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工程设备监理等工作中对抗震救灾给予特别支持的紧急通知

2008年05月20日 08:34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质检质函〔2008〕27号

关于在工程设备监理等工作中

对抗震救灾给予特别支持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总局抗震救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工程设备监理等工作对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给予特别支持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工程设备监理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的作用

(一)迅速组织设备监理专家服务组。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及北京、上海、重庆、江苏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做好第一批专家组的准备工作,随时准备为受灾地区灾后重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在受损设备的使用评价方面及时提出建议。

(二)组织有能力、有经验、信誉好的设备监理单位积极参与受灾企业特别是大型装备制造企业的重建工作,为其提供设备设计、采购、制造和安装调试等方面的技术服务,保证重建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三)加快对四川、甘肃、陕西等地震灾区及有关地区申请设备监理资格单位的行政核准进度,使工程咨询和设备监理单位布局及构成满足灾区重建的需要。

二、针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需要,在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中给予特别支持

(一)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有特别贡献的产品,在符合中国名牌产品目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的基础上,特别列入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

(二)在产品质量符合中国名牌产品要求的前提下,对四川、甘肃、陕西等受灾省份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倾斜。

(三)对四川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时间延期1个月。具体时间调整如下:省级公示时间延到7月14日10时至7月27日17时;网上申报时间延到7月15日至24日;书面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到8月4日前(以邮戳为准)。

三、组织质量专家和名牌企业对口支援灾后重建

(一)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号召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支援抗震救灾。承担提供救灾物资的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鼓励中国名牌企业与受灾企业开展“一对一”或“几对一”的帮扶活动,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鼓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奉献爱心。请四川、甘肃、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需要对口帮扶企业的需求报总局,以便组织各地做好安排。

(二)各地要做好准备,积极组织质量专家对四川等受灾地区的企业进行帮扶活动,参与灾后重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展有关咨询指导活动,提供相关产品标准和技术信息资料。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