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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质监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产品标准水平

2011年10月09日 11:41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厦门市局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入手,采取四项措施,帮助企业提高产品标准水平,有力促进了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一是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的对标工作。在按照《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督促企业落实标准审查制度的同时,引导企业开展产品标准的对标工作,对企业产品标准严格把关,强化企业在产品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主体责任,今年来,累计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558项,其中,严于或一致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达553项。二是开展重点产品企业标准监督检查。以提高轮胎产品安全性为出发点,组织专家对该市已备案的14项轮胎生产企业的产品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整改、完善标准的存在问题,从技术上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轮胎产品的质量。三是举办“标准化培训超市”。自2010年来,通过“标准化培训超市”,为广大企业开展了四期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免费培训,受训人员达400多人,促进企业标准化管理人员标准编写水平的提高。四是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对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推动和分类指导,并积极兑现采用国际标准的奖励政策,增强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积极性,今年来,共有9项产品获准采用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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