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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集中法律监督工作

2022年02月10日 11:19 信息来源: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fdt/202202/372073.html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战略,主动融入市委推进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整体布局,近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院统一部署,围绕“三个聚焦”,积极开展为期1年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集中法律监督工作。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打字当头、严字当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从快从严打击涉食药领域刑事犯罪,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积极主动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进行沟通,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制度。积极开展立案监督工作,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核查食药领域违法线索,及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依法监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现象。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紧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点围绕公共利益受损问题,扎实推进食药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贸市场和校园周边“三无”食品等问题,采取追根溯源的方式分析梳理背后存在的行政违法、不作为等问题,用联合督办,跟进监督等多种方式实现监督,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的监督理念,对调查核实的案件情况、相关证据等主动向相关行政部门释法说理,就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进行沟通衔接,与行政部门围绕“事要解决”,研究解决对策,适时开展联合督办,合力破解食药领域治理难题,共同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内部联动,打好“统一战”,通过内部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加强各业务部门多形式多层面的沟通,提高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和移送案件线索的意识。加强外部协调,打好“配合战”,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市场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诉前介入、诉中审查、诉后分析、预防保护、首重公益”职能一体化食品药品司法保护体系,实现检察环节食品药品案件资源信息共享、刑事惩罚与公益诉讼有效对接、程序无缝衔接、预防及时到位的目标。提升监督合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态势,确保广大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公共安全问题,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上级院部署,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自觉能动履职,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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