建设数字平台 打破数据壁垒 实施靶向监管——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全力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纪实
近年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聚焦精准和效能,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市场监管工作,特别是围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数据之治”推动监管长效化、专业化、社会化、一体化,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抓责任,推动监管长效化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积极作为,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作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抓手。
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河北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实施办法》,其中食用农产品安全考核占全部食品安全考核分值的比重达11%,并连续3年将食用农产品数字化监管平台应用纳入考核,有力推动工作开展。
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全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全部落实包保干部,定期向包保干部通报市场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情况,并将包保信息归集至食用农产品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包保与管理的有效衔接。
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集中交易市场全部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全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建立起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抓数据,推动监管专业化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通过数字化平台,把市场开办者数据、销售者数据、交易数据、监管数据以及各类衍生数据资源汇聚共享。
科技赋能,建设数字平台。建设集追溯、监管、分析、决策于一体的省级综合性数字化平台。将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者基本情况、商品经营、入场协议等信息采集入库,形成主体数字档案,便于市场开办者对商户进行管理。依托数字平台,上联产地与农业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下联生产、销售、餐饮(食堂)等各环节,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实现食用农产品全链条溯源,形成商品数字档案。目前,食用农产品数字化监管平台累计采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信息254家、入场销售者信息8791家,品种信息18352条,出入库订单信息2500余万条,快速检测信息12万余批次,监督抽检信息57920批次;关联上游产地证明信息68万多条,关联下游超市信息1596家、餐饮单位信息2837家。
融合共享,打破数据壁垒。通过制定数据标准、业务标准等,规范和促进数据要素健康有序流动。形成跨部门的主体数据库、基础信息库、管理资源库,将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信息推送至农业农村部门,为部门间数据共享打下基础。将从企业数据向政务数据归拢转向政务数据向企业数据汇聚。目前,平台已为保定首衡、石家庄北国等18家企业建立数字模型,将食用农产品抽检分析等数据推送至市场开办者、连锁超市总部,助力排查风险隐患,支持业务决策和创新。
以数研判,实施靶向监管。依托食用农产品数字化监管平台,建立10个关联分析模型,及时把握数据变化趋势,找准监管重点,变事后监管为事前监管,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对经营集中的批发市场、商品来源集中的产地、消费集中的品种、问题较多的商户和商品进行认真分析,实施重点监管。制作风险地图,建立风险台账。重点研判投诉举报、日常监管、抽检检测、案件查办四方面信息数据,把握监管方向。
抓自律,推动监管社会化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不断强化平台在数据共用、共治、共享上的作用,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现从“少数人管多数人”向“多数人盯少数人”转变。
“主体承诺”强自律。在全省开展“千企万店共承诺 守护质量保安全”行动,“放心肉菜超市”参创单位通过公开承诺、现场观摩、检查评比,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认同度和满意度。
“一码公开”看信息。农批市场入场销售者在经营场所张贴主体二维码,消费者一扫便知经营者情况、商品信息、检验检测信息。“放心肉菜超市”领先应用智慧管理体系,精品肉菜全部实现二维码追溯。
“消费监督”重评价。食用农产品数字化监管平台点击量已超7000万次,公众参与积极性高涨。未来还将与信用评价体系相结合,推动平台功能提档升级,实现社会共治新跨越、新突破。
抓协同,推动监管一体化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加强京津冀协作,推进一体化建设,打造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高地。
资源联享。全力推动产销衔接、源头管控、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检验协作、案件协查等联动协作机制落地落实落细。
监管联动。加强对进京的“河北净菜”质量监管,增加抽检频次;加强供京重点市场监管,在保定首衡市场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问题农产品监管,对安全隐患实施协同追溯、处置。
标准联合。京津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查验技术规范》已完成立项,逐步实现京津冀地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提升区域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成果联用。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数字化监管、信用监管的合作,推动业务与技术融合,扩大创新交流,做到业务协同、数据先行。
近年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聚焦精准和效能,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市场监管工作,特别是围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数据之治”推动监管长效化、专业化、社会化、一体化,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抓责任,推动监管长效化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积极作为,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作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抓手。
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河北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实施办法》,其中食用农产品安全考核占全部食品安全考核分值的比重达11%,并连续3年将食用农产品数字化监管平台应用纳入考核,有力推动工作开展。
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全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全部落实包保干部,定期向包保干部通报市场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情况,并将包保信息归集至食用农产品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包保与管理的有效衔接。
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集中交易市场全部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全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建立起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抓数据,推动监管专业化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通过数字化平台,把市场开办者数据、销售者数据、交易数据、监管数据以及各类衍生数据资源汇聚共享。
科技赋能,建设数字平台。建设集追溯、监管、分析、决策于一体的省级综合性数字化平台。将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者基本情况、商品经营、入场协议等信息采集入库,形成主体数字档案,便于市场开办者对商户进行管理。依托数字平台,上联产地与农业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下联生产、销售、餐饮(食堂)等各环节,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实现食用农产品全链条溯源,形成商品数字档案。目前,食用农产品数字化监管平台累计采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信息254家、入场销售者信息8791家,品种信息18352条,出入库订单信息2500余万条,快速检测信息12万余批次,监督抽检信息57920批次;关联上游产地证明信息68万多条,关联下游超市信息1596家、餐饮单位信息2837家。
融合共享,打破数据壁垒。通过制定数据标准、业务标准等,规范和促进数据要素健康有序流动。形成跨部门的主体数据库、基础信息库、管理资源库,将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信息推送至农业农村部门,为部门间数据共享打下基础。将从企业数据向政务数据归拢转向政务数据向企业数据汇聚。目前,平台已为保定首衡、石家庄北国等18家企业建立数字模型,将食用农产品抽检分析等数据推送至市场开办者、连锁超市总部,助力排查风险隐患,支持业务决策和创新。
以数研判,实施靶向监管。依托食用农产品数字化监管平台,建立10个关联分析模型,及时把握数据变化趋势,找准监管重点,变事后监管为事前监管,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对经营集中的批发市场、商品来源集中的产地、消费集中的品种、问题较多的商户和商品进行认真分析,实施重点监管。制作风险地图,建立风险台账。重点研判投诉举报、日常监管、抽检检测、案件查办四方面信息数据,把握监管方向。
抓自律,推动监管社会化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不断强化平台在数据共用、共治、共享上的作用,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现从“少数人管多数人”向“多数人盯少数人”转变。
“主体承诺”强自律。在全省开展“千企万店共承诺 守护质量保安全”行动,“放心肉菜超市”参创单位通过公开承诺、现场观摩、检查评比,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认同度和满意度。
“一码公开”看信息。农批市场入场销售者在经营场所张贴主体二维码,消费者一扫便知经营者情况、商品信息、检验检测信息。“放心肉菜超市”领先应用智慧管理体系,精品肉菜全部实现二维码追溯。
“消费监督”重评价。食用农产品数字化监管平台点击量已超7000万次,公众参与积极性高涨。未来还将与信用评价体系相结合,推动平台功能提档升级,实现社会共治新跨越、新突破。
抓协同,推动监管一体化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加强京津冀协作,推进一体化建设,打造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高地。
资源联享。全力推动产销衔接、源头管控、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检验协作、案件协查等联动协作机制落地落实落细。
监管联动。加强对进京的“河北净菜”质量监管,增加抽检频次;加强供京重点市场监管,在保定首衡市场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问题农产品监管,对安全隐患实施协同追溯、处置。
标准联合。京津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查验技术规范》已完成立项,逐步实现京津冀地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提升区域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成果联用。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数字化监管、信用监管的合作,推动业务与技术融合,扩大创新交流,做到业务协同、数据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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