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三部委联合发文

2014年05月16日 11:24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年2月24日,陕西省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了《质监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联〔2014〕60号),要求陕西省各区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单位要加强设备监理工作,充分认识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重大设备质量安全责任,特别要求各级质监、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对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建设需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中涉及《国家鼓励实施设备监理的重大设备目录(2014版)》的重大设备,加强协同管理,督促实施设备监理。陕西省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适时组织联合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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