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下乡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光临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今天我们有请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严冯敏副司长,就“农资打假下乡”有关话题接受在线访谈。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2007-03-29 10:11:40)
严副司长: 网友们,你们好!很高兴今天以在线访谈的形式与大家就农资打假问题进行交流。从大家所提的问题看,既有来自质监系统基层局执法一线的同志,也有不少农民朋友、消费者和企业,许多问题提得很具体也很尖锐,充分反映大家对质检事业的关心,对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及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支持。在此,我向大家表示感谢! (2007-03-29 10:13:29)
网友: 对现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变相下达罚款任务,县级基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收罚款发工资都敢当婊子的状况,国家局就不能管管吗?国家局,你就装吧啊,天天唱高调,要不咱们换换,保证比你们干的好。国家局、省局、市局,你们的良心都叫狗吃了,真都不知道说你们啥好。 (2007-03-26 20:18:41)
严副司长: 这位网友,请不要激动,这个问题在前面我已经答复过了,但我想再强调两点:1、总局对下达罚没指标的问题态度十分明确,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下达罚没指标,一旦发现,坚决查处。作为执法部门,我们要全面认真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执法是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质量安全的监管措施。2、关于质监系统着装的问题,我的心情与大家是一样的,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了解,也十分关注,这是我们执法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分别由计财司、人事司积极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执法司全面配合他们作好各项工作。这个困难会尽快得到解决。 (2007-03-29 11:26:44)
网友: 我局最近查获一件无生产许可证加工制作我市广播送电视局办公大楼构件式玻璃幕墙的案件。但案件的当事人是重庆的一企业。该工程已于2006年6月完工,工程总造价近百万。我局查处时间为2007年1月。业主单位是我市的广播电视局,经多次通知重庆的加工制作方,但一直不到我局接受处理,我们是否可以对广播电视局进行处罚。请问我们怎么才能将这种跨地区的案件办好。 (2007-03-29 09:20:01)
严副司长: 我们要严格依据案件查办的有关规定。对于跨省、跨地区、跨部门的案件要加强协查协办。将案件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协查。如果遇到问题,可报请总局进行协调。 (2007-03-29 11:44:05)
网友: 请问质监部门对在建工程(商品房)的不合格材料是否有权查处?可依据法律条款是什么?承建单位是否属于服务行业? (2007-03-29 09:19:07)
严副司长: 网友吴先生你好,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产品质量法》的执法主体之一,根据职能分工,质监部门是从源头抓打假。 (2007-03-29 11:47:46)
网友: “执法就是罚款,服务就是收钱。”这是企业和群众对我们质检局的评价!什么是执法?什么是服务?这两个概念越来越模糊了!执法督查司的工作是管我们搞执法的,也要管管那些管我们的那些人,问问且管管他们为什么下罚款指标且年年增长?是真的为了社会发展,还是为了个人政绩? (2007-03-16 10:47:42)
严副司长: 基层小干部你好,执法是质监行业的窗口,总局党组高度重视质监执法管理和队伍建设,明确提出,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质监执法工作指导思想。同时,积极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工作力度。我司正着手制定加强质监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坚决杜绝下达罚没指标的做法。 (2007-03-29 11:13:59)
网友: 严司长您好!我觉得基层提的意见很好,我们应借鉴公安办案经验将关口前移,从源头抓质量打破地方保护把违法行为发现地改为违法行为发生地能更好提高执法的有效性. (2007-03-29 11:01:38)
严副司长: 质监执法是行政执法,对其管辖权《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有明确地规定,对质量违法行为只有其发生地质监部门才有管辖权。不能凭个人理解而随便更改,要依法行政。 (2007-03-29 11:11:06)
网友: 到现在为止,山东菏泽质监系统的办公经费,一直自收自支。工资,养老保险不拖欠的时候才是最奇怪的。各单位,为了勉强的维持正常运转,不得不乱收费乱罚款。不仅如此,省局,市局还要克扣收入的15-25%。每个稽查队和区域监管站,每年下达罚款目标,以至于,为了罚款而罚款,不该罚款的也找个赞助的借口向企业要钱。真正的执法的目的倒搞不清楚了,企业,对质检局的评价就是收钱局。检验机构,本来是执行定期监督检验,按照标准收费,可是,正常的定检收费,根本发不出工资,为了维持运转,都是糊弄着企业签订所谓的服务协议,其实什麽也不服务,就是多要点钱,按说质检局是监督企业质量的,为了多要钱,所以几乎所有的定检报告都是合格的,因为不合格了,人家不交费。现在的结果是,为了挣钱,质量问题没有人管了,我们自身的质量问题也就层出不穷。国家成立质检部门是为了监管产品质量,现在反而成了假冒伪劣的保护神。要想保证它的正常运转,基本的经费是应该保证的,没有经费的话,不就成了企业了,那有什么第三方公正监督的可能性。现在,质检局每年在各地市的单位人大代表评议的时候,很多都是倒数,形象很差,羞于启齿说自己是质检人。这不是人的问题,是体制的问题。强烈建议,总局过问此事,尽快解决我们的基本生存问题,最基本的公正执法环境问题! (2007-03-16 13:06:42)
严副司长: 网友,你提的问题很好。为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管理,我们将对此组织调查核实。 (2007-03-29 11:10:19)
网友: 严司长您好,我是《中国供销商情-村官》杂志的记者,有几个问题想请问一下您: 1、2月27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根据会议要求,今年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要着力解决种子、化肥、农药的假劣问题,重点做好春耕备耕、三夏、秋播三个关键农时季节的农资监管工作,质监总局对本部门的行动做出了哪些部署? (2007-03-29 10:24:49)
严副司长: <中国供销商情-村官>网友你好,我集中回答一下你的三个问题。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2007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对质监系统2007年农资打假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在农业生产旺季,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工作拓展到田间地头,贴近到农民群众身边。二是严厉查处生产假劣农资违法案件。以抓源头、端窝点、查大案为主线,严厉打击生产假劣农资违法案件,捣毁一批生产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三是深化化肥、农药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使区域性质量专项整治迈上新台阶。四是建立健全农资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辖区假劣农资生产企业和窝点“黑名单”制度,建立农资举报快速处理机制、农资产品质量预警机制等。五是加强宣传,着力服务。组织现场咨询、讲座、检测、发放资料,向群众宣传农资产品的辨假识假基础知识,向农民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公布质量合格的名优农资产品,公布假冒伪劣农资生产企业和窝点“黑名单”,引导农民消费。 (2007-03-29 11:08:29)
网友: 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的,不发生是相对的,我们只是监管,不是责任主体,为什麽出了事故要处分我们? (2007-03-15 16:58:38)
严副司长: 质监部门是产品质量的监管部门之一,如果监管不到位,不作为或乱作为,当然要承担监管责任。 (2007-03-29 10:51:59)
网友: 我是山东的农资经销商,去年我从潍坊沃力奇复合肥公司(地点在青州)进了两批货,全部不合格,有一批总养分差4个含量,单养分钾的含量与标注相差4.7;另一批总养分差2个含量,被工商部门处罚,当时我们要求厂家来处理,厂方委托我们处理,费用由厂家承担。但现在经我们无数次的催促,生产方迟迟不承担所造成的损失,我向企业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也没有答复。请问,对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管吗?对出厂产品质量这么差的企业,具备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企业应当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并定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企业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请问国家局对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是如何进行的哪?如有证企业质量如此不稳定,农民朋友何时才能买到放心的肥料?我现在已投诉到省技术监督局,希望领导能给予关注。联系邮箱:ztsd@163.com (2007-03-29 10:17:40)
严副司长: 农民网友,你好!对于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我们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严格进行发证后监管,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我们立即责成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予以调查处理。建议你在今后处理类似问题时注意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投诉,并保全证据,以便事后向生产企业进行民事追偿。 (2007-03-29 10:51:24)
严副司长: “吴明”“农民”“云南老农”等几位网友,针对你们举报的案件线索我们会责承相关省调查处理。欢迎各位网友举报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根据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精神,举报一经查实,违法分子得到惩处,国家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2007-03-29 10:50:16)
网友: 我公司炼钢用30吨电弧炉是在2002年3月4日经河源市经贸局批准立项改造的技改项目,也经过市环保局批准同意的改选工程,并于2003年10月投产,年产量31万吨(供热轧钢筋用),请问:在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申请书第4页内"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该如何填写? (2007-03-28 10:24:17)
严副司长: 你好,此问题建议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咨询,联系电话:010-82227342,82228199。电子信箱:zjg0811@163.com (2007-03-29 10:45:42)
网友: 不知道是真打还是假打?我们这地方穷,马上就到春耕了,本想今年有个好收成,借了点钱买了一台汽油机水泵,买的时候看了机器,上面的发动机的型号的是175的动力,最高扬程是75米,老板也保证一定很好用,能达到这个扬程,耗油量也很小,结果花了一千多块,买回去后还不如其它家买的168动力60米扬程的,耗油量一个小时要5到10块,这能用得起吗?花了这么多血汉钱,难道就是买回来摆着看吗?不知道这些机器是否通过检验了?我就不明白如果都检验了,买到这样的东西是不是算正常?难道这钱就这么白白的花了? (2007-02-25 12:39:38)
严副司长: 请你把情况向我司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帮你协调处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邮编:100088 (2007-03-29 10:51:18)
网友: 你好,韩司长,我是基层质监人,在今年的农资专项打假中,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很多化肥生产企业钻标准的空子,如四川的一些企业,把复混肥搞成企业标准,加点鸡粪,就叫"有机....肥",也在当地质监部门备了案,总养分搞成6%、10%等,远低于复混肥国家标准的总养分,纯粹坑农害农,但罪魁祸手是我们质监人为其备案,使坑农害农行为合法化,请总局过问过问,不然,打假打我们自家人,我们系统还有什么威信,怎么对得起党和政府寄予的厚望。 (2007-03-13 13:44:02)
严副司长: 基层质检人你好,GB18877-2002对有机—无机复合肥料有严格的定义,对其理化指标也有强制性要求,对不符合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均应予以查处,至于企业标准的合法性问题,在查处后可函告企业标准的备案部门,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自我监督方式。 (2007-03-29 10:40:56)
网友: 老乡:你们执法人员为啥整天到俺厂里收费敛钱,俺企业心里都有数,你们现在执法是以收钱完成创收任务为目的,打假不是真打,是假打,还说是"和谐执法、互利共赢"。俺想问一问:咱山东、咱全中国的税收连年大踏步增长,难道国家还没钱、养不起你们的执法人员? (2007-02-04 08:10:40)
严副司长: 网友老乡你好,国家质检总局对于执法人员对企业乱罚款乱收费是明令禁止的。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一直强调基层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如果一旦发现执法人员有乱罚款、乱收费、乱作为的行为你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 (2007-03-29 10:37:34)
严副司长: 各位网友,我看到有许多网友都比较关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在这里我做一个统一的回答,总局现在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全国质量技术监督执法稽查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伍建设,促进执法打假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其中主要涉及:一、加强执法稽查队伍建设的基本任务;二、执法稽查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办案技能要求;三、执法稽查组织机构的规范与职责;四、执法稽查机构的办公设施与执法装备配备要求;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六、加强执法稽查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等方面。 (2007-03-29 10:35:40)
严副司长: 各位网友,你们好。由于时间有限,首先集中回答三个同类的问题:第一,对超出我司业务的问题,我们将分送有关司处理。第二、对涉及生产与流通领域职能分工问题,国务院已于2001年作过明确规定,望大家认真执行。第三、关于下达罚没指标、着装、执法经费保障等问题。现我作如下说明:1、国家质检总局对下达“罚没指标”等问题态度十分明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基层下达罚没指标。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会以适当方式向省局反馈,再次强调总局的态度和要求。2、关于质监系统着装和落实国务院55号文件,总局一直十分关注。解决基层质监工作人员“吃皇粮”的问题,质监系统着装的问题,都是执法工作的需要,总局分别由计财司、人事司等司(局)积极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系协调。 (2007-03-29 10:24:24)
网友: 1、农资打假有何快速鉴别手段,可以定性的手段。 2、农资打假信息如何共享, 3、农资打假抽查经费在县一级如何落实。 (2007-03-01 10:57:31)
严副司长: 1、目前,已开发出对磷肥、复混肥部分农机快速检测仪器。通过现场快速检测,可以初步认定产品质量状况。如有问题,则启动执法程序。2006年,2月中旬,我司分别在重庆、陕西组织举办了两次全国农资打假“三下乡”假劣农资产品快速检测鉴别技术培训活动,全国200个农业市、县的300余名基层质检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重点培训了现场快速检测化肥、农药和农机的技能。应用这些快速检测鉴别技术,几分钟、最多半个小时就可以对一些农资产品假劣状况作出初步判定。 2、总局正在加紧进行信息化建设,把建设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作为全局持重中之重来抓,围绕此项工作,为充分发挥其监管的功能,执法督查子系统正在几个地方进行试点,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这方面的工作。 (2007-03-29 10:21:52)
网友: 1.你们发现农资的信息来源是什么? 2.质监部门只在县设机构,对于广大乡村怎么覆盖? 3.打假下乡,是偶然行为,抽查性质,你们怎样应对这种农村包围城市,游击战的假冒行为? (2007-02-03 10:17:45)
严副司长: 答:1、主要通过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巡查、新闻媒体反映及群众举报、投诉等发现假劣农资案件线索。 通过几年的探索,我们建立了辖区打假责任制。对县所辖区域进行划片监管,将县局人员分成若干组,对管辖范围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并依据案件办理有关规定快速进行处理。同时,发挥社会力量,聘请了农资义务监督员、协管员等,帮助质监部门发现问题。 2、农业生产资料有其特有的生产、使用的规律和特点,我们针对农资生产、使用的特点,自2004年以来,连续4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并不断总结、调整我们的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并将这项活动形成一项工作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实践证明,农资打假下乡是提高打击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工作效果,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一项重要措施,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如2004年,全国质监系统在春耕时节,共出动执法人员5.7万人次,发放鉴别真假农资产品宣传材料158万份,现场受理农民举报投诉4637起,其中现场得到处理的有1975起,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2307起。现场识别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货值3265万元,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2005年,全国质监系统开展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2841人次,深入农户20447家,抽取农资样品10471个,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案件3079起,现场查获假冒伪劣化肥1.9万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171.98万元。 2006年,各地质监部门在开展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中,将假劣农资快速鉴别技术应用到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现场,对农民群众提出检测要求的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进行现场抽样免费检测,开展现场咨询,受理质量投诉,指导农民群众初步了解、掌握农资产品的辨假识假基础知识,抓住现场发现的线索,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帮助农民索赔维权。全系统共深入乡村3.6万个,深入农户3.3万家,抽取农资样品2.43万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023万元。 2007年,我们,扩大了“农资打假下乡”的范围,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利用监督、执法、检测手段,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工作拓展到田间地头,贴近到农民群众身边。抓住现场发现的线索,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帮助农民索赔维权。 (2007-03-29 10:16:43)
严副司长: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不能在此一一回答大家的每一个提问,通过在线访谈,使我们更深入了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会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加强对基层的执法指导工作,欢迎大家随时向我们提建议。谢谢大家! (2007-03-29 11:48:00)
主持人: 非常感谢严冯敏副司长在百忙中来到国家质检总局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接受广大网友的提问,在这里,我们也对一直以来支持国家质检总局政府网站的朋友们和踊跃参加在线访谈栏目的网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7-03-29 11:49:18)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光临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今天我们有请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严冯敏副司长,就“农资打假下乡”有关话题接受在线访谈。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2007-03-29 10:11:40)
严副司长: 网友们,你们好!很高兴今天以在线访谈的形式与大家就农资打假问题进行交流。从大家所提的问题看,既有来自质监系统基层局执法一线的同志,也有不少农民朋友、消费者和企业,许多问题提得很具体也很尖锐,充分反映大家对质检事业的关心,对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及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支持。在此,我向大家表示感谢! (2007-03-29 10:13:29)
网友: 对现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变相下达罚款任务,县级基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收罚款发工资都敢当婊子的状况,国家局就不能管管吗?国家局,你就装吧啊,天天唱高调,要不咱们换换,保证比你们干的好。国家局、省局、市局,你们的良心都叫狗吃了,真都不知道说你们啥好。 (2007-03-26 20:18:41)
严副司长: 这位网友,请不要激动,这个问题在前面我已经答复过了,但我想再强调两点:1、总局对下达罚没指标的问题态度十分明确,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下达罚没指标,一旦发现,坚决查处。作为执法部门,我们要全面认真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执法是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质量安全的监管措施。2、关于质监系统着装的问题,我的心情与大家是一样的,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了解,也十分关注,这是我们执法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分别由计财司、人事司积极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执法司全面配合他们作好各项工作。这个困难会尽快得到解决。 (2007-03-29 11:26:44)
网友: 我局最近查获一件无生产许可证加工制作我市广播送电视局办公大楼构件式玻璃幕墙的案件。但案件的当事人是重庆的一企业。该工程已于2006年6月完工,工程总造价近百万。我局查处时间为2007年1月。业主单位是我市的广播电视局,经多次通知重庆的加工制作方,但一直不到我局接受处理,我们是否可以对广播电视局进行处罚。请问我们怎么才能将这种跨地区的案件办好。 (2007-03-29 09:20:01)
严副司长: 我们要严格依据案件查办的有关规定。对于跨省、跨地区、跨部门的案件要加强协查协办。将案件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协查。如果遇到问题,可报请总局进行协调。 (2007-03-29 11:44:05)
网友: 请问质监部门对在建工程(商品房)的不合格材料是否有权查处?可依据法律条款是什么?承建单位是否属于服务行业? (2007-03-29 09:19:07)
严副司长: 网友吴先生你好,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产品质量法》的执法主体之一,根据职能分工,质监部门是从源头抓打假。 (2007-03-29 11:47:46)
网友: “执法就是罚款,服务就是收钱。”这是企业和群众对我们质检局的评价!什么是执法?什么是服务?这两个概念越来越模糊了!执法督查司的工作是管我们搞执法的,也要管管那些管我们的那些人,问问且管管他们为什么下罚款指标且年年增长?是真的为了社会发展,还是为了个人政绩? (2007-03-16 10:47:42)
严副司长: 基层小干部你好,执法是质监行业的窗口,总局党组高度重视质监执法管理和队伍建设,明确提出,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质监执法工作指导思想。同时,积极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工作力度。我司正着手制定加强质监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坚决杜绝下达罚没指标的做法。 (2007-03-29 11:13:59)
网友: 严司长您好!我觉得基层提的意见很好,我们应借鉴公安办案经验将关口前移,从源头抓质量打破地方保护把违法行为发现地改为违法行为发生地能更好提高执法的有效性. (2007-03-29 11:01:38)
严副司长: 质监执法是行政执法,对其管辖权《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有明确地规定,对质量违法行为只有其发生地质监部门才有管辖权。不能凭个人理解而随便更改,要依法行政。 (2007-03-29 11:11:06)
网友: 到现在为止,山东菏泽质监系统的办公经费,一直自收自支。工资,养老保险不拖欠的时候才是最奇怪的。各单位,为了勉强的维持正常运转,不得不乱收费乱罚款。不仅如此,省局,市局还要克扣收入的15-25%。每个稽查队和区域监管站,每年下达罚款目标,以至于,为了罚款而罚款,不该罚款的也找个赞助的借口向企业要钱。真正的执法的目的倒搞不清楚了,企业,对质检局的评价就是收钱局。检验机构,本来是执行定期监督检验,按照标准收费,可是,正常的定检收费,根本发不出工资,为了维持运转,都是糊弄着企业签订所谓的服务协议,其实什麽也不服务,就是多要点钱,按说质检局是监督企业质量的,为了多要钱,所以几乎所有的定检报告都是合格的,因为不合格了,人家不交费。现在的结果是,为了挣钱,质量问题没有人管了,我们自身的质量问题也就层出不穷。国家成立质检部门是为了监管产品质量,现在反而成了假冒伪劣的保护神。要想保证它的正常运转,基本的经费是应该保证的,没有经费的话,不就成了企业了,那有什么第三方公正监督的可能性。现在,质检局每年在各地市的单位人大代表评议的时候,很多都是倒数,形象很差,羞于启齿说自己是质检人。这不是人的问题,是体制的问题。强烈建议,总局过问此事,尽快解决我们的基本生存问题,最基本的公正执法环境问题! (2007-03-16 13:06:42)
严副司长: 网友,你提的问题很好。为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管理,我们将对此组织调查核实。 (2007-03-29 11:10:19)
网友: 严司长您好,我是《中国供销商情-村官》杂志的记者,有几个问题想请问一下您: 1、2月27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根据会议要求,今年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要着力解决种子、化肥、农药的假劣问题,重点做好春耕备耕、三夏、秋播三个关键农时季节的农资监管工作,质监总局对本部门的行动做出了哪些部署? (2007-03-29 10:24:49)
严副司长: <中国供销商情-村官>网友你好,我集中回答一下你的三个问题。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2007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对质监系统2007年农资打假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在农业生产旺季,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工作拓展到田间地头,贴近到农民群众身边。二是严厉查处生产假劣农资违法案件。以抓源头、端窝点、查大案为主线,严厉打击生产假劣农资违法案件,捣毁一批生产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三是深化化肥、农药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使区域性质量专项整治迈上新台阶。四是建立健全农资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辖区假劣农资生产企业和窝点“黑名单”制度,建立农资举报快速处理机制、农资产品质量预警机制等。五是加强宣传,着力服务。组织现场咨询、讲座、检测、发放资料,向群众宣传农资产品的辨假识假基础知识,向农民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公布质量合格的名优农资产品,公布假冒伪劣农资生产企业和窝点“黑名单”,引导农民消费。 (2007-03-29 11:08:29)
网友: 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的,不发生是相对的,我们只是监管,不是责任主体,为什麽出了事故要处分我们? (2007-03-15 16:58:38)
严副司长: 质监部门是产品质量的监管部门之一,如果监管不到位,不作为或乱作为,当然要承担监管责任。 (2007-03-29 10:51:59)
网友: 我是山东的农资经销商,去年我从潍坊沃力奇复合肥公司(地点在青州)进了两批货,全部不合格,有一批总养分差4个含量,单养分钾的含量与标注相差4.7;另一批总养分差2个含量,被工商部门处罚,当时我们要求厂家来处理,厂方委托我们处理,费用由厂家承担。但现在经我们无数次的催促,生产方迟迟不承担所造成的损失,我向企业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也没有答复。请问,对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管吗?对出厂产品质量这么差的企业,具备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企业应当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并定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企业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请问国家局对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是如何进行的哪?如有证企业质量如此不稳定,农民朋友何时才能买到放心的肥料?我现在已投诉到省技术监督局,希望领导能给予关注。联系邮箱:ztsd@163.com (2007-03-29 10:17:40)
严副司长: 农民网友,你好!对于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我们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严格进行发证后监管,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我们立即责成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予以调查处理。建议你在今后处理类似问题时注意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投诉,并保全证据,以便事后向生产企业进行民事追偿。 (2007-03-29 10:51:24)
严副司长: “吴明”“农民”“云南老农”等几位网友,针对你们举报的案件线索我们会责承相关省调查处理。欢迎各位网友举报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根据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精神,举报一经查实,违法分子得到惩处,国家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2007-03-29 10:50:16)
网友: 我公司炼钢用30吨电弧炉是在2002年3月4日经河源市经贸局批准立项改造的技改项目,也经过市环保局批准同意的改选工程,并于2003年10月投产,年产量31万吨(供热轧钢筋用),请问:在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申请书第4页内"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该如何填写? (2007-03-28 10:24:17)
严副司长: 你好,此问题建议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咨询,联系电话:010-82227342,82228199。电子信箱:zjg0811@163.com (2007-03-29 10:45:42)
网友: 不知道是真打还是假打?我们这地方穷,马上就到春耕了,本想今年有个好收成,借了点钱买了一台汽油机水泵,买的时候看了机器,上面的发动机的型号的是175的动力,最高扬程是75米,老板也保证一定很好用,能达到这个扬程,耗油量也很小,结果花了一千多块,买回去后还不如其它家买的168动力60米扬程的,耗油量一个小时要5到10块,这能用得起吗?花了这么多血汉钱,难道就是买回来摆着看吗?不知道这些机器是否通过检验了?我就不明白如果都检验了,买到这样的东西是不是算正常?难道这钱就这么白白的花了? (2007-02-25 12:39:38)
严副司长: 请你把情况向我司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帮你协调处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邮编:100088 (2007-03-29 10:51:18)
网友: 你好,韩司长,我是基层质监人,在今年的农资专项打假中,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很多化肥生产企业钻标准的空子,如四川的一些企业,把复混肥搞成企业标准,加点鸡粪,就叫"有机....肥",也在当地质监部门备了案,总养分搞成6%、10%等,远低于复混肥国家标准的总养分,纯粹坑农害农,但罪魁祸手是我们质监人为其备案,使坑农害农行为合法化,请总局过问过问,不然,打假打我们自家人,我们系统还有什么威信,怎么对得起党和政府寄予的厚望。 (2007-03-13 13:44:02)
严副司长: 基层质检人你好,GB18877-2002对有机—无机复合肥料有严格的定义,对其理化指标也有强制性要求,对不符合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均应予以查处,至于企业标准的合法性问题,在查处后可函告企业标准的备案部门,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自我监督方式。 (2007-03-29 10:40:56)
网友: 老乡:你们执法人员为啥整天到俺厂里收费敛钱,俺企业心里都有数,你们现在执法是以收钱完成创收任务为目的,打假不是真打,是假打,还说是"和谐执法、互利共赢"。俺想问一问:咱山东、咱全中国的税收连年大踏步增长,难道国家还没钱、养不起你们的执法人员? (2007-02-04 08:10:40)
严副司长: 网友老乡你好,国家质检总局对于执法人员对企业乱罚款乱收费是明令禁止的。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一直强调基层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如果一旦发现执法人员有乱罚款、乱收费、乱作为的行为你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 (2007-03-29 10:37:34)
严副司长: 各位网友,我看到有许多网友都比较关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在这里我做一个统一的回答,总局现在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全国质量技术监督执法稽查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伍建设,促进执法打假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其中主要涉及:一、加强执法稽查队伍建设的基本任务;二、执法稽查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办案技能要求;三、执法稽查组织机构的规范与职责;四、执法稽查机构的办公设施与执法装备配备要求;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六、加强执法稽查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等方面。 (2007-03-29 10:35:40)
严副司长: 各位网友,你们好。由于时间有限,首先集中回答三个同类的问题:第一,对超出我司业务的问题,我们将分送有关司处理。第二、对涉及生产与流通领域职能分工问题,国务院已于2001年作过明确规定,望大家认真执行。第三、关于下达罚没指标、着装、执法经费保障等问题。现我作如下说明:1、国家质检总局对下达“罚没指标”等问题态度十分明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基层下达罚没指标。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会以适当方式向省局反馈,再次强调总局的态度和要求。2、关于质监系统着装和落实国务院55号文件,总局一直十分关注。解决基层质监工作人员“吃皇粮”的问题,质监系统着装的问题,都是执法工作的需要,总局分别由计财司、人事司等司(局)积极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系协调。 (2007-03-29 10:24:24)
网友: 1、农资打假有何快速鉴别手段,可以定性的手段。 2、农资打假信息如何共享, 3、农资打假抽查经费在县一级如何落实。 (2007-03-01 10:57:31)
严副司长: 1、目前,已开发出对磷肥、复混肥部分农机快速检测仪器。通过现场快速检测,可以初步认定产品质量状况。如有问题,则启动执法程序。2006年,2月中旬,我司分别在重庆、陕西组织举办了两次全国农资打假“三下乡”假劣农资产品快速检测鉴别技术培训活动,全国200个农业市、县的300余名基层质检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重点培训了现场快速检测化肥、农药和农机的技能。应用这些快速检测鉴别技术,几分钟、最多半个小时就可以对一些农资产品假劣状况作出初步判定。 2、总局正在加紧进行信息化建设,把建设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作为全局持重中之重来抓,围绕此项工作,为充分发挥其监管的功能,执法督查子系统正在几个地方进行试点,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这方面的工作。 (2007-03-29 10:21:52)
网友: 1.你们发现农资的信息来源是什么? 2.质监部门只在县设机构,对于广大乡村怎么覆盖? 3.打假下乡,是偶然行为,抽查性质,你们怎样应对这种农村包围城市,游击战的假冒行为? (2007-02-03 10:17:45)
严副司长: 答:1、主要通过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巡查、新闻媒体反映及群众举报、投诉等发现假劣农资案件线索。 通过几年的探索,我们建立了辖区打假责任制。对县所辖区域进行划片监管,将县局人员分成若干组,对管辖范围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并依据案件办理有关规定快速进行处理。同时,发挥社会力量,聘请了农资义务监督员、协管员等,帮助质监部门发现问题。 2、农业生产资料有其特有的生产、使用的规律和特点,我们针对农资生产、使用的特点,自2004年以来,连续4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并不断总结、调整我们的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并将这项活动形成一项工作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实践证明,农资打假下乡是提高打击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工作效果,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一项重要措施,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如2004年,全国质监系统在春耕时节,共出动执法人员5.7万人次,发放鉴别真假农资产品宣传材料158万份,现场受理农民举报投诉4637起,其中现场得到处理的有1975起,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2307起。现场识别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货值3265万元,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2005年,全国质监系统开展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2841人次,深入农户20447家,抽取农资样品10471个,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案件3079起,现场查获假冒伪劣化肥1.9万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171.98万元。 2006年,各地质监部门在开展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中,将假劣农资快速鉴别技术应用到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现场,对农民群众提出检测要求的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进行现场抽样免费检测,开展现场咨询,受理质量投诉,指导农民群众初步了解、掌握农资产品的辨假识假基础知识,抓住现场发现的线索,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帮助农民索赔维权。全系统共深入乡村3.6万个,深入农户3.3万家,抽取农资样品2.43万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023万元。 2007年,我们,扩大了“农资打假下乡”的范围,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利用监督、执法、检测手段,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工作拓展到田间地头,贴近到农民群众身边。抓住现场发现的线索,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帮助农民索赔维权。 (2007-03-29 10:16:43)
严副司长: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不能在此一一回答大家的每一个提问,通过在线访谈,使我们更深入了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会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加强对基层的执法指导工作,欢迎大家随时向我们提建议。谢谢大家! (2007-03-29 11:48:00)
主持人: 非常感谢严冯敏副司长在百忙中来到国家质检总局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接受广大网友的提问,在这里,我们也对一直以来支持国家质检总局政府网站的朋友们和踊跃参加在线访谈栏目的网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7-03-29 1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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