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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服装应正确标识纤维成分

2011年01月11日 08:43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ztlm/zlts/

近日,某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出口服装进行检验时,发现其包装袋上印刷的纤维成分是65%涤纶、35%棉。而该批服装的真实纤维成分是100%涤纶,包装上纤维成分标识与实际不符。在该局的监督指导下,企业与外商进行了磋商,全部更换了标识内容合格的包装袋,从而规避了贸易风险。目前,该批货物已成功出口。

该批出口服装共4.5万件、货值11.3万美元,标识内容系客户指定。

产品标识是产品的“身份证”,它具有区别于其他产品,作出质量承诺,说明产品出处、特征、安全、使用、警示等5大功能。产品标识对消费者购买及使用产品起指导作用,其内容应与产品实际相一致。生产者对产品标识内容必须履行诚信的责任和公开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检验检疫人员在日常检验监管中发现,一些出口生产企业虽对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充分关注,但对产品标识内容,特别是贴牌产品标识内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把关不严或无原则地满足客户要求的现象,为出口产品埋下了质量安全隐患,进而影响“中国制造”声誉。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服装企业:产品纤维成分标识是产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内容应予充分关注,确保标识内容与产品本身的一致性,正确标注纤维种类及含量比例,谨防陷入涉嫌欺诈陷阱,从而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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