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企业获“山西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称号

2014年07月02日 09:34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近日,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被命名为2013年“山西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部署,山西省质监局、教育厅联合开展了2013年“山西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创建工作。在各地质监和教育部门联合推荐、评审的基础上,经山西省质监局、教育厅专家组评审同意,太原市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老陈醋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等10家单位被授予2013年“山西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称号。

获得称号的单位表示,将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强化质量管理,不断完善质量教学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教学活动。专家认为,质监、教育部门要建立密切合作的长效机制,为质量教育基地的正常运行和质量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和支持。各地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质量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质量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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