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后召回与三包时代

2014年04月02日 10:54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离不开法律法规。我国的汽车工业从无到有,逐渐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车产销国。在汽车发展过程中,消费者砸汽车、用马拉车,甚至为车开追悼会的情况屡见不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有效法律法规。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汽车厂家在中国的召回都处于一种“非理性和非市场化”的状态,表现为同样的故障,外资品牌在国外召回在国内却装聋作哑,有的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当天就漏油,但却退换无门。这无论是对中国汽车市场的良性发展还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都起着巨大的负面作用。

为此,从去年开始,汽车召回立法和三包规定相继出台,有关方面开始以汽车召回立法促使汽车厂家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设计、生产合格的产品,以三包规定明确汽车厂家与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杜绝汽车厂家推诿责任、消费者过度维权的行为。

在召回新规实施以后,2013年中国汽车召回数量的激增,此前,绕过中国市场进行召回的事件并不少见,但2013年,以上半年大众的DSG事件和年底通用的百万辆级别的召回为例,在中国市场上那些曾经看似高高在上的品牌已经开始低下头来审视自身的问题。

而2013年,也有7家自主车企发布了10次召回,涉及车辆45万辆,说明了自主品牌的品牌自信在增强,新车质量在进一步提升。

此外,在新三包法案发布后,截至去年年底,已有103家汽车生产者进行汽车三包备案信息发布,涉及4874款车型,销售网点33842家。而且部分厂家的三包政策比法律规定的还要范围更广、时间更长。

这对中国的汽车消费者而言,无异于一剂福音。而事实上,新法规的实施也有助于市场环境的公平,因为对众多汽车厂商而言,谁更讲诚信,谁更拿消费者当回事,谁就有望获得更大的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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