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质监局助力汽车“三包”

2014年04月02日 10:51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哈尔滨市质监局家用汽车产品三包申诉处理中心主任刘卫东介绍,在2013年10月1日后购买的车辆,有“三包”规定,出现相应问题可以申请退车或换车。车辆维修后,4S店应为消费者提供维修记录。“但是很多消费者修车后,忘记索要或4S店以各种理由不提供维修记录。”他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索要维修记录,并仔细核对维修时间与次数,如果车辆出现质量问题,不管是车自身的质量问题,还是维修方面带来的问题,这将是维权依据。他表示,申诉处理中心具有专业的汽车专家人才库,能够系统地帮助消费者解决家用汽车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并且还有法律人才从中调解,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哈市质监局汽车产品三包申诉处理中心正要求哈市170余家4S店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相应的服务标准。监部门将陆续在4S店内挂上印有投诉电话的标牌,目前已有15家4S店挂牌。消费者如遇汽车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拨打12365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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