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质量强市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质量强区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2020年9月,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推动全市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抓好复工复产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开展好全市“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质量月”平台作用,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保障质量安全,全面提升质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达产,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保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质优宁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建设“质优宁波”,决胜全面小康
三、活动重点
(一)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面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优宁波”建设的实施意见》,聚力推进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政务服务、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领域质量提升,通过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推动企业积极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系统提升抗风险能力。鼓励行业标杆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对上下游两端企业的支持带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围绕“246”产业集群建设和百姓关注的消费品、重点产品、民生服务领域等,推动质量提档升级。积极主动帮助中小微企业提高质量竞争力。
(二)加强质量宣传,推动全社会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运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充分宣传和展示各行各业在抗疫情、稳增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广泛组织开展质量宣传进广场、进企业、进市场、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进一步提升宁波优质品牌美誉度,组织开展“质量品牌故事演讲比赛”、消费类浙江制造品牌体验活动和“品字标”品牌线上线下推广等活动。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有机产品认证宣传、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消费品质量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严格监管执法,着力净化市场环境。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抓好校园食品、保健食品等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和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及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强化消费维权,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加大维权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落实企业保护消费者的责任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向社会和消费者开展放心消费自我公开承诺,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五)开展质量帮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质量技术支撑,着力帮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渡过难关。推动开展云上“质量开放日”、“质量云课堂”等活动,为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你点我讲”菜单式培训。组织专家采取进企业现场指导和远程诊断相结合的方式广泛为企业开展各类质量攻关与质量帮扶活动。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认证机构加大便企利企综合服务,加强质量技术信息资源整合聚集和开放共享,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六)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树立质量榜样,弘扬质量先进。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推动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改进、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分享和推广质量创新成果。启动第五批“港城工匠”选树活动,组织开展“行行出状元”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织举办食品行业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大比武和食品安全网格员食品安全技能大比武,组织承办长三角叉车司机职业技能大赛、全省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和相关行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质量强市(区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联合相关主办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做好活动策划,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活动的原则,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精心安排活动内容。各级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好“质量月”活动。鼓励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确定相关活动的规模、人数等。
(三)切实提升活动实效。要把开展“质量月”活动与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与助力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达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切实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竞争力。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
活动结束后,请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质量强区县(市)办公室于2020年10月5日前将活动有关图片、视频报送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各区县(市)同时报送质量月活动主要情况简要小结。(联系人:高华兴;电话:18888678066;邮箱:nbzlqs@126.com)。
附件:1.2020年全市“质量月”市级有关部门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2.2020年全市“质量月”各区县(市)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3.2020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附件1
2020年全市“质量月”市级有关部门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动员组织全市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组织举行2020年宁波市“质量月”启动仪式;组织开展“质量品牌故事演讲比赛”;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培育单位督查回访和“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优秀地方标准评选活动,召开浙江省稀土永磁标技委成立大会;组织开展食品行业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比武、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全科网格员(专职协管员)“食品安全技能大比武”、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等活动,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长三角叉车司机职业技能大赛,与中海油大榭石化联合举办全省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开展“流动受理窗口”暨品牌指导服务专家团“进乡镇、进基地、进园区、进市场、进企业”活动;组织开展地方标准编制培训、国际测量管理体系宣贯培训,以 “三服务”为抓手,组织开展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培训并提供商品条码质量免费检测,与市贸促会联合举办我市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培训,联合电动车行业协会组织对电动车头盔(安全帽)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开展产品质量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专家为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商标品牌及知识产权“你点我讲”菜单式培训活动,组织筹备专利分析实务培训班、专利布局实务培训班和专利周宣传培训活动;在全市眼镜制配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夏季(节令)热销食品“你点我检”活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自律;组织开展“亮剑2020”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涉企水电气价格跟踪检查、特种设备执法检查和季节性家用电器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
市委改革办: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全优满意办”行动,对标优事项、优流程、优数据、优服务、优监管、优机制、优督考等“七个优”,推进事项办理“无证化”、首问负责制度、“好差评”管理落实等惠民利企改革举措。推进改革督察整改工作,强化改革亮点宣传推广,提升户籍登记、出入境、基层治理、义务教育、食品安全等短板领域改革工作,做好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满意度获得感评估迎评。落实《宁波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各项指标改革、提高指标质效,做好国家营商环境评价迎评。
市经信局:推进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建设,建立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促进消费品工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深入实施技术改造和智能化诊断全覆盖行动,提高自动化生产线和生产过程智能化。强化企业培训,提升质量意识,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组织企业积极申报“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项目,推进企业质量品牌建设。
市教育局:实施在甬高校专业负责人能力提升计划,推进高校专业建设,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开展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回头看”,助力宁波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
市科技局:发挥大仪网平台仪器共享作用,扩大企业产品检测服务范围;开展规上企业知识产权辅导,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第三批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工作,助推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或国有投资项目中的应用。
市民政局:会同市住建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和消防救援支队出台《宁波市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启动宁波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为契机,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问题整改、检查执法和宣传教育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推进职称改革信息化工作,推进省职称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线,打破职称信息的数据孤岛,实现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布、发证“一网通办”,为专技人才、用人单位、各级管理部门提供“最多跑一次”的职称公共服务。推进宁波市专家产业对接平台服务常态化,做到企业需求直达、专家智力直供,促进企业和产业转型升级。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150家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完成2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在全市重点通行路段推进套黑烟抓拍设备建设并实施黑烟车抓拍处罚。完成16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30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基本实现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实施“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建立管控措施。规范全市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管理,推进收集、分类、贮存、运输和处置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划定全市耕地类别,推进农用地超标点位对账销号。继续推动环境教育,开展环境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和环保热线的日常管理,受理公众对环保工作情况的意见、鼓励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检举。
市住建局:全面提升以全装修住宅工程为重点的建筑工程主体质量水平,加强交付标准样板房质量踏勘工作;全面推广建设单位信用体系应用,落实建设单位在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首要责任;加快智慧工地建设落实落地,提升施工现场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广《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从根源上化解因设计标准偏低导致住宅常见质量通病。
市水利局:动员组织全市水利部门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水利企业质量知识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区县(市)面上水利工程的“飞检”;开展省级水利质监机构组织的全省各地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交叉大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交叉大检查;组织开展在甬水利检测企业质量综合检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大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培优、推优(它山堰杯、钱江杯、大禹杯等)工作,弘扬工匠精神,树立质量榜样,鼓励质量先进。
市农业农村局: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做好部、省、市三级监测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做到不合格农产品100%追溯,100%查处;深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行动;制定落实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抽检计划;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推动农企和农户公开承诺,强化农安信用建设;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农安宣传科普教育活动,结合“双安双创”活动在甬派等主流媒体继续制作“农安实验室”栏目,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团市委等单位筹划开展2020年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择优参加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技能竞赛。
市商务局:开展《绿色商场》行业标准宣贯与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进一步推动商贸流通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韩岭水街特色街区标准化建设,制定实施韩岭水街艺文小镇运营管理规范、服务规范、放心消费管理规范等系列运营管理和服务标准。
市文广旅游局:组织举办宁波市第十三届音乐舞蹈节、2020宁波旅游节等活动;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承办浙江省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市卫生健康委: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活动;健全母婴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推进零至三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举办全市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儿科诊疗能力培训及护理急救技能竞赛,提高全市儿科诊疗水平和护理质量。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指导各地挂牌督办企业隐患整改;推进百万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推进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评价评估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在工贸行业推进安责险事宜。
市统计局: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巩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推进镇乡(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开展数据质量核实核查,巩固依法诚信统计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高质量推进第七次人口普查,完善全市及各区县(市)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围绕重点产业、关键要素、重大平台等我市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开展统计监测。
市综合执法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落实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处置监管;实施市政道路精准化养护,提升市政设施养管水平;加强供气行业服务指导监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无证设摊等查处力度,联合推进餐饮店油烟扰民等整治。
市医保局:开展宁波市“医保监管1号专项行动”,对社会办中医类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收费、不合规收费、不合理治疗、仪器耗材超适用范围使用、药品(耗材)进销存不符等行为。
市大数据局:推进数据共享百日行动,做好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功能升级改造;推进政务服务2.0平台建设,做好 “浙政钉”2.0迁移工作;加快“浙里办”平台建设,完善“甬易办”2.0平台;推进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做好市政务云计算中心等保测评和完善。
市服务业局:开展2020年宁波市服务业重点行业规上企业“亩产效益”领跑者遴选工作,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现要素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优质性、高效性,推动服务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会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开展《宁波市服务业品牌塑造行动方案研究》课题,调研分析宁波市服务业品牌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标先进城市服务业品牌建设的经验,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市政务办:推进全市政务服务2.0建设,完成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2.0平台,加快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改造;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快实现镇乡(街道)办理的高频事项90%以上“掌上办”、“跑零次”;积极支持“优质产品目录”和“重点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产品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加大精准服务和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单位和项目审批部门支持定向采购的意识;组织供需信息对接会,畅通供需双方信息渠道;落实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和“一标一审”制度,努力提高两个《目录》产品的中标率。
市总工会:启动第五批“港城工匠”选树活动,挖掘和遴选一批优秀劳动者,拟命名产生港城工匠50名,通过典型带路,以点带面,助力宁波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承办长三角地区轨道救援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全市模具工、电子商务等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提升职工技能素质。
团市委:开展三场“行行出状元”宁波市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宁波市公安信息化应用系列大赛、宁波市青年电缆技能大赛和宁波市青年导游职业风采技能大赛),通过比赛弘扬青春工匠精神,激发青年敢于创新、勇于钻研的动力,提高青年职工的质量素质和技能。
宁波海关: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重大风险防控,对重点敏感产品,实施源头严管、过程严查、后续严罚的专项治理,降低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开展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风险监测,采取线上线下抽样送检的方式对以跨境贸易方式进口的消费品质量进行抽查,依法处置不合格商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组织开展宁波海关植物检疫岗位技能比武竞赛,涉及关区370名具备植物检疫查验岗位资质人员,竞赛范围涵盖进出境植物及其产品、运输工具、集装箱、旅邮检检疫监管等。
附件2
2020年全市“质量月”各区县(市)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海曙区:动员组织全区深入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商圈,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基地宣传活动;组织对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实体质量飞检和重要隐蔽工程验收;通过“农耕海曙”公众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科普活动和农残速测线上指导培训;开展全区交通行业质量管理培训;在南塘老街开展“你点我检”进景区——旅游“伴手礼”质量抽检活动;组织商超在线上开展“食品质量云承诺”;开展全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云展播。
江北区:以“浙江制造”为主题制作抖音小视频,利用机关公众号开展宣传;举办企业家沙龙活动宣传质量月主题;联合宁波牛奶、宁波广电围绕“牛奶安全与营养”开展“直播云课堂”科普;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和“品字标浙江制造”组织开展广场、商场宣传活动;组织企业参加“质量品牌故事演讲比赛”、“浙江制造品牌出海”活动;在全区眼镜制配行业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组织专家开展线上线下商标、品牌及知识产权专利“你点我讲”专题辅导。
镇海区:组织“质量开放日”系列活动,邀请市民走进品字标企业及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进区企业质量管理提升项目落地落实;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实施诚信计量公开承诺;开展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引导规上紧固件企业进行对标达标及企标自我声明公开;开展“亮剑2020”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铁拳”行动,加大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力度,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北仑区:通过新闻媒体、区微信公众号等积极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防盗保险(柜)箱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免费检验检测活动;联合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面向企业开放参观液压和精密检测实验室;组织工业锅炉司炉操作证初审培训班;开展进口食品“你点我检”进商超、食堂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制作发布工地食堂红黑榜;组织开展药学志愿者服务队进社区宣传活动;开展电线电缆、食品包装产品、中秋节“月饼”等一系列专项监督抽查;开展预拌混凝土、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组织召开建筑工程“样板引路”现场观摩推进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攻坚专项执法行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和倡议书。
鄞州区:形式多样地开展“质量月”主体宣传活动;组织实施眼镜制配行业诚信计量承诺活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5S现场管理模式培训及实施;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七进”宣传活动;开展五级消费维权体系活动;对服装类专项抽检及家用电器类开展专项抽检;开展锅炉相连管道专项整治;对关键参数不符合《场规》要求的观光车开展专项整治;以医用防疫物资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检查等各项专项检查为抓手,加强医疗器械检查。
奉化区:在奉化日报专版、市场监管局官微开展“质量月”主题宣传,在镇(街道)企业宣传栏张贴“质量月”主题海报,在大型商超播放相关宣传片;组织开展商标品牌及知识产权“你点我讲”菜单式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企业专利扶持政策介绍培训;组织召开全区放心消费推进大会、制作放心消费宣传片、宣传册; 开展食品“你点我检”活动、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对11家集贸市场在用电子秤进行全检,加强市场公平交易行为;在市场监管局官微设立“质量知识小问答”、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两个栏目,动员全民参与;组织使用单位参观宁波特检院特种设备宣教中心奉化站,组织电梯质量安全现场宣传,组织维保单位参观宣教中心。
余姚市:多部门联合利用户外广告、媒体等开展“质量月”、“品字标浙江制造”等宣传;开展“质量开放日”、“你点我讲”商标品牌培训等活动;动员企业参与“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卓越绩效管理项目申报;督促企业做好“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贴标亮标和质量品牌故事比赛;开展“放心计量”等放心消费行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对“民用三表”等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开展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锅炉、压力管道专项整治行动。
慈溪市:通过慈溪市电视台“小灵热线”开展“走近浙江制造企业”专题宣传;开展冰箱(冰柜)能效质量提升行动;依托品牌指导服务站开展“你点我讲”专家志愿团授课3场;召开全市婴童用品行业质量提升暨“对标达标”动员大会;组织“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专家入企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质量惠企活动;开展全市成油品专项监督抽查,通过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开展开学前学生用校服、学习用品专项监督检查;邀请海外专家为全市出口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拥有国内外专利的企业负责人开展“欧美知识产权保护与应对”讲座;宣传药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围绕产品合法、质量合格开展药品化妆品执法检查。
宁海县:全媒体质量宣传月,开展“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品字标”培育宣传与成果展示;开展质量知识进校园(开学第一课——质量知识进校园活动)、进社区活动;组织一场论坛、两场发布会和三个评比(乡村治理标准化论坛,知识产权(专利)发展发布会、模具产业质量服务平台发布会,长三角地区叉车技能比武、政府质量奖评审、参加市局质量品牌故事微视频评比);举办二期一线班组长质量管理能力提升班。
象山县:组织“品字标”企业、“浙江制造”标准发布、立项、申报企业观摩贴标亮标工作;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及以进海岛为重点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进企业”等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中国开渔节“庆丰收 迎小康”主题,联合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旨的质量发展云论坛,“质量云”旅游等系列活动;对易发、高发质量问题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打假活动;运用多种媒体宣传营造质量月氛围。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展眼镜制配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举行新区电梯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微信公众号宣传“质量月”活动,在交通要道投放质量月主题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向新区企业宣传质量安全知识。
宁波保税区:开展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质量奖申报工作;开展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流通领域定量包装进口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结合年度起重机械和锅炉专项整治要求,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重点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开展2020年度保税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组织举办2020年度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班。对标对表,落实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开展浙江省专业市场“五化”提升工作。继续开展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实现重点主体全覆盖、重点品种全溯源。
大榭开发区:开展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结合年度特种设备整治要求,对辖区内新安装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跟踪指导区内2家企业引入卓越绩效先进管理模式;组织区内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开展保险箱行业质量提升项目调研;对标对表,积极开展浙江省专业市场“五化”提升工作;继续开展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实现重点主体全覆盖、重点品种全溯源。
宁波国家高新区:动员组织全区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指导企业开展企业标准制修订及企标自我声明公开;组织“浙江制造品字标”企业及灯具行业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广场”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第三届“高新杯”宁波市检验检测技能比武活动;在全区眼镜制配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培育单位督查回访和“后评价”工作;举办高新区叉车司机职业技能比武大赛;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和季节性家用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全面落实上级开展的各项活动,组织参加上级各类技能比武竞赛活动。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深入开展“质量月”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开展“品字标”企业培育推广活动;开展标准化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发动企业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及参与工作,推进韩岭水街艺文小镇服务标准化试点和绿野村油茶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开展“放心消费”督查回访和“后评价”工作;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员“食品安全技能知识竞赛”、叉车司机理论技能知识赛;开展加油站、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和洗衣机、冰箱等产品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开展开学季校园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三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涉企水电气跟踪检查、特种设备执法检查、和季节性家用电器质量执法检查,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
附件3
2020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1.筑牢质量强国梦 迈向质量新征程
2.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推进质量强市战略
3. 建设“质优宁波” 决胜全面小康
4. 弘扬工匠精神 推动品质革命
5.共建“质优宁波” 共推质量发展
6.迈向质量时代 打造品质之城
7.追求卓越 崇尚质量
8.世界品质 浙江制造
9.向质量要效益 以质量求发展
10.强化质量意识 提升服务质量
11.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 提升供给侧质量水平
12. 质量让生活更美好
13. 美好生活 质量相伴
14.提升供给质量 创造优质生活
15. 共推高质量发展 共享高品质生活
16. 严慎细实抓质量 精益求精促发展
17.人人创造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
18.大力提升质量 增强消费信心
19.质量安全 人人有责
各质量强区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2020年9月,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推动全市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抓好复工复产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开展好全市“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质量月”平台作用,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保障质量安全,全面提升质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达产,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保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质优宁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建设“质优宁波”,决胜全面小康
三、活动重点
(一)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面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优宁波”建设的实施意见》,聚力推进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政务服务、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领域质量提升,通过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推动企业积极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系统提升抗风险能力。鼓励行业标杆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对上下游两端企业的支持带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围绕“246”产业集群建设和百姓关注的消费品、重点产品、民生服务领域等,推动质量提档升级。积极主动帮助中小微企业提高质量竞争力。
(二)加强质量宣传,推动全社会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运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充分宣传和展示各行各业在抗疫情、稳增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广泛组织开展质量宣传进广场、进企业、进市场、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进一步提升宁波优质品牌美誉度,组织开展“质量品牌故事演讲比赛”、消费类浙江制造品牌体验活动和“品字标”品牌线上线下推广等活动。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有机产品认证宣传、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消费品质量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严格监管执法,着力净化市场环境。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抓好校园食品、保健食品等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和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及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强化消费维权,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加大维权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落实企业保护消费者的责任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向社会和消费者开展放心消费自我公开承诺,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五)开展质量帮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质量技术支撑,着力帮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渡过难关。推动开展云上“质量开放日”、“质量云课堂”等活动,为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你点我讲”菜单式培训。组织专家采取进企业现场指导和远程诊断相结合的方式广泛为企业开展各类质量攻关与质量帮扶活动。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认证机构加大便企利企综合服务,加强质量技术信息资源整合聚集和开放共享,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六)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树立质量榜样,弘扬质量先进。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推动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改进、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分享和推广质量创新成果。启动第五批“港城工匠”选树活动,组织开展“行行出状元”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织举办食品行业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大比武和食品安全网格员食品安全技能大比武,组织承办长三角叉车司机职业技能大赛、全省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和相关行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质量强市(区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联合相关主办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做好活动策划,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活动的原则,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精心安排活动内容。各级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好“质量月”活动。鼓励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确定相关活动的规模、人数等。
(三)切实提升活动实效。要把开展“质量月”活动与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与助力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达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切实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竞争力。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
活动结束后,请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质量强区县(市)办公室于2020年10月5日前将活动有关图片、视频报送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各区县(市)同时报送质量月活动主要情况简要小结。(联系人:高华兴;电话:18888678066;邮箱:nbzlqs@126.com)。
附件:1.2020年全市“质量月”市级有关部门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2.2020年全市“质量月”各区县(市)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3.2020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附件1
2020年全市“质量月”市级有关部门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动员组织全市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组织举行2020年宁波市“质量月”启动仪式;组织开展“质量品牌故事演讲比赛”;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培育单位督查回访和“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优秀地方标准评选活动,召开浙江省稀土永磁标技委成立大会;组织开展食品行业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比武、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全科网格员(专职协管员)“食品安全技能大比武”、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等活动,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长三角叉车司机职业技能大赛,与中海油大榭石化联合举办全省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开展“流动受理窗口”暨品牌指导服务专家团“进乡镇、进基地、进园区、进市场、进企业”活动;组织开展地方标准编制培训、国际测量管理体系宣贯培训,以 “三服务”为抓手,组织开展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培训并提供商品条码质量免费检测,与市贸促会联合举办我市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培训,联合电动车行业协会组织对电动车头盔(安全帽)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开展产品质量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专家为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商标品牌及知识产权“你点我讲”菜单式培训活动,组织筹备专利分析实务培训班、专利布局实务培训班和专利周宣传培训活动;在全市眼镜制配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夏季(节令)热销食品“你点我检”活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自律;组织开展“亮剑2020”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涉企水电气价格跟踪检查、特种设备执法检查和季节性家用电器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
市委改革办: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全优满意办”行动,对标优事项、优流程、优数据、优服务、优监管、优机制、优督考等“七个优”,推进事项办理“无证化”、首问负责制度、“好差评”管理落实等惠民利企改革举措。推进改革督察整改工作,强化改革亮点宣传推广,提升户籍登记、出入境、基层治理、义务教育、食品安全等短板领域改革工作,做好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满意度获得感评估迎评。落实《宁波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各项指标改革、提高指标质效,做好国家营商环境评价迎评。
市经信局:推进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建设,建立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促进消费品工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深入实施技术改造和智能化诊断全覆盖行动,提高自动化生产线和生产过程智能化。强化企业培训,提升质量意识,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组织企业积极申报“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项目,推进企业质量品牌建设。
市教育局:实施在甬高校专业负责人能力提升计划,推进高校专业建设,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开展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回头看”,助力宁波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
市科技局:发挥大仪网平台仪器共享作用,扩大企业产品检测服务范围;开展规上企业知识产权辅导,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第三批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工作,助推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或国有投资项目中的应用。
市民政局:会同市住建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和消防救援支队出台《宁波市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启动宁波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为契机,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问题整改、检查执法和宣传教育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推进职称改革信息化工作,推进省职称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线,打破职称信息的数据孤岛,实现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布、发证“一网通办”,为专技人才、用人单位、各级管理部门提供“最多跑一次”的职称公共服务。推进宁波市专家产业对接平台服务常态化,做到企业需求直达、专家智力直供,促进企业和产业转型升级。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150家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完成2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在全市重点通行路段推进套黑烟抓拍设备建设并实施黑烟车抓拍处罚。完成16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30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基本实现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实施“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建立管控措施。规范全市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管理,推进收集、分类、贮存、运输和处置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划定全市耕地类别,推进农用地超标点位对账销号。继续推动环境教育,开展环境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和环保热线的日常管理,受理公众对环保工作情况的意见、鼓励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检举。
市住建局:全面提升以全装修住宅工程为重点的建筑工程主体质量水平,加强交付标准样板房质量踏勘工作;全面推广建设单位信用体系应用,落实建设单位在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首要责任;加快智慧工地建设落实落地,提升施工现场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广《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从根源上化解因设计标准偏低导致住宅常见质量通病。
市水利局:动员组织全市水利部门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水利企业质量知识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区县(市)面上水利工程的“飞检”;开展省级水利质监机构组织的全省各地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交叉大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交叉大检查;组织开展在甬水利检测企业质量综合检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大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培优、推优(它山堰杯、钱江杯、大禹杯等)工作,弘扬工匠精神,树立质量榜样,鼓励质量先进。
市农业农村局: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做好部、省、市三级监测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做到不合格农产品100%追溯,100%查处;深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行动;制定落实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抽检计划;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推动农企和农户公开承诺,强化农安信用建设;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农安宣传科普教育活动,结合“双安双创”活动在甬派等主流媒体继续制作“农安实验室”栏目,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团市委等单位筹划开展2020年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择优参加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技能竞赛。
市商务局:开展《绿色商场》行业标准宣贯与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进一步推动商贸流通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韩岭水街特色街区标准化建设,制定实施韩岭水街艺文小镇运营管理规范、服务规范、放心消费管理规范等系列运营管理和服务标准。
市文广旅游局:组织举办宁波市第十三届音乐舞蹈节、2020宁波旅游节等活动;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承办浙江省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市卫生健康委: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活动;健全母婴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推进零至三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举办全市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儿科诊疗能力培训及护理急救技能竞赛,提高全市儿科诊疗水平和护理质量。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指导各地挂牌督办企业隐患整改;推进百万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推进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评价评估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在工贸行业推进安责险事宜。
市统计局: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巩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推进镇乡(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开展数据质量核实核查,巩固依法诚信统计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高质量推进第七次人口普查,完善全市及各区县(市)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围绕重点产业、关键要素、重大平台等我市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开展统计监测。
市综合执法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落实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处置监管;实施市政道路精准化养护,提升市政设施养管水平;加强供气行业服务指导监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无证设摊等查处力度,联合推进餐饮店油烟扰民等整治。
市医保局:开展宁波市“医保监管1号专项行动”,对社会办中医类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收费、不合规收费、不合理治疗、仪器耗材超适用范围使用、药品(耗材)进销存不符等行为。
市大数据局:推进数据共享百日行动,做好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功能升级改造;推进政务服务2.0平台建设,做好 “浙政钉”2.0迁移工作;加快“浙里办”平台建设,完善“甬易办”2.0平台;推进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做好市政务云计算中心等保测评和完善。
市服务业局:开展2020年宁波市服务业重点行业规上企业“亩产效益”领跑者遴选工作,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现要素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优质性、高效性,推动服务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会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开展《宁波市服务业品牌塑造行动方案研究》课题,调研分析宁波市服务业品牌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标先进城市服务业品牌建设的经验,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市政务办:推进全市政务服务2.0建设,完成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2.0平台,加快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改造;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快实现镇乡(街道)办理的高频事项90%以上“掌上办”、“跑零次”;积极支持“优质产品目录”和“重点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产品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加大精准服务和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单位和项目审批部门支持定向采购的意识;组织供需信息对接会,畅通供需双方信息渠道;落实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和“一标一审”制度,努力提高两个《目录》产品的中标率。
市总工会:启动第五批“港城工匠”选树活动,挖掘和遴选一批优秀劳动者,拟命名产生港城工匠50名,通过典型带路,以点带面,助力宁波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承办长三角地区轨道救援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全市模具工、电子商务等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提升职工技能素质。
团市委:开展三场“行行出状元”宁波市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宁波市公安信息化应用系列大赛、宁波市青年电缆技能大赛和宁波市青年导游职业风采技能大赛),通过比赛弘扬青春工匠精神,激发青年敢于创新、勇于钻研的动力,提高青年职工的质量素质和技能。
宁波海关: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重大风险防控,对重点敏感产品,实施源头严管、过程严查、后续严罚的专项治理,降低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开展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风险监测,采取线上线下抽样送检的方式对以跨境贸易方式进口的消费品质量进行抽查,依法处置不合格商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组织开展宁波海关植物检疫岗位技能比武竞赛,涉及关区370名具备植物检疫查验岗位资质人员,竞赛范围涵盖进出境植物及其产品、运输工具、集装箱、旅邮检检疫监管等。
附件2
2020年全市“质量月”各区县(市)安排开展的主要活动
海曙区:动员组织全区深入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商圈,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基地宣传活动;组织对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实体质量飞检和重要隐蔽工程验收;通过“农耕海曙”公众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科普活动和农残速测线上指导培训;开展全区交通行业质量管理培训;在南塘老街开展“你点我检”进景区——旅游“伴手礼”质量抽检活动;组织商超在线上开展“食品质量云承诺”;开展全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云展播。
江北区:以“浙江制造”为主题制作抖音小视频,利用机关公众号开展宣传;举办企业家沙龙活动宣传质量月主题;联合宁波牛奶、宁波广电围绕“牛奶安全与营养”开展“直播云课堂”科普;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和“品字标浙江制造”组织开展广场、商场宣传活动;组织企业参加“质量品牌故事演讲比赛”、“浙江制造品牌出海”活动;在全区眼镜制配行业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组织专家开展线上线下商标、品牌及知识产权专利“你点我讲”专题辅导。
镇海区:组织“质量开放日”系列活动,邀请市民走进品字标企业及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进区企业质量管理提升项目落地落实;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实施诚信计量公开承诺;开展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引导规上紧固件企业进行对标达标及企标自我声明公开;开展“亮剑2020”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铁拳”行动,加大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力度,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北仑区:通过新闻媒体、区微信公众号等积极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防盗保险(柜)箱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免费检验检测活动;联合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面向企业开放参观液压和精密检测实验室;组织工业锅炉司炉操作证初审培训班;开展进口食品“你点我检”进商超、食堂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制作发布工地食堂红黑榜;组织开展药学志愿者服务队进社区宣传活动;开展电线电缆、食品包装产品、中秋节“月饼”等一系列专项监督抽查;开展预拌混凝土、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组织召开建筑工程“样板引路”现场观摩推进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攻坚专项执法行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和倡议书。
鄞州区:形式多样地开展“质量月”主体宣传活动;组织实施眼镜制配行业诚信计量承诺活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5S现场管理模式培训及实施;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七进”宣传活动;开展五级消费维权体系活动;对服装类专项抽检及家用电器类开展专项抽检;开展锅炉相连管道专项整治;对关键参数不符合《场规》要求的观光车开展专项整治;以医用防疫物资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检查等各项专项检查为抓手,加强医疗器械检查。
奉化区:在奉化日报专版、市场监管局官微开展“质量月”主题宣传,在镇(街道)企业宣传栏张贴“质量月”主题海报,在大型商超播放相关宣传片;组织开展商标品牌及知识产权“你点我讲”菜单式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企业专利扶持政策介绍培训;组织召开全区放心消费推进大会、制作放心消费宣传片、宣传册; 开展食品“你点我检”活动、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对11家集贸市场在用电子秤进行全检,加强市场公平交易行为;在市场监管局官微设立“质量知识小问答”、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两个栏目,动员全民参与;组织使用单位参观宁波特检院特种设备宣教中心奉化站,组织电梯质量安全现场宣传,组织维保单位参观宣教中心。
余姚市:多部门联合利用户外广告、媒体等开展“质量月”、“品字标浙江制造”等宣传;开展“质量开放日”、“你点我讲”商标品牌培训等活动;动员企业参与“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卓越绩效管理项目申报;督促企业做好“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贴标亮标和质量品牌故事比赛;开展“放心计量”等放心消费行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对“民用三表”等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开展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锅炉、压力管道专项整治行动。
慈溪市:通过慈溪市电视台“小灵热线”开展“走近浙江制造企业”专题宣传;开展冰箱(冰柜)能效质量提升行动;依托品牌指导服务站开展“你点我讲”专家志愿团授课3场;召开全市婴童用品行业质量提升暨“对标达标”动员大会;组织“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专家入企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质量惠企活动;开展全市成油品专项监督抽查,通过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开展开学前学生用校服、学习用品专项监督检查;邀请海外专家为全市出口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拥有国内外专利的企业负责人开展“欧美知识产权保护与应对”讲座;宣传药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围绕产品合法、质量合格开展药品化妆品执法检查。
宁海县:全媒体质量宣传月,开展“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品字标”培育宣传与成果展示;开展质量知识进校园(开学第一课——质量知识进校园活动)、进社区活动;组织一场论坛、两场发布会和三个评比(乡村治理标准化论坛,知识产权(专利)发展发布会、模具产业质量服务平台发布会,长三角地区叉车技能比武、政府质量奖评审、参加市局质量品牌故事微视频评比);举办二期一线班组长质量管理能力提升班。
象山县:组织“品字标”企业、“浙江制造”标准发布、立项、申报企业观摩贴标亮标工作;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及以进海岛为重点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进企业”等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中国开渔节“庆丰收 迎小康”主题,联合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旨的质量发展云论坛,“质量云”旅游等系列活动;对易发、高发质量问题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打假活动;运用多种媒体宣传营造质量月氛围。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展眼镜制配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举行新区电梯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微信公众号宣传“质量月”活动,在交通要道投放质量月主题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向新区企业宣传质量安全知识。
宁波保税区:开展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质量奖申报工作;开展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流通领域定量包装进口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结合年度起重机械和锅炉专项整治要求,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重点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开展2020年度保税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组织举办2020年度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班。对标对表,落实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开展浙江省专业市场“五化”提升工作。继续开展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实现重点主体全覆盖、重点品种全溯源。
大榭开发区:开展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结合年度特种设备整治要求,对辖区内新安装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跟踪指导区内2家企业引入卓越绩效先进管理模式;组织区内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开展保险箱行业质量提升项目调研;对标对表,积极开展浙江省专业市场“五化”提升工作;继续开展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实现重点主体全覆盖、重点品种全溯源。
宁波国家高新区:动员组织全区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指导企业开展企业标准制修订及企标自我声明公开;组织“浙江制造品字标”企业及灯具行业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广场”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第三届“高新杯”宁波市检验检测技能比武活动;在全区眼镜制配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培育单位督查回访和“后评价”工作;举办高新区叉车司机职业技能比武大赛;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和季节性家用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全面落实上级开展的各项活动,组织参加上级各类技能比武竞赛活动。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深入开展“质量月”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开展“品字标”企业培育推广活动;开展标准化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发动企业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及参与工作,推进韩岭水街艺文小镇服务标准化试点和绿野村油茶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开展“放心消费”督查回访和“后评价”工作;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员“食品安全技能知识竞赛”、叉车司机理论技能知识赛;开展加油站、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和洗衣机、冰箱等产品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开展开学季校园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三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涉企水电气跟踪检查、特种设备执法检查、和季节性家用电器质量执法检查,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
附件3
2020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1.筑牢质量强国梦 迈向质量新征程
2.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推进质量强市战略
3. 建设“质优宁波” 决胜全面小康
4. 弘扬工匠精神 推动品质革命
5.共建“质优宁波” 共推质量发展
6.迈向质量时代 打造品质之城
7.追求卓越 崇尚质量
8.世界品质 浙江制造
9.向质量要效益 以质量求发展
10.强化质量意识 提升服务质量
11.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 提升供给侧质量水平
12. 质量让生活更美好
13. 美好生活 质量相伴
14.提升供给质量 创造优质生活
15. 共推高质量发展 共享高品质生活
16. 严慎细实抓质量 精益求精促发展
17.人人创造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
18.大力提升质量 增强消费信心
19.质量安全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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