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放矢 精准施策 广西出台17项举措促进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需求,提出17条政策措施,通过优化发展环境、降低经营成本、助力扶优做强、推动多元共治、强化发展保障,促进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便利市场准入和退出,《通知》提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可依托“政银合作”网点开展登记服务;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微信办照”;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跨辖区迁移试点改革;完善登记注册信息互通机制,优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一网联办”服务。
聚焦推行降费纾困措施,《通知》提出市场监管系统所属单位按权限对个体工商户减收20%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标准、计量费用;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纾困帮扶措施。
聚焦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通知》提出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制定具体划定标准、管理办法,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聚焦提升融资便利度,《通知》提出探索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以信授贷;支持金融机构给予个体工商户“桂惠贷”优惠贷款,探索设立“经营贷—个体工商户贷”产品。
聚焦实行分类培育,《通知》提出建立个体工商户“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划分标准和“名特优新”名录库;针对不同类型的个体工商户出台差异化、针对性扶持措施;鼓励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商标,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大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力度;依法加大个体工商户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保护力度。
聚焦鼓励支持变更升级,《通知》提出,个体工商户自愿变更经营者的,可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聚焦增强消费市场活力,《通知》提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产销对接活动,帮助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推进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服务功能。
聚焦鼓励开展线上经营,《通知》提出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升网络营销能力,积极应用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社交电商等模式,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个体工商户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聚焦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通知》提出探索推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强化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衔接;实施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对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疏导为主,慎用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聚焦保护合法权益,《通知》提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强行要求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此外,《通知》还从加强资金和财税支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拓展创业就业服务、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强化组织协同、加强宣传引导、抓好监督问效等方面提出举措、作出部署。《通知》同时明确,此次出台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需求,提出17条政策措施,通过优化发展环境、降低经营成本、助力扶优做强、推动多元共治、强化发展保障,促进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便利市场准入和退出,《通知》提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可依托“政银合作”网点开展登记服务;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微信办照”;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跨辖区迁移试点改革;完善登记注册信息互通机制,优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一网联办”服务。
聚焦推行降费纾困措施,《通知》提出市场监管系统所属单位按权限对个体工商户减收20%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标准、计量费用;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纾困帮扶措施。
聚焦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通知》提出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制定具体划定标准、管理办法,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聚焦提升融资便利度,《通知》提出探索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以信授贷;支持金融机构给予个体工商户“桂惠贷”优惠贷款,探索设立“经营贷—个体工商户贷”产品。
聚焦实行分类培育,《通知》提出建立个体工商户“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划分标准和“名特优新”名录库;针对不同类型的个体工商户出台差异化、针对性扶持措施;鼓励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商标,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大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力度;依法加大个体工商户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保护力度。
聚焦鼓励支持变更升级,《通知》提出,个体工商户自愿变更经营者的,可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聚焦增强消费市场活力,《通知》提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产销对接活动,帮助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推进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服务功能。
聚焦鼓励开展线上经营,《通知》提出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升网络营销能力,积极应用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社交电商等模式,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个体工商户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聚焦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通知》提出探索推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强化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衔接;实施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对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疏导为主,慎用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聚焦保护合法权益,《通知》提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强行要求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此外,《通知》还从加强资金和财税支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拓展创业就业服务、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强化组织协同、加强宣传引导、抓好监督问效等方面提出举措、作出部署。《通知》同时明确,此次出台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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