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促进我国优势产品出口
戚秀芹,女,汉族,1956年11月生,江苏盐城人,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3月参加工作,上海化工学院四川分院无机化工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工程师。
国际合作司司长戚秀芹11月20日下午14:30-16:00接受在线访谈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因为时间关系到此结束。非常感谢戚司长的光临!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
各位网友!再见! (2006-11-20 16:04:29)
网友:The standard also is the technical trade barrier one form, how do we while observe GB code's also to be supposed to satisfy overseas in this aspect technical trade barrier? (2006-11-20 14:35:29)
戚司长:Yes, you’re right. The standard is one form of the 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 if it is no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WTO/ TBT and /or SPS Agreement. The goods for domestic market should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GB standards. The goods for overseas markets should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mporting country or region’s technical regulations or mandatory standards. Some importing country or region’s mandatory standards or technical regulations are stricter than GB standards. If it is reasonable and comply with WTO rules, it should be followed. If it is no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WTO/ TBT and /or SPS Agreement, you can report that information to AQSIQ for help. (2006-11-20 16:03:26)
网友:司长您好!您说标准也是技术贸易壁垒的一种形式,那么我们怎么在遵守国标的同时也应满足国外在这方面的技术贸易壁垒呢? (2006-11-20 15:43:45)
戚司长: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应符合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向国外出口产品时,应主要满足目标市场的技术性要求。这些国外相关要求可能比国标严格,但只要其是合理的,企业就应积极设法加以满足。但如果其需求与WTO规则相违背,则可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等反映。 (2006-11-20 15:49:01)
网友:戚司长您好!我是一家中介组织,目前有很多企业找我们反映出口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其中有一些应该就是技术贸易壁垒,但我们对这方面不太熟悉,也不知道找那些政府机构反映,请问质检总局有什么渠道让我们反映问题吗? (2006-11-20 15:37:59)
戚司长:可有如下五个途径:一、直接通过质检总局网站提交相关信息。质检总局在其更新后的网站上有“国外技术贸易措施”专栏和“国际合作”专栏,两个专栏均设有“技术性贸易壁垒报告”窗口,社会各界,包括行业商协会和企业均可通过该窗口向我们反映问题,我们有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二、直接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反映。三、直接向质检总局相关业务司、局反映。四向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反映。五、通过国家通报咨询网反馈。此外还可直接发邮件到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信箱:lxhy@aqsiq.gov.cn,对于收到的问题,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2006-11-20 15:43:36)
网友:戚司长,作为一个WTO的新成员,中国目前好像各方面做得都不错,那么在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方面的总体效果怎么样? (2006-11-20 15:30:51)
戚司长:中国虽然是一个WTO新成员,但中国在履行义务、享受权利方面都表现出了一个大国应有的姿态,实际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包括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总体效果是好的,收到的成效是实实在在的。虽然现在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企业的参与力度还不够,行业组织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等,但继往开来,我相信在入世5年的基础上,我国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2006-11-20 15:35:19)
网友:戚司长您好!您刚才在介绍技术贸易壁垒时说了两个方面,一个是TBT,一个是SPS,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2006-11-20 14:47:17)
戚司长:TBT的英文全称是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协定涵盖各成员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SPS的英文全称是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SPS协定涵盖各成员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即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程序,两者范畴不同,涉及的部门不同,对贸易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2006-11-20 15:30:17)
网友:戚司长您好!刚才您谈到了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那么除了这个,国内是否还有其他的相关协调制度呢? (2006-11-20 14:44:06)
戚司长:我国主要还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的全国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这是一个在认证认可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协调制度,详细情况建议咨询国家认监委。另外还有科技兴贸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 (2006-11-20 15:26:47)
网友:我还想再问一个问题,质检总局在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及时为我们企业举办了说明会,这种做法我们非常欢迎,如果我们企业想主动了解出口国对农产品的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该与谁联系? (2006-11-20 14:48:50)
戚司长:可以向国家SPS通报咨询中心、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国外进口商或进口国官方网站等了解,也可登陆刚才所说的国家通报咨询官方网站www.tbt-sps.gov.cn等了解。 (2006-11-20 15:22:04)
网友:司长您好!我是一家农产品出口企业,产品主要出口日本,今年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开始实施,对我们造成很大影响,不知质检总局是否有些长期的帮扶措施? (2006-11-20 14:45:15)
戚司长:今年5月29日生效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是另一个对我国这个对日食品、农产品出口大国影响巨大的食品安全措施。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的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已在该制度草案阶段的研究、评议、双边交涉和在WTO/SPS委员会的交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该制度已部分采纳了我国相关评议意见。但由于该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对我产品出口已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国家质检总局已从加强内部管理、开展全国性培训、加大对企业和农户的注册、指导、监督,加大对日交涉和合作力度等多方面组织开展应对工作并取得积极效果。国家质检总局今后将继续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和对日交涉力度,争取使该制度的实施对我产品出口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我们希望对日出口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企业及贸易企业遵守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相关农药、兽药禁用规定和允许用药的规范等,配合检验检疫机关的监督、检查工作,共同有效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具体问题可直接向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咨询。(2006-11-20 15:18:39)
网友:您好!
请问易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的物质,除了有可能是苏丹红以外,还有可能是什么物质呀?
谢谢!! (2006-11-18 18:19:18)
戚司长:既溶于水又溶于有机溶剂的物质有很多,如甲醛、乙醇、丙酮、羧酸酯以及有些油漆、染料等等。 (2006-11-20 15:15:57)
网友:戚司长,请问外贸企业如何获得国外市场的技术要求信息呢?比如对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2006-11-20 14:41:28)
戚司长:获得国外市场的技术要求信息主要有几个渠道:一是通过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国家TBT、SPS通报咨询中心;二是通过由该中心主办的国家TBT-SPS通报咨询官方网站www.tbt-sps.gov.cn;三是通过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四是通过相关行业中介组织;五是通过国外进口商;六是通过我驻外使馆。此外还可通过直接上对方的官方网站搜索信息。及时、全面地了解国外市场的技术要求是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个基础环节。 (2006-11-20 15:12:46)
网友:戚司长您好!我的专业是国际经济法,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WTO框架下的两个协定,既赋予了WTO成员相应的权利,也规定了一些义务,那么我想知道我国在这方面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情况如何呢?谢谢! (2006-11-20 14:33:13)
戚司长:在享受权利方面,最主要的是对WTO成员通报的TBT、SPS措施草案的研究评议,从而使国外最终出台的TBT、SPS措施对我国产品出口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这几年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评议工作,各部门也投入了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从评议的数量和质量上看,取得的效果是显著的。通过评议,国外修改了很多通报措施原本不合理的地方,从而将这些潜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消除在了最初萌芽阶段。二是积极对外交涉,使国外不合理的TBT、SPS措施予以改变、撤销或延期实施。在履行义务方面,作为一个负责任的WTO成员,我国很好地履行了WTO成员义务,在制修订TBT、SPS措施时遵守WTO规则和入世承诺。如在履行透明度义务方面,我国通报的TBT、SPS措施的数量已居WTO成员前列,这也受到了其他WTO成员的广泛好评。 (2006-11-20 15:09:26)
网友:戚司长你好,我是广东一家机电出口企业,由于欧盟的ROHS指令,我们参加了质检总局举办的ROSH指令研讨会,也受益颇多,那么你们在ROHS方面有什么进一步的计划吗? (2006-11-20 14:28:34)
戚司长: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国外对我影响较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协调应对欧盟RoHS指令、REACH法规等就是典型的例子。质检总局由检验监管司牵头组织RoHS指令的应对,这两年做了很多工作,包括研讨会、对企业的培训等。很高兴看到我们的工作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至于具体的下步计划,建议咨询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 (2006-11-20 15:04:26)
网友:国外的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影响大吗?这几年我国的出口贸易发展还是很快的,如何理解这种现象? (2006-11-20 14:25:11)
戚司长:总体来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相关产品出口构成了严重障碍,但由于国家应对工作的力度逐年加大及我国企业平均技术实力的不断提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其对我国出口的负面影响。此外由于我国产品出口范围的扩大,总体的外贸量得以保持稳定较快增长,但不能为此而忽视或放松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 (2006-11-20 15:00:44)
网友:我想问一下,目前我国在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方面有哪些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2006-11-20 14:23:40)
戚司长:目前我国政府主要的应对体系工作主要包括:一、建立机制,协调应对: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的,由18个政府部门组成的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部际联席会议研究统一、快速、协调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工作,同时就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以从战略和长远角度积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联席会议成立三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今后也将进一步完善、提高,争取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加强科研、提高实力。国家已将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应对科研工作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发展纲要,并在具体科研立项上予以支持,以提高我应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大投入,增强内功,包括在实验室建设、技术水平提高等方面。 (2006-11-20 14:55:10)
网友:您好,在吗 ?我司是做丝网出口的,现在有一个客户想要我司的铁丝,但问我司是否能做UNI-EN 10244-2验证,我想了解一下这是什么验证? (2006-11-20 12:00:32)
戚司长:EN 10244-2-2001 是钢线和钢线产品.钢线上的有色金属涂层.第2部分:锌和锌合金涂层标准。此标准可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馆查阅。 (2006-11-20 14:54:43)
网友:您好!政府部门是否有措施让企业参加到对国外技术措施的评议工作之中?这方面有什么经验做法吗? (2006-11-20 14:42:56)
戚司长: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家质检总局一直鼓励并引导企业参与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评议工作。这几年也确实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实质性参与到了评议工作中,但范围还不够广,力度还不够大,作用还不够突出。在这方面我们还要总结经验,继续把这项工作做好。建议企业从确定跟踪、评议机构、固定评议人员、增加评议经费、培训评议人员、参加各地质检机构组织的评议活动,积极从TBT-SPS通报咨询网站提交书面评议意见等角度切实加强评议工作。评议工作应遵循WTO规则,并结合国际通行做法和企业实际,尽可能做到科学、客观和有针对性,并做到及时性。 (2006-11-20 14:49:02)
网友:请问戚司长,我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有关技术贸易壁垒的报道,那到底什么是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呢?对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 (2006-11-20 14:22:45)
戚司长: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泛指进口国制定的不合理或不符合WTO相关规则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或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措施,给出口国相关产品出口造成不必要的贸易障碍的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手段上的多样性等特点。 (2006-11-20 14:44:26)
网友:戚司长,您好!根据我个人的理解,技术贸易壁垒就是对贸易的限制,难道WTO允许这些限制贸易的措施吗? (2006-11-20 14:24:02)
戚司长: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对贸易的不必要的限制,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是WTO的基本原则之一,当然不允许此类壁垒的合法存在。但各WTO成员有权采取必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来实现其合法目标,比如保护人类或动植物健康、保护环境等,只要这些措施不超过所必需的程度,并符合WTO《TBT协定》和《SPS协定》规定的原则。但由于各成员对WTO协定理解的差异及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此类壁垒又是客观存在,且不断发展的。因此在WTO/TBT和SPS委员会中一直存在激烈的讨论和交涉并不断有相关的争端案例。 (2006-11-20 14:40:43)
网友:司长:您好。我是个打工的,请问咱们国家有对别的国家的技术壁垒吗? (2006-11-19 09:09:28)
戚司长:没有。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都是根据WTO的有关规则制定的,目的是保护环境,保护人类的健康与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国家的安全,防止欺诈,不构成对别的国家的技术贸易壁垒。但国外产品出口到我国必须符合我国的技术要求。 (2006-11-20 14:39:58)
网友:戚司长您好,我来自一家电器行业协会,这几年我们电器出口经常由于不能满足对方技术要求而遭到退货,想问一下这是否属于技术贸易壁垒呢?如果是,我们该如何处理呢?谢谢! (2006-11-20 14:21:22)
戚司长:对方的要求可以是关于产品的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程序,如果该措施不符合WTO相关规则,尤其是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规定的相关原则(如与国际标准协调、对贸易影响最小化等),则构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请你们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如质检总局及其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反映,经甄别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争取从政府层面对外交涉,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对国外合理的要求,相关企业应调整相应的生产工艺等来满足对方要求,保障产品出口。 (2006-11-20 14:33:52)
网友:请问戚司长,我们地方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经常接到一些关于国外通报评议的任务,但对这块业务不太熟悉,能否介绍一下怎么做好这项工作? (2006-11-20 14:21:46)
戚司长:评议工作是整个应对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要做好评议工作,首先要熟悉WTO/TBT-SPS协定,掌握规则;其次要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因为所通报的技术内容都很专业,需要了解国内外整个行业的动态;最后要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因为WTO的官方语言是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通报也是用这三种语言起草的。 (2006-11-20 14:31:14)
主持人:现在开始接受网友提问,欢迎大家参与! (2006-11-20 14:29:13)
主持人:随着关税、配额、许可证等传统贸易保护措施对进口产品的限制作用的逐步削弱,一些国家以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欺诈行为等合法目标为由,制定并实施了一些与WTO规则相违背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措施,构成了实际上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达到变相限制国外产品进口、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
为帮助社会各界,尤其是我国企业正确区分国外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并妥善加以应对,确保我国产品的顺利出口,并回答社会各界在此领域关注的问题和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国妥善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意见和建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将于2006年11月20日14:30-16:00就该主题举办在线访谈,由质检总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兼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戚秀芹同志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2006-11-20 14:27:58)
戚秀芹,女,汉族,1956年11月生,江苏盐城人,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3月参加工作,上海化工学院四川分院无机化工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工程师。
国际合作司司长戚秀芹11月20日下午14:30-16:00接受在线访谈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因为时间关系到此结束。非常感谢戚司长的光临!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
各位网友!再见! (2006-11-20 16:04:29)
网友:The standard also is the technical trade barrier one form, how do we while observe GB code's also to be supposed to satisfy overseas in this aspect technical trade barrier? (2006-11-20 14:35:29)
戚司长:Yes, you’re right. The standard is one form of the 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 if it is no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WTO/ TBT and /or SPS Agreement. The goods for domestic market should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GB standards. The goods for overseas markets should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mporting country or region’s technical regulations or mandatory standards. Some importing country or region’s mandatory standards or technical regulations are stricter than GB standards. If it is reasonable and comply with WTO rules, it should be followed. If it is no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WTO/ TBT and /or SPS Agreement, you can report that information to AQSIQ for help. (2006-11-20 16:03:26)
网友:司长您好!您说标准也是技术贸易壁垒的一种形式,那么我们怎么在遵守国标的同时也应满足国外在这方面的技术贸易壁垒呢? (2006-11-20 15:43:45)
戚司长: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应符合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向国外出口产品时,应主要满足目标市场的技术性要求。这些国外相关要求可能比国标严格,但只要其是合理的,企业就应积极设法加以满足。但如果其需求与WTO规则相违背,则可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等反映。 (2006-11-20 15:49:01)
网友:戚司长您好!我是一家中介组织,目前有很多企业找我们反映出口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其中有一些应该就是技术贸易壁垒,但我们对这方面不太熟悉,也不知道找那些政府机构反映,请问质检总局有什么渠道让我们反映问题吗? (2006-11-20 15:37:59)
戚司长:可有如下五个途径:一、直接通过质检总局网站提交相关信息。质检总局在其更新后的网站上有“国外技术贸易措施”专栏和“国际合作”专栏,两个专栏均设有“技术性贸易壁垒报告”窗口,社会各界,包括行业商协会和企业均可通过该窗口向我们反映问题,我们有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二、直接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反映。三、直接向质检总局相关业务司、局反映。四向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反映。五、通过国家通报咨询网反馈。此外还可直接发邮件到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信箱:lxhy@aqsiq.gov.cn,对于收到的问题,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2006-11-20 15:43:36)
网友:戚司长,作为一个WTO的新成员,中国目前好像各方面做得都不错,那么在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方面的总体效果怎么样? (2006-11-20 15:30:51)
戚司长:中国虽然是一个WTO新成员,但中国在履行义务、享受权利方面都表现出了一个大国应有的姿态,实际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包括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总体效果是好的,收到的成效是实实在在的。虽然现在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企业的参与力度还不够,行业组织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等,但继往开来,我相信在入世5年的基础上,我国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2006-11-20 15:35:19)
网友:戚司长您好!您刚才在介绍技术贸易壁垒时说了两个方面,一个是TBT,一个是SPS,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2006-11-20 14:47:17)
戚司长:TBT的英文全称是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协定涵盖各成员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SPS的英文全称是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SPS协定涵盖各成员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即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程序,两者范畴不同,涉及的部门不同,对贸易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2006-11-20 15:30:17)
网友:戚司长您好!刚才您谈到了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那么除了这个,国内是否还有其他的相关协调制度呢? (2006-11-20 14:44:06)
戚司长:我国主要还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的全国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这是一个在认证认可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协调制度,详细情况建议咨询国家认监委。另外还有科技兴贸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 (2006-11-20 15:26:47)
网友:我还想再问一个问题,质检总局在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及时为我们企业举办了说明会,这种做法我们非常欢迎,如果我们企业想主动了解出口国对农产品的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该与谁联系? (2006-11-20 14:48:50)
戚司长:可以向国家SPS通报咨询中心、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国外进口商或进口国官方网站等了解,也可登陆刚才所说的国家通报咨询官方网站www.tbt-sps.gov.cn等了解。 (2006-11-20 15:22:04)
网友:司长您好!我是一家农产品出口企业,产品主要出口日本,今年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开始实施,对我们造成很大影响,不知质检总局是否有些长期的帮扶措施? (2006-11-20 14:45:15)
戚司长:今年5月29日生效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是另一个对我国这个对日食品、农产品出口大国影响巨大的食品安全措施。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的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已在该制度草案阶段的研究、评议、双边交涉和在WTO/SPS委员会的交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该制度已部分采纳了我国相关评议意见。但由于该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对我产品出口已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国家质检总局已从加强内部管理、开展全国性培训、加大对企业和农户的注册、指导、监督,加大对日交涉和合作力度等多方面组织开展应对工作并取得积极效果。国家质检总局今后将继续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和对日交涉力度,争取使该制度的实施对我产品出口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我们希望对日出口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企业及贸易企业遵守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相关农药、兽药禁用规定和允许用药的规范等,配合检验检疫机关的监督、检查工作,共同有效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具体问题可直接向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咨询。(2006-11-20 15:18:39)
网友:您好!
请问易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的物质,除了有可能是苏丹红以外,还有可能是什么物质呀?
谢谢!! (2006-11-18 18:19:18)
戚司长:既溶于水又溶于有机溶剂的物质有很多,如甲醛、乙醇、丙酮、羧酸酯以及有些油漆、染料等等。 (2006-11-20 15:15:57)
网友:戚司长,请问外贸企业如何获得国外市场的技术要求信息呢?比如对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2006-11-20 14:41:28)
戚司长:获得国外市场的技术要求信息主要有几个渠道:一是通过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国家TBT、SPS通报咨询中心;二是通过由该中心主办的国家TBT-SPS通报咨询官方网站www.tbt-sps.gov.cn;三是通过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四是通过相关行业中介组织;五是通过国外进口商;六是通过我驻外使馆。此外还可通过直接上对方的官方网站搜索信息。及时、全面地了解国外市场的技术要求是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个基础环节。 (2006-11-20 15:12:46)
网友:戚司长您好!我的专业是国际经济法,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WTO框架下的两个协定,既赋予了WTO成员相应的权利,也规定了一些义务,那么我想知道我国在这方面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情况如何呢?谢谢! (2006-11-20 14:33:13)
戚司长:在享受权利方面,最主要的是对WTO成员通报的TBT、SPS措施草案的研究评议,从而使国外最终出台的TBT、SPS措施对我国产品出口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这几年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评议工作,各部门也投入了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从评议的数量和质量上看,取得的效果是显著的。通过评议,国外修改了很多通报措施原本不合理的地方,从而将这些潜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消除在了最初萌芽阶段。二是积极对外交涉,使国外不合理的TBT、SPS措施予以改变、撤销或延期实施。在履行义务方面,作为一个负责任的WTO成员,我国很好地履行了WTO成员义务,在制修订TBT、SPS措施时遵守WTO规则和入世承诺。如在履行透明度义务方面,我国通报的TBT、SPS措施的数量已居WTO成员前列,这也受到了其他WTO成员的广泛好评。 (2006-11-20 15:09:26)
网友:戚司长你好,我是广东一家机电出口企业,由于欧盟的ROHS指令,我们参加了质检总局举办的ROSH指令研讨会,也受益颇多,那么你们在ROHS方面有什么进一步的计划吗? (2006-11-20 14:28:34)
戚司长: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国外对我影响较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协调应对欧盟RoHS指令、REACH法规等就是典型的例子。质检总局由检验监管司牵头组织RoHS指令的应对,这两年做了很多工作,包括研讨会、对企业的培训等。很高兴看到我们的工作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至于具体的下步计划,建议咨询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 (2006-11-20 15:04:26)
网友:国外的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影响大吗?这几年我国的出口贸易发展还是很快的,如何理解这种现象? (2006-11-20 14:25:11)
戚司长:总体来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相关产品出口构成了严重障碍,但由于国家应对工作的力度逐年加大及我国企业平均技术实力的不断提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其对我国出口的负面影响。此外由于我国产品出口范围的扩大,总体的外贸量得以保持稳定较快增长,但不能为此而忽视或放松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 (2006-11-20 15:00:44)
网友:我想问一下,目前我国在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方面有哪些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2006-11-20 14:23:40)
戚司长:目前我国政府主要的应对体系工作主要包括:一、建立机制,协调应对: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的,由18个政府部门组成的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部际联席会议研究统一、快速、协调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工作,同时就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以从战略和长远角度积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联席会议成立三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今后也将进一步完善、提高,争取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加强科研、提高实力。国家已将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应对科研工作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发展纲要,并在具体科研立项上予以支持,以提高我应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大投入,增强内功,包括在实验室建设、技术水平提高等方面。 (2006-11-20 14:55:10)
网友:您好,在吗 ?我司是做丝网出口的,现在有一个客户想要我司的铁丝,但问我司是否能做UNI-EN 10244-2验证,我想了解一下这是什么验证? (2006-11-20 12:00:32)
戚司长:EN 10244-2-2001 是钢线和钢线产品.钢线上的有色金属涂层.第2部分:锌和锌合金涂层标准。此标准可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馆查阅。 (2006-11-20 14:54:43)
网友:您好!政府部门是否有措施让企业参加到对国外技术措施的评议工作之中?这方面有什么经验做法吗? (2006-11-20 14:42:56)
戚司长: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家质检总局一直鼓励并引导企业参与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评议工作。这几年也确实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实质性参与到了评议工作中,但范围还不够广,力度还不够大,作用还不够突出。在这方面我们还要总结经验,继续把这项工作做好。建议企业从确定跟踪、评议机构、固定评议人员、增加评议经费、培训评议人员、参加各地质检机构组织的评议活动,积极从TBT-SPS通报咨询网站提交书面评议意见等角度切实加强评议工作。评议工作应遵循WTO规则,并结合国际通行做法和企业实际,尽可能做到科学、客观和有针对性,并做到及时性。 (2006-11-20 14:49:02)
网友:请问戚司长,我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有关技术贸易壁垒的报道,那到底什么是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呢?对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 (2006-11-20 14:22:45)
戚司长: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泛指进口国制定的不合理或不符合WTO相关规则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或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措施,给出口国相关产品出口造成不必要的贸易障碍的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手段上的多样性等特点。 (2006-11-20 14:44:26)
网友:戚司长,您好!根据我个人的理解,技术贸易壁垒就是对贸易的限制,难道WTO允许这些限制贸易的措施吗? (2006-11-20 14:24:02)
戚司长: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对贸易的不必要的限制,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是WTO的基本原则之一,当然不允许此类壁垒的合法存在。但各WTO成员有权采取必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来实现其合法目标,比如保护人类或动植物健康、保护环境等,只要这些措施不超过所必需的程度,并符合WTO《TBT协定》和《SPS协定》规定的原则。但由于各成员对WTO协定理解的差异及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此类壁垒又是客观存在,且不断发展的。因此在WTO/TBT和SPS委员会中一直存在激烈的讨论和交涉并不断有相关的争端案例。 (2006-11-20 14:40:43)
网友:司长:您好。我是个打工的,请问咱们国家有对别的国家的技术壁垒吗? (2006-11-19 09:09:28)
戚司长:没有。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都是根据WTO的有关规则制定的,目的是保护环境,保护人类的健康与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国家的安全,防止欺诈,不构成对别的国家的技术贸易壁垒。但国外产品出口到我国必须符合我国的技术要求。 (2006-11-20 14:39:58)
网友:戚司长您好,我来自一家电器行业协会,这几年我们电器出口经常由于不能满足对方技术要求而遭到退货,想问一下这是否属于技术贸易壁垒呢?如果是,我们该如何处理呢?谢谢! (2006-11-20 14:21:22)
戚司长:对方的要求可以是关于产品的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程序,如果该措施不符合WTO相关规则,尤其是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规定的相关原则(如与国际标准协调、对贸易影响最小化等),则构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请你们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如质检总局及其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反映,经甄别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争取从政府层面对外交涉,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对国外合理的要求,相关企业应调整相应的生产工艺等来满足对方要求,保障产品出口。 (2006-11-20 14:33:52)
网友:请问戚司长,我们地方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经常接到一些关于国外通报评议的任务,但对这块业务不太熟悉,能否介绍一下怎么做好这项工作? (2006-11-20 14:21:46)
戚司长:评议工作是整个应对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要做好评议工作,首先要熟悉WTO/TBT-SPS协定,掌握规则;其次要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因为所通报的技术内容都很专业,需要了解国内外整个行业的动态;最后要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因为WTO的官方语言是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通报也是用这三种语言起草的。 (2006-11-20 14:31:14)
主持人:现在开始接受网友提问,欢迎大家参与! (2006-11-20 14:29:13)
主持人:随着关税、配额、许可证等传统贸易保护措施对进口产品的限制作用的逐步削弱,一些国家以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欺诈行为等合法目标为由,制定并实施了一些与WTO规则相违背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措施,构成了实际上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达到变相限制国外产品进口、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
为帮助社会各界,尤其是我国企业正确区分国外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并妥善加以应对,确保我国产品的顺利出口,并回答社会各界在此领域关注的问题和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国妥善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意见和建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将于2006年11月20日14:30-16:00就该主题举办在线访谈,由质检总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兼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戚秀芹同志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2006-11-20 14: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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