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2007年05月24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其它有关单位:

为保证质量专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提高培训质量,确保考生利益,全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决定举办2002年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师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比较系统地掌握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具有较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

2. 大学毕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资历;

3. 从事质量工作5年以上;

4.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5. 优先考虑已取得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者。

二、师资培训分类

根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内容要求,质量专业资格考前师资培训分为综合知识(简称A)和专业理论与实务(简称B)两类,学员可根据自身掌握质量专业知识的情况选择A类或B类师资培训班(参加B类师资培训的学员需要具备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知识)。

三、培训内容

1. 综合知识类师资班培训内容:质量管理概论、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改进(含常用质量改进工具)、质量检验。

2. 专业理论与实务类师资班培训内容:概率统计基础知识、常用统计技术、抽样检验、统计过程控制、可靠性基础知识、计量基础。

四、培训方式

师资培训分2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质量专业理论与知识培训班,第二阶段为师资教学实践培训班。

第一阶段笔试合格,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培训。在第二阶段培训过程中,学员要对每门课抽选一个题目进行授课试讲,试讲合格的,颁发质量专业资格考前培训教师证书。

已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第一阶段学习后,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的培训。

五、各类培训班费用

1. 质量专业理论与知识培训班。A类课程时间7天,费用1800元;B类课程时间9天,费用2400元。

2. 师资教学实践培训班。A类课程时间5天,费用1800元;B类课程时间7天,费用2400元。

以上费用包括培训费、考试费、教学实践费及资料费。

3. 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六、培训时间安排

期 次
时 间
第一期
3月下旬
第二期
3月下旬
第三期
4月上中旬
第四期
4月上中旬

培训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全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电话:010-62022288-3804

八、注意事项

1.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按照培训内容做好准备。

3. 根据报名情况,学员报名的期次可能会作适当调整。

4. 报到时间为每一期培训班开班的前一天,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师资培训班回执

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OO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师资培训班回执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工作单位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参加师资种类(A或B)
从事质量工作年限
接受过何种质量管理培训
质量专业课程教学简历
工作简历(含质量专业工作)
单位意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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