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全面启动2020年“质量月”活动
今年9月是第43个全国“质量月”。开展“质量月”活动旨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推动质量水平提升,解决百姓关心、关注的质量问题。我市15个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涵盖产品、服务、农业、环境、工程、文化、旅游、医疗等各个领域,将集中力量营造质量氛围,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一批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主题,将重点开展五大类活动,统筹推进质量、品牌、标准、监管等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质量强市“升级版”。
一是开展质量宣传,树牢高质量发展意识。在市局网站开设“质量月”活动专栏,展示“质量月”活动内容。组织企业张贴“质量月”宣传画、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组织开展预防,打击传销进校园等“六进”系列宣传活动。走进食品、保健品生产企业,宣传疫情防控,质量控制等知识。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对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和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等方面的政策进行解读。
二是推动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开展卓越绩效先进管理方法推介活动,质量奖获奖企业分享质量管理、品牌培育的成功经验。助力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充分发挥辽河油田、华锦集团、辽河石化等大型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开展岗位练兵、技术大比武、质量知识和技能竞赛、质量有奖答题、QC成果展演会,全方位、多角度助力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力。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强化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做好危化品、防疫用品、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产品等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中秋”“国庆节”前市场价格、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工作。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综合运用质量抽检、抽查检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等手段,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为群众把好安全关。
四是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和执法打假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典型质量违法案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集中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集中发布防疫用品、学生老年用品、建筑防水卷材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质量信息。
五是开展质量帮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有效质量技术支撑,着力帮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宣传引导全市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工程”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做好迎检验收准备。召开保市场主体,促质量提升座谈会。举办全市企业质量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聘请专家对15家企业开展质量巡诊。持续推进全市公共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今年9月是第43个全国“质量月”。开展“质量月”活动旨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推动质量水平提升,解决百姓关心、关注的质量问题。我市15个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涵盖产品、服务、农业、环境、工程、文化、旅游、医疗等各个领域,将集中力量营造质量氛围,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一批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主题,将重点开展五大类活动,统筹推进质量、品牌、标准、监管等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质量强市“升级版”。
一是开展质量宣传,树牢高质量发展意识。在市局网站开设“质量月”活动专栏,展示“质量月”活动内容。组织企业张贴“质量月”宣传画、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组织开展预防,打击传销进校园等“六进”系列宣传活动。走进食品、保健品生产企业,宣传疫情防控,质量控制等知识。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对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和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等方面的政策进行解读。
二是推动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开展卓越绩效先进管理方法推介活动,质量奖获奖企业分享质量管理、品牌培育的成功经验。助力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充分发挥辽河油田、华锦集团、辽河石化等大型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开展岗位练兵、技术大比武、质量知识和技能竞赛、质量有奖答题、QC成果展演会,全方位、多角度助力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力。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强化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做好危化品、防疫用品、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产品等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中秋”“国庆节”前市场价格、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工作。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综合运用质量抽检、抽查检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等手段,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为群众把好安全关。
四是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和执法打假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典型质量违法案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集中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集中发布防疫用品、学生老年用品、建筑防水卷材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质量信息。
五是开展质量帮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有效质量技术支撑,着力帮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宣传引导全市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工程”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做好迎检验收准备。召开保市场主体,促质量提升座谈会。举办全市企业质量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聘请专家对15家企业开展质量巡诊。持续推进全市公共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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