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率先建立“法院+市场监管”协同机制
11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成都市市场监管领域涉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同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在全省率先建立非行政处罚类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同机制,打造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监管新格局。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是信用监管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是强化市场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规则》明确了双方职责,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适用范围、抄告方式、管理方式、公示时限、联合惩戒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细化了抄告、审批、反馈等流程事项,建立了常态化协同机制。
对收到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成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把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进行公示。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各部门将采取任职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7名刑事判决案件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1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成都市市场监管领域涉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同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在全省率先建立非行政处罚类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同机制,打造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监管新格局。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是信用监管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是强化市场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规则》明确了双方职责,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适用范围、抄告方式、管理方式、公示时限、联合惩戒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细化了抄告、审批、反馈等流程事项,建立了常态化协同机制。
对收到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成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把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进行公示。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各部门将采取任职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7名刑事判决案件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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