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家中小学生消费教育基地落户包头
近日,内蒙古包头市工商局、包头市消费者协会在包头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举行2014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暨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推进会,包头市中小学生消费教育基地正式挂牌。
包头市针对中小学生的消费教育工作,摸索出了独具特色的方式,更加贴合学生教育的实际情况。
学生主演“消费情景剧”
“刚上初中的小高过年时得到了2000元压岁钱,妈妈让他自己保管。小高看到同学们都有游戏机,就花500元钱买了一台。妈妈发现后,担心影响他的学习,就找经营者要求退货,经营者却不同意。于是,妈妈只好向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投诉,12315的工作人员来到商店,进行了调解……”
近日,在包头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的教室里,一场“消费情景剧”正在上演,观众既有学生,也有慕名前来参观的工商局、教育局工作人员、媒体记者,而“消费情景剧”的演员则清一色都是在此接受培训教育的学生。
穿上工商制服,扮演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的两位学生都是包头当地中学的初中生,他们时而引用法律,晓之以理,时而改用感情攻势,动之以情,竭力说服经营者同意退货,同时还不忘教育“小高”和“妈妈”应当理性、正确消费,不应将过多的钱交给尚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掌管。
“这是我们开展消费教育的一种方式。”指导孩子们出演情景剧的郝老师告诉记者:“我们将平时发现的学生经常遇到的消费问题编成这种情景剧,让学生们自己当演员,自己当观众,收到了很好的消费教育效果。”
消费教育走进校园
在孩子们进行表演的教室里,墙上贴着各种消费知识、维权知识的宣传画,靠着墙边摆着一排展示桌柜,里面放着形形色色的零食、玩具包装袋。“这都是校园周边商贩售卖的各种有质量问题,或者标示不清的零食、玩具,工商部门查获后专门放到这里,给孩子们充当消费教育的‘教材’。”学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过这些‘教材’,孩子们可以学会如何避免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零食、玩具。这也是我们对学生进行消费教育的一种方式。”
孩子们接受消费教育的包头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并不是一所普通的全日制学校,该学校的刘爱霞校长告诉记者,包头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成立于2007年8月,主要是针对包头市区的中小学生开展的封闭式全员培训的学校。包头市每所初中、小学的学生每个学年都要来此进行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为4-5天。
学校所在的包头市昆区工商分局局长、昆区消费者协会会长朱少华告诉记者:“去年以来,我们共组织制作了幻灯片、专题片等教育课件3个,并配套印制了消费教育教材和知识读本共计6000册、新《消法》5000册,编写消费维权情景剧本3个,围绕打击传销、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内容制作宣传展板12块,制作假冒伪劣商品展柜8个。学生消费教育活动丰富多彩、扎实有效、富有特色,深受中小学生的喜爱。”
消费教育从学生抓起
谈起为何要设置消费教育培训基地,包头市工商局调研员、市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杨立新告诉记者,在包头市工商、消协的消费教育体系中,面向学生的消费教育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一方面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弱,需要帮助他们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对孩子的消费教育,可以用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实现“一个学校教育一批学生,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杨立新告诉记者,在具体的教育方法上,当地工商消协和学校也进行了很多探索,由最初试运行阶段单一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发展成为消费维权知识进课堂、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进校园、消费常识进班级黑板报、打假维权宣传进学校橱窗“四位一体”的“教育+引导+体验”的全新消费维权教育模式。充分运用实物展示、情景再现等体验式、互动式的教育方式,通过课堂教学、消费教育图片展览、真假商品识别以及情景剧表演等寓教于乐的实践教学活动教育学生。
“面对学生的消费教育就要让学生学得进去,记得住,还得能在实践中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在观看了消费教育情景剧后予以了高度赞扬:“消费教育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教育方式,它的目的是让学生能实际使用教育中学到的知识。如果光是让学生去背法律条文,背教材内容,然后考试,很容易让消费教育成为学生的新负担,无法真正发挥效果。学生出演消费教育情景剧等方式,能真正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当他们遇到类似事件时,知道该怎么办。”
近日,内蒙古包头市工商局、包头市消费者协会在包头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举行2014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暨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推进会,包头市中小学生消费教育基地正式挂牌。
包头市针对中小学生的消费教育工作,摸索出了独具特色的方式,更加贴合学生教育的实际情况。
学生主演“消费情景剧”
“刚上初中的小高过年时得到了2000元压岁钱,妈妈让他自己保管。小高看到同学们都有游戏机,就花500元钱买了一台。妈妈发现后,担心影响他的学习,就找经营者要求退货,经营者却不同意。于是,妈妈只好向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投诉,12315的工作人员来到商店,进行了调解……”
近日,在包头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的教室里,一场“消费情景剧”正在上演,观众既有学生,也有慕名前来参观的工商局、教育局工作人员、媒体记者,而“消费情景剧”的演员则清一色都是在此接受培训教育的学生。
穿上工商制服,扮演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的两位学生都是包头当地中学的初中生,他们时而引用法律,晓之以理,时而改用感情攻势,动之以情,竭力说服经营者同意退货,同时还不忘教育“小高”和“妈妈”应当理性、正确消费,不应将过多的钱交给尚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掌管。
“这是我们开展消费教育的一种方式。”指导孩子们出演情景剧的郝老师告诉记者:“我们将平时发现的学生经常遇到的消费问题编成这种情景剧,让学生们自己当演员,自己当观众,收到了很好的消费教育效果。”
消费教育走进校园
在孩子们进行表演的教室里,墙上贴着各种消费知识、维权知识的宣传画,靠着墙边摆着一排展示桌柜,里面放着形形色色的零食、玩具包装袋。“这都是校园周边商贩售卖的各种有质量问题,或者标示不清的零食、玩具,工商部门查获后专门放到这里,给孩子们充当消费教育的‘教材’。”学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过这些‘教材’,孩子们可以学会如何避免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零食、玩具。这也是我们对学生进行消费教育的一种方式。”
孩子们接受消费教育的包头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并不是一所普通的全日制学校,该学校的刘爱霞校长告诉记者,包头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成立于2007年8月,主要是针对包头市区的中小学生开展的封闭式全员培训的学校。包头市每所初中、小学的学生每个学年都要来此进行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为4-5天。
学校所在的包头市昆区工商分局局长、昆区消费者协会会长朱少华告诉记者:“去年以来,我们共组织制作了幻灯片、专题片等教育课件3个,并配套印制了消费教育教材和知识读本共计6000册、新《消法》5000册,编写消费维权情景剧本3个,围绕打击传销、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内容制作宣传展板12块,制作假冒伪劣商品展柜8个。学生消费教育活动丰富多彩、扎实有效、富有特色,深受中小学生的喜爱。”
消费教育从学生抓起
谈起为何要设置消费教育培训基地,包头市工商局调研员、市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杨立新告诉记者,在包头市工商、消协的消费教育体系中,面向学生的消费教育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一方面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弱,需要帮助他们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对孩子的消费教育,可以用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实现“一个学校教育一批学生,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杨立新告诉记者,在具体的教育方法上,当地工商消协和学校也进行了很多探索,由最初试运行阶段单一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发展成为消费维权知识进课堂、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进校园、消费常识进班级黑板报、打假维权宣传进学校橱窗“四位一体”的“教育+引导+体验”的全新消费维权教育模式。充分运用实物展示、情景再现等体验式、互动式的教育方式,通过课堂教学、消费教育图片展览、真假商品识别以及情景剧表演等寓教于乐的实践教学活动教育学生。
“面对学生的消费教育就要让学生学得进去,记得住,还得能在实践中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在观看了消费教育情景剧后予以了高度赞扬:“消费教育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教育方式,它的目的是让学生能实际使用教育中学到的知识。如果光是让学生去背法律条文,背教材内容,然后考试,很容易让消费教育成为学生的新负担,无法真正发挥效果。学生出演消费教育情景剧等方式,能真正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当他们遇到类似事件时,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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