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措并举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健康发展
8月2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互联网平台协作共治第二次会议,27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会。
此次会议上,顺丰、七猫、支付宝等10家企业签订协作共治备忘录,成为互联网平台协作共治机制新成员。会上,执法总队发布《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六项举措》,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今年初与17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签订协作共治备忘录以来,执法总队已先后通过行政指导、合规指引、政策宣讲等常态化措施,帮助平台企业提高对潜在违法行为的识别和处置效率。
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下半年,将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按照“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两份清单,对相关违法行为做好风险分类提示,加强平台竞争生态治理。同时,对普遍存在的问题,主动提醒相关平台企业关注某类行为的违法性风险,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平台内经营者出现的个别违法违规问题,敦促平台企业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切实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行政执法是手段,不是目的。我们希望通过良好的沟通协作,帮助平台企业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充分传递我们执法的温度。”执法总队第十三支队支队长唐剑雄说。
在办理案件时,执法总队发现,许多涉案当事人担心行政处罚会影响企业未来发展,不利于后续参与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
为帮助相关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执法总队在此次发布的《六项措施》中提出,将开展多种信用修复政策宣传解读活动,提升企业对信用修复政策的知晓度,提高企业对维护自身信用的重视程度;建立“双告知”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告知信用修复政策,并在满足期限要求后,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此外,执法总队将积极协调有条件的平台企业做好技术链接,方便平台内商户递交信用修复申请,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广告业务是平台企业的主要业务之一,也是主要营收来源。在前期调研中,执法总队发现,希望监管部门事先给予广告投放合规指导成为企业共同的心声。对此,执法总队立足广告监管执法职能,加强对企业全程化指导,督促平台企业把握合规管理重点,强化与监管部门沟通协作,更好防范系统性风险。
执法总队通过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例会指导机制,助力广告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提质增效;在“6·18”“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注重监管前移,对网络集中促销中高发、易发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好风险提示,督促和指导平台企业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对平台内达人、广告代理商等出现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共性问题,适时开展约谈告诫。
8月2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互联网平台协作共治第二次会议,27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会。
此次会议上,顺丰、七猫、支付宝等10家企业签订协作共治备忘录,成为互联网平台协作共治机制新成员。会上,执法总队发布《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六项举措》,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今年初与17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签订协作共治备忘录以来,执法总队已先后通过行政指导、合规指引、政策宣讲等常态化措施,帮助平台企业提高对潜在违法行为的识别和处置效率。
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下半年,将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按照“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两份清单,对相关违法行为做好风险分类提示,加强平台竞争生态治理。同时,对普遍存在的问题,主动提醒相关平台企业关注某类行为的违法性风险,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平台内经营者出现的个别违法违规问题,敦促平台企业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切实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行政执法是手段,不是目的。我们希望通过良好的沟通协作,帮助平台企业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充分传递我们执法的温度。”执法总队第十三支队支队长唐剑雄说。
在办理案件时,执法总队发现,许多涉案当事人担心行政处罚会影响企业未来发展,不利于后续参与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
为帮助相关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执法总队在此次发布的《六项措施》中提出,将开展多种信用修复政策宣传解读活动,提升企业对信用修复政策的知晓度,提高企业对维护自身信用的重视程度;建立“双告知”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告知信用修复政策,并在满足期限要求后,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此外,执法总队将积极协调有条件的平台企业做好技术链接,方便平台内商户递交信用修复申请,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广告业务是平台企业的主要业务之一,也是主要营收来源。在前期调研中,执法总队发现,希望监管部门事先给予广告投放合规指导成为企业共同的心声。对此,执法总队立足广告监管执法职能,加强对企业全程化指导,督促平台企业把握合规管理重点,强化与监管部门沟通协作,更好防范系统性风险。
执法总队通过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例会指导机制,助力广告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提质增效;在“6·18”“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注重监管前移,对网络集中促销中高发、易发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好风险提示,督促和指导平台企业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对平台内达人、广告代理商等出现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共性问题,适时开展约谈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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