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山货”享誉世界福建检验检疫局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

2018年02月07日 08:24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zjxw/dfzjxw/dfftpxw/201802/t20180206_512553.htm

近年来,福建检验检疫局围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出口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培育和监管模式改革,深入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辖区出口食品农产品由2010年货值49.68亿美元增至2016年货值150多亿美元、居全国前列。福建辖区现有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6个,30多家出口企业参与品牌培育提升工程。

探索新模式

针对福建省“八山一水一分田”、农业种植养殖整体规模小、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等实际情况,福建局探索建立了“1种形式+4个体系”为核心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模式。

“1种形式”,即以“公司+农业合作+基地+标准化”,将小型种植养殖户组织起来,统一开展农业投入品评估和供应,统一备案基地,统一管理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规范并推广标准化农事操作,促进出口农产品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4个体系”,即创建区域农业投入品管控、区域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区域风险预警和区域实验室检测等4个公共管理体系,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1种形式+4个体系”模式引领下,福建局建立了鳗鱼养殖、大黄鱼养殖、食用菌、芦柑等多个农业合作组织,辖区16个国家级质量安全示范区内出口食品农产品合格率多年保持在99.99%,被国外通报批次较创建之前下降90%,出口食品农产品连年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

创立新机制

福建局创新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机制,建立“过程合格评定”模式,将出口产品的合格评定及放行与出口报检批次脱钩。该模式以出口企业生产过程监管和官方抽查验证结果为基础,实现产品出口“即报、即审、即放”的报检“零等待”。

福建局探索创立基于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企业管理能力相适应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机制,围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推动种植养殖户强化组织合作,实现组织规模化、管理集约化、种养标准化;推动出口企业建立过程控制和品牌管理理念,健全现代企业质量管理与经营体系;推动政府建设公共管理平台,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环境治理和风险预警管理,在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链条上,种植养殖农民、生产加工企业、政府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形成“种植、加工、监管、指导”四位一体合作共治格局,走出了一条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推出新措施

福建局创新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和示范企业建设,探索推出“分类管理+示范企业”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有效促进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提升。

福建局对辖区1000多家出口农产品企业和600多家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基于分类管理,建立不同企业出口产品检测验证方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在出口竹木草制品、食用水生动物企业开展示范企业建设,推动示范企业从质量管控、科研创新、市场拓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对示范企业,给予检验检疫注册登记和通关便利等优惠政策,增强示范企业荣誉感。

为推动企业建立科学质量安全管理理念,福建局将出口产品放行由以每批次产品的查验和检测结果为依据,转变为以官方监管和抽查验证结果为依据,将对“产品检查或检测结果”过度依赖向重视质量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转变,大大提升了出口产品通关效率,通关速度大幅提高35%。

搭建新平台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出口产品质量,福建局推动福建政府搭建品牌产品服务平台,将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培育提升措施纳入《福建省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支持品牌企业按照“闽货供应商+国际物流企业+海外华人超市”模式,实现海外直销,助力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

福建局在出口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工作,指导企业以标准化为核心,建立包含质量、安全、品质、性能等要素,涵盖原料、辅料、工艺、成品、包装等环节的品牌标准体系。通过开展出口品牌培育提升工作,进一步推动出口产品全过程的标准化生产,确保品牌产品质量稳定。目前辖区33个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已初步建成品牌标准体系。

为深化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促进区域品牌价值转移,福建局在原有永春芦柑、连城兰花、泰宁水稻等区域产品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区域品牌建设,依托产品地理标志,提升产品价值,实现产品示范区价值向区域品牌价值转移。目前,连城县成为全国最大建兰培育基地和集散地,年销售量达2300多万株,销售额达3.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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