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汽车三包申诉处理新文书正式启用

2014年05月16日 11:17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近日,内蒙古包头市质监局制作印发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申诉处理文书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包头市汽车产品申诉处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这也是包头市质监局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提升能力素质,服务群众的一项新举措。

包头市质监局在处理家用汽车产品投诉中发现,由于汽车产品价值高,技术结构复杂,申诉时,消费者和经销商各执一词、证据不清的情况时有发生,而目前关于家用汽车产品的申诉登记、处理意见、争议调解等全过程没有规范的三包申诉处理文书可供参考和使用,导致申诉处理过程中缺少相应的文书记录,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质监部门依法行政的行业形象。

该局结合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等规章,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制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申诉处理文书。通过“家用汽车产品质量申诉登记单”、“家用汽车产品申诉处理意见书”、“家用汽车产品质量争议调解书”、“终止调解通知书”等文书在申诉中配套使用,有效破解了申诉人、被申诉人双方推诿扯皮,质监部门被动执法的尴尬局面,对推动汽车产品申诉处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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