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 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水平 论如何助推福建经济发展质量再上新水平

2017年12月16日 10:29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zjxw/dfzjxw/dfftpxw/201712/t20171215_508972.htm

近期,中央批复同意福厦泉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福建建设创新型省份,成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重要机遇。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在第十次党代会上指出:“今后5年的中心任务,归结起来就是: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建设新福建,是习近平总书记为福建省擘画的宏伟蓝图,就是要按照“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要求,增强发展活力,提高发展质量,改善民生福祉,营造良好环境,推动福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就大力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助推福建经济发展质量再上新水平进行详细阐述。

基本情况

福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省委省政府于2008年4月印发了《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8]3号),提出省政府设立质量奖,省级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优秀品质,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和竞争力。2009年9月30日,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福建省质量奖管理办法》,同年10月,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质量奖管理办法》(闽政文[2009]289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评审一次,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5个,每家奖励200万元(目前全国省级政府质量奖奖金最高)。2009年10月,福建省启动了首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目前,已完成5届评审,共有超过200家制造业或服务业企业参与申报,21家企业获此殊荣。

发展经验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制度从无到有,经过近10年探索,已颇具影响力,并形成了明显的福建特点,其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等都受到省内外专家和参评组织的好评,在国内具备一定的知名度。

制度形成的特点是保持其先进性的保证。一是组织制定了严格的评审程序。组织制定了20多份规范性文件,对评奖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和明确的具体要求,确保整个评奖过程严格按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执行,确保评奖的统一性。二是组建评审专家队伍。先后举办3期培训班,组建了160多名专家库,专家数量居全国各省之首。三是发动社会广泛参与。评审过程《福建日报》、省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组织对申报企业指标进行公示,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投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四是坚持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执行评审工作纪律,不接受任何与评审活动有关的招待,全部评审费用由省质监局统一支付。五是实施全程监督。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参加评审,成立由纪检监察人员和专家组成监督抽查组,对经过现场评审的企业进行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现场评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六是组织企业高层答辩。对进入现场评审企业组织其高层领导集中答辩,引起企业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答辩效果令各方满意。

坚持公正性是政府质量奖的生命力所在。政府质量奖评选制度要想成为一项好的制度,并保持其生命力,关键要做到公正性。一是组织者从上而下认识一致,明确要求与此有关人员做到公正廉明。二是坚持全程不收费原则。三是探寻科学合理的获奖企业产生办法。四是有关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五是评审期间切断评审企业与评审专家之间的接触,并作为纪律要求评审专家。六是预先温馨提醒,评审专家公正性承诺。七是建立观察员制度。八是建立评审员黑名单制度。

科学组建评审组是确保政府质量奖公信力的关键。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科学组建评审组。一是对申报企业进行合理分组,以便根据不同专业组别选择相应专业的专家。二是挑选评审组长,评审组长一般应具备企业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理论知识、丰富的评审经历、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沟通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亲和力且对评审标准的理解应用非常熟悉的专家才能胜任。三是对评审专家进行科学分组,把专家按照有无工作经历、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来进行分组,专业基本上以所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专业为分类依据。四是挑选组员,组员里应有一位财务专家、一位熟悉专业的专家、一位来自企业的专家,如果是现场评审,则还应有一致性现场评审组成员、材料评审组成员。

确保评审尺度的一致性是重点和难点。对于材料评审来说,由于基本上是集中封闭式,因此,各专业评审组之间沟通的时效性和频次等有了保障,相对而言,评审的一致性容易掌握和实现。在材料评审过程中,组织者经常性地组织小组间的交流讨论,确保了尺度的一致性;对于现场评审,一致性难度更大,在现场评审开始前,组织者召集拟参与现场评审的所有专家,明确现场评审有关要求,对评审标准进行再次学习交流。政府质量奖专家评审尺度的一致性问题要考虑许多细节,需要更加科学的方法,需要组织者不断总结,不断改进。

政策建议

虽然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经验,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制度本身也在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各方集思广益,共同研究解决:获奖组织经验分享不够,标杆引领示范还未发挥最大作用;评奖范围还太小,无法树立更多行业标杆;专家队伍总体水平还存在差距,科学性还需极大提高;咨询市场整体水平较低,制约了制度的健康发展;获奖企业后续跟踪不够,无法形成完整链条。

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取得突破:一是组织修订《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评奖范围,除了传统制造业外,可以将评奖范围扩大到工程建筑类、医疗组织、教育组织等,同时,设立一定数量的提名奖,让更多的参与组织得到激励。二是提高颁奖会议的规格和规模,今后建议以省政府名义召开颁奖大会,省政府主要领导参加颁奖,并让更多的单位和部门参与颁奖活动,在扩大影响力的同时,共同分享获奖组织的成功经验。三是加大获奖组织经验分享力度,建议以获奖组织所在地政府名义召开经验分享会,政府有关领导亲自出席,广大组织高层领导亲自参加经验分享会,由获奖组织主要领导深入介绍成功经验,确保经验分享活动取得实效,此外,也可以组织高规格的论坛,集各方精英,共同研究探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获奖组织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的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同时应重点加大在非制造业领域的宣传,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在非制造业领域的应用。五是定期召开专家座谈会,研讨质量奖励制度本身问题,以及如何更好促进经济发展的问题。六是及时跟踪获奖组织后续发展情况,从中及时总结经验,发现漏洞,及时改进,形成完整链条,使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要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中心任务,需要全省上下一条心,需要各行各业齐心协力。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将在树立标杆,引领社会各界向标杆看齐,学习分享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全省经济发展质量总体水平发挥更大作用,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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