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光临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今天我们有请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俞太尉司长就“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接受在线访谈。欢迎大家参与! (2007-09-20 09:59:00)
俞司长: 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再次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为了让我们之间的交流更有针对性,我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的主要职能,我司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在当前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形势下,今天我想和大家讨论“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这里讲的农产品主要包括:活的动物包括畜禽和水生动物、非食用动物产品(皮、毛、骨等)动物油脂、动物血液、蚕茧、动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大豆、大麦、小麦、黑麦、玉米、马铃薯、水果、瓜类、油菜籽、木薯干、烟草(卷烟除外)、竹、藤、柳、草、原木及木材、种子苗木、花卉、木质包装等。欢迎大家参加在线访谈。 (2007-09-20 10:00:00)
网友: 俞司长:您好! 芝加哥论坛报:FDA对中国采取不同标准.针对人们从中国进口水产品而感到不安的问题,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作出的反应是以受到污染为由禁止中国部分水产品进口,但它却未能对采取同样养殖技术和使用同样化学品的其它大出口国的水产品实行同一标准。例如,从越南、泰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水产品的销量有增无减,尽管这些国家的养殖技术与美国今年6月针对中国鱼虾发出进口警告时所说的技术是一样的。请问:我国相关部门和FDA沟通及时吗 (2007-09-20 11:17:06)
俞司长: 中美双方正在进行沟通和磋商,相信这个问题会很快得到妥善解决。 (2007-09-20 11:37:00)
网友: 这次是真的要行动么?最关键的是农民的松散管理和食品安全的严格要求相矛盾,请问如何解决 (2007-09-20 11:12:45)
俞司长: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认真和严肃的,国务院各相关监管部门、各地人民政府都已经行动起来,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经营等环节开展整治活动。在农产品出口方面,我们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引导农民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组织生产,符合进口国要求的农产品才能出口。 (2007-09-20 11:32:00)
网友: 俞司长:您好!
以下是俄罗斯客户提供的俄罗斯今天刚刚公布的对中国封关的工厂2100/02005, 2100/02323, 2100/02221, 3300/02033, 3300/02078, 3500/32168, 3700/02603, 3700/02789, 4400/02250, 4400/02116, 4600/02026 ,请问一下这些工厂被封关的原因,另外,关于俄罗斯8月份来中国考察水产品加工厂的结论能否也告知企业,俄罗斯关于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内容在总局的网站上一直都找不到,能否告知哪里能够查到.谢谢 (2007-09-20 10:15:22)
俞司长: 非常感谢你提供的关于俄罗斯对我国有关出口企业实施封关的信息,我们将与俄有关部门进行交涉,了解具体原因。有关水产品检验检疫事宜请向质检总局食品安全局和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咨询。 (2007-09-20 11:26:00)
网友: 我是一家花卉种植企业,想从国外进口介质土,怎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2007-09-20 11:13:36)
俞司长: 1、货主或代理公司向使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经对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考核合格后,由检验检疫机构将有关材料递交我司。2、首次进口的栽培介质,申请单位要将1.5-2.0千克样品送检科院进行检测,经检测没有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3、经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我司签发《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中列明进境检疫要求。 (2007-09-20 11:20:00)
网友: 我是一家皮革加工企业,想从国外进口牛皮作原料,请问我该如何办理? (2007-09-20 11:10:09)
俞司长: 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境原牛皮进行定点加工制度。需要加工国外牛皮的,则加工厂必须是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的进境动物产品定点加工、存放单位。有关申请成为进境动物产品定点加工、存放单位的程序,您可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咨询并按要求办理。在开展贸易前,您需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该许可证可通过网上申请办理。 (2007-09-20 11:18:00)
网友: 俞司长:您好!请问9月1号后生产出口的食品要贴CIQ标志,2007年第85号文件也只针对9月1号以后生产的产品吗?而9月1号前生产的食品,出口不受影响的吧!还是有什么其它规定吗 (2007-09-18 10:59:48)
俞司长: 关于出口食品加施CIQ标志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有:1)质检总局[2007]年第85号公告2)关于印发《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操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通[2007]378号)3)关于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实施时间的通知(质检函[2007]275号)文件规定自9月1日起(包括9月1日)生产并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口食品必须加施检验检疫标志。对9月1日前生产的食品可不加施CIQ标志,但应在有关单证、包装上注明生产日期。 (2007-09-20 11:17:00)
网友: 请问司长,想从英国带两只鹦鹉回国,可以吗?需要哪些手续呀? (2007-09-19 18:18:23)
俞司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禁止旅客携带鹦鹉入境。如作为商品入境,须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申请隔离检疫场许可证
动物进境前,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提供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经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考核合格后,签发《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许可证》。(2)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货主或其代理人凭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电子审批)。(3)报检
动物进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正本)、输出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等相关单证。(4)隔离检疫
通关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动物调往隔离检疫场实施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隔离检疫期间,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输入观赏鸟的检疫卫生要求》对进境动物实施实验室检测及隔离监管,并做好相关记录。(5)检疫处理隔离检疫期满后,经检疫合格的,出具《进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按规定对检出阳性动物进行退回或扑杀处理。(6)检疫收费隔离检疫结束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收取相关检疫费用。(2007-09-20 11:15:00)
网友: 我是一家出口企业,前段时间出口到国外的一批货,因为木质包装没有贴IPPC标志而被退货,使得我公司损失较大,请问为什么要对木质包装加贴IPPC标志?怎样做才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007-09-20 11:07:00)
俞司长: 为有效控制木质包装传带有害生物,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制定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建议成员国家和地区对出境木质包装按国际标准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许多国家已相继采纳该国际标准并制定了本国进出境木质包装相关规定。2005年1月我国也根据该国际标准,出台了《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为了符合进口国要求,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请使用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检疫处理并加贴了IPPC标志的木质包装。 (2007-09-20 11:13:00)
网友: 水果出口到东南亚、欧盟、俄罗斯等国家都是传统贸易,请问在这次注册登记过程中,出口到这些国家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应符合什么样的要求? (2007-09-20 10:42:55)
俞司长: 出口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注册登记条件应符合《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令第91号)中的有关规定。该办法可在总局网站上查询。 (2007-09-20 11:09:00)
网友: 你好,俞司长,貉出口最近有什么新动向 (2007-09-20 11:03:27)
俞司长: 请问,您是什么地方的企业,打算向哪个国家或地区出口? (2007-09-20 11:07:00)
网友: 俞司长:您好! 据称:澳大利亚食品检疫之严格是世界闻名的。澳大利亚食品法规中有对鸡饲料必须具备的营养成分的规定,有对某些原料添加量的标准,有禁止使用的成分等等,非常细致;对高密度集中居住鸡群的养鸡场,防范的不光是禽流感,还要防范其他病菌。 我国有准备制定相关法规吗? (2007-09-20 10:42:42)
俞司长: 澳大利亚是畜牧业大国,有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生物资源,为了保护本国畜牧业生物安全,采取了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在畜禽养殖和饲料管理方面,我国发布了《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对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疫情防控、饲料生产、使用以及包装等都有一系列管理要求,在饲料营养、药物残留、微生物指标等方面也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详细信息请您从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网站查询。 (2007-09-20 11:04:00)
网友: 我是一家出口企业,迫切需要向台湾出口大闸蟹,听说现在还不能出口,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出口? (2007-09-20 10:42:08)
俞司长: 我们正通过适当的方式与台湾地区有关方面磋商,目前尚未就有关标准达成一致,还不能出口。一旦达成一致,我们会通知有关直属局,请与各直属局保持联系。 (2007-09-20 10:59:00)
网友: 你好,请问:国家质监总局从2002年开始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以来,目前已将所有28大类525种食品全部纳入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到(——)什么时候,将对其实行无证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准生产销售食品。请问这个问题在哪里可以找到 (2007-09-20 10:06:12)
俞司长: 此问题请咨询食品生产监管司。 (2007-09-20 10:54:00)
网友: 输往香港、澳门的水果是否也要来自注册的果园和包装厂? (2007-09-20 10:33:53)
俞司长: 自今年11月1日起,所有出口水果均需来自注册的果园和包装厂,输往香港、澳门、台湾的水果也应当符合这项要求。 (2007-09-20 10:51:00)
网友: 听说质检总局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太了解在进出口农产品方面都整治什么?通过这次整治要达到什么目的呀? (2007-09-19 19:31:13)
俞司长: 总体而言,要把多年来在进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当前工作的热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对于出口农产品要坚持从源头抓起,构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实施全面注册登记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监管制度、严格出口农产品产地检验检疫责任制度、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建立安全隐患产品的召回制度等。对进口农产品要严把入境关,构筑外来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防控体系,包括完善风险分析制度、强化进口检疫审批制度、建立进口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完善生产经营者诚信制度、严格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检疫处理制度、加强对进口水果、小麦、大豆、饲料、种子苗木和活动物、木质包装等高风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提高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出率。专项整治的目的就是要全面提高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贸易的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消费者健康,保护农牧渔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2007-09-20 10:48:00)
网友: 我国是否允许进口转基因农产品,如大豆、玉米? (2007-09-20 10:31:52)
俞司长: 进口国外的转基因农产品,首先要申请并获得农业部签发的转基因安全证书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批准文件。货物到达入境口岸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核查有关证书和标识,并抽样进行转基因成份符合性检测。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境。 (2007-09-20 10:43:00)
网友: 我们是一家出口盐渍菜的企业,请问司长,出口到日本的盐渍菜(原料)包装为500KG木箱,在加施标志的工作中发现标志有脱落,原因为木箱有水分,在移动运输中难免会脱落,是不是可以不加贴,在证稿中说明本批货物未加贴标志.特急,请明确答复可以吗? (2007-09-19 22:56:41)
俞司长: 为打击食品非法出口行为,维护我出口食品信誉,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07年第85号公告,要求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企业与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积极想办法,确保加施的检验检疫标志牢固、持久。 (2007-09-20 10:41:00)
网友: 肯定列表专题中关于查找日本扣留中国食品的内容为什么要设置什么网站会员登录 ?是真的为企业服务/还是要创收?让人难以理解!!!!!!网页是 http://jpmrl.tbt-sps.gov.cn/Pages/Channel_2/Class/42.html版权所有©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另作他用,否则追究法律责任技术维护: 北京铭日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40036号Tel:010-82000278/79 Fax:010-82000730 E_mail:service@tbtsps.com日期在日本的网页http://www.mhlw.go.jp/topics/yunyu/tp0130-1.html中 就有輸入届出における食品衛生法違反事例(速報)輸入食品監視業務ホームページ食品安全局这样做是为了什么?根本不为企业着想的........ (2007-09-17 14:22:40)
俞司长: 你所谈的信息查询系统是委托事业单位和专业公司联合开发的服务系统,有较多的成本投入。建议出口企业申请注册成为会员,以便获得及时、全面的信息服务。 (2007-09-20 10:39:00)
网友: 我想从国外进口水果,不知要办理哪些检疫手续? (2007-09-20 10:30:41)
俞司长: 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你想进口的某个国家的某种水果已允许进境,需要经过以下检疫程序:一是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进境检疫许可证。二是货物到达入境口岸时,凭进境检疫许可证和出口国植物检疫证书等单证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配合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查验,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以,予以放行。第二种情况,如果这个国家的这种水果目前还不允许进境,那么就需要出口国家官方检疫部门向我局提出申请和提交有关技术资料,经过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并确定进境检验检疫条件后,方允许开展贸易。 (2007-09-20 10:36:00)
网友: 我是一家企业,我们想出口一些肉用马,请问如何办理手续? (2007-09-20 10:19:55)
俞司长: 首先需要跟您说明的是开展出口活动物贸易时,要确定我国是否已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双边检疫协定。如果没有双边检疫协定,则需我国与对方官方检疫机构协商签署,而后方可开展贸易,在此我可以向您介绍一下我国出口动物的一般程序。首先出口企业应在动物出境前向动物饲养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双边协议要求,核实产地动物疫情是否符合输入国的要求,对拟出口动物进行临床检查、实验室检测,必要时还要开展有关项目的免疫;动物出口前要在符合条件的设施中隔离检疫,隔离检疫的时间根据输入方的要求或根据流行病学规律及实验室检测所需时间确定;经检疫合格的动物,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有关检疫合格证明,允许出口。(2007-09-20 10:34:00)
网友: 据说质检总局要对出口的种子苗木实施全面注册登记,是否属实? (2007-09-20 10:22:46)
俞司长: 种子苗木作为植物繁殖材料属于高风险产品,为加强进出口种子苗木的检疫管理,根据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的种子苗木实施全面注册登记。目前,我局正组织有关专家起草有关实施方案。 (2007-09-20 10:31:00)
网友: 我公司想向欧盟国家出口宠物食品,请问有什么规定吗? (2007-09-20 10:21:31)
俞司长: 根据欧盟1774号指令和中国有关检验检疫法律规定,出口宠物食品必须在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检查并按1774号指令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质检总局根据企业申请,不定期向欧盟国家推荐出口宠物食品的企业名单,只有得到欧盟国家认可后才能开始宠物食品贸易。目前经国家质检总局推荐,我国已经有一批注册企业获得了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荷兰等国的认可,并已经与欧盟国家有了实质性贸易,企业名单见质检总局动植司网站http://dzwjyjgs.aqsiq.gov.cn/fwdh/qymd/dwqymd/。 (2007-09-20 10:26:00)
网友: 司长您好,我是一名科研工作者,因科研工作需要最近想从美国带两株大豆疫病菌株回国,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007-09-19 18:34:09)
俞司长: 你所提到的大豆疫病菌株属于我国禁止进境物。因科研需要从国外引进禁止进境物的,需要办理特殊检疫审批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请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到质检总局网站上查询。 (2007-09-20 10:21:00)
网友: 您好,我问一下动植物检疫监管司都管什么呀?听说最近发布了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请问有什么新要求吗? (2007-09-19 19:02:32)
俞司长: 关于动植司的职能刚才我已介绍了。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99号局令公布了《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对所有出口的养殖场和中转场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同时要求企业建立自检自控体系,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要求。详细请查阅质检总局网站2007年99号局令。 (2007-09-20 10:14:00)
网友: 质检总局为什么要求对所有出口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 (2007-09-20 10:00:00)
俞司长: 根据进口国的要求,近年来,出口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以及南美洲的水果果园、包装厂已经实施了注册登记。出口欧盟、俄罗斯、东南亚的水果经常被国外通报发现检验检疫问题,引起进口国的高度关注,如不予以改进,将对我国出口水果采取限制措施。为确保我国出口水果的质量安全和信誉,促进我国水果扩大出口。根据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质检总局决定对所有出口水果果园、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从源头确保出口水果质量安全。 (2007-09-20 10:07:00)
网友: 请问 对俄出口水果蔬菜要求检疫,全国有几家果园菜园适合标准,是不是要停止对俄出口?为什么不提前下达文件,叫出口商作准备,蔬菜全国几家农药达标的 (2007-09-14 16:03:38)
俞司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口的水果蔬菜必须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才能放行。由于输俄水果经常发现检验检疫问题,为确保输俄农产品贸易顺利进行,质检总局要求对输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从11月1日开始,来自非注册登记的果园和包装厂的水果不得出口。 (2007-09-20 10:03:00)
俞司长: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进行直接的网上交流,许多网友提出的问题使我们很受启发。促进农产品贸易发展是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之一,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一道共同努力,进一步做好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希望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 谢谢主持人! (2007-09-20 11:38:00)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非常感谢俞太尉司长在百忙中来到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接受广大网友的提问。在这里,也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参与!再见!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光临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今天我们有请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俞太尉司长就“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接受在线访谈。欢迎大家参与! (2007-09-20 09:59:00)
俞司长: 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再次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为了让我们之间的交流更有针对性,我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的主要职能,我司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在当前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形势下,今天我想和大家讨论“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这里讲的农产品主要包括:活的动物包括畜禽和水生动物、非食用动物产品(皮、毛、骨等)动物油脂、动物血液、蚕茧、动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大豆、大麦、小麦、黑麦、玉米、马铃薯、水果、瓜类、油菜籽、木薯干、烟草(卷烟除外)、竹、藤、柳、草、原木及木材、种子苗木、花卉、木质包装等。欢迎大家参加在线访谈。 (2007-09-20 10:00:00)
网友: 俞司长:您好! 芝加哥论坛报:FDA对中国采取不同标准.针对人们从中国进口水产品而感到不安的问题,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作出的反应是以受到污染为由禁止中国部分水产品进口,但它却未能对采取同样养殖技术和使用同样化学品的其它大出口国的水产品实行同一标准。例如,从越南、泰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水产品的销量有增无减,尽管这些国家的养殖技术与美国今年6月针对中国鱼虾发出进口警告时所说的技术是一样的。请问:我国相关部门和FDA沟通及时吗 (2007-09-20 11:17:06)
俞司长: 中美双方正在进行沟通和磋商,相信这个问题会很快得到妥善解决。 (2007-09-20 11:37:00)
网友: 这次是真的要行动么?最关键的是农民的松散管理和食品安全的严格要求相矛盾,请问如何解决 (2007-09-20 11:12:45)
俞司长: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认真和严肃的,国务院各相关监管部门、各地人民政府都已经行动起来,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经营等环节开展整治活动。在农产品出口方面,我们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引导农民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组织生产,符合进口国要求的农产品才能出口。 (2007-09-20 11:32:00)
网友: 俞司长:您好!
以下是俄罗斯客户提供的俄罗斯今天刚刚公布的对中国封关的工厂2100/02005, 2100/02323, 2100/02221, 3300/02033, 3300/02078, 3500/32168, 3700/02603, 3700/02789, 4400/02250, 4400/02116, 4600/02026 ,请问一下这些工厂被封关的原因,另外,关于俄罗斯8月份来中国考察水产品加工厂的结论能否也告知企业,俄罗斯关于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内容在总局的网站上一直都找不到,能否告知哪里能够查到.谢谢 (2007-09-20 10:15:22)
俞司长: 非常感谢你提供的关于俄罗斯对我国有关出口企业实施封关的信息,我们将与俄有关部门进行交涉,了解具体原因。有关水产品检验检疫事宜请向质检总局食品安全局和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咨询。 (2007-09-20 11:26:00)
网友: 我是一家花卉种植企业,想从国外进口介质土,怎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2007-09-20 11:13:36)
俞司长: 1、货主或代理公司向使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经对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考核合格后,由检验检疫机构将有关材料递交我司。2、首次进口的栽培介质,申请单位要将1.5-2.0千克样品送检科院进行检测,经检测没有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3、经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我司签发《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中列明进境检疫要求。 (2007-09-20 11:20:00)
网友: 我是一家皮革加工企业,想从国外进口牛皮作原料,请问我该如何办理? (2007-09-20 11:10:09)
俞司长: 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境原牛皮进行定点加工制度。需要加工国外牛皮的,则加工厂必须是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的进境动物产品定点加工、存放单位。有关申请成为进境动物产品定点加工、存放单位的程序,您可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咨询并按要求办理。在开展贸易前,您需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该许可证可通过网上申请办理。 (2007-09-20 11:18:00)
网友: 俞司长:您好!请问9月1号后生产出口的食品要贴CIQ标志,2007年第85号文件也只针对9月1号以后生产的产品吗?而9月1号前生产的食品,出口不受影响的吧!还是有什么其它规定吗 (2007-09-18 10:59:48)
俞司长: 关于出口食品加施CIQ标志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有:1)质检总局[2007]年第85号公告2)关于印发《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操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通[2007]378号)3)关于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实施时间的通知(质检函[2007]275号)文件规定自9月1日起(包括9月1日)生产并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口食品必须加施检验检疫标志。对9月1日前生产的食品可不加施CIQ标志,但应在有关单证、包装上注明生产日期。 (2007-09-20 11:17:00)
网友: 请问司长,想从英国带两只鹦鹉回国,可以吗?需要哪些手续呀? (2007-09-19 18:18:23)
俞司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禁止旅客携带鹦鹉入境。如作为商品入境,须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申请隔离检疫场许可证
动物进境前,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提供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经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考核合格后,签发《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许可证》。(2)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货主或其代理人凭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电子审批)。(3)报检
动物进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正本)、输出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等相关单证。(4)隔离检疫
通关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动物调往隔离检疫场实施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隔离检疫期间,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输入观赏鸟的检疫卫生要求》对进境动物实施实验室检测及隔离监管,并做好相关记录。(5)检疫处理隔离检疫期满后,经检疫合格的,出具《进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按规定对检出阳性动物进行退回或扑杀处理。(6)检疫收费隔离检疫结束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收取相关检疫费用。(2007-09-20 11:15:00)
网友: 我是一家出口企业,前段时间出口到国外的一批货,因为木质包装没有贴IPPC标志而被退货,使得我公司损失较大,请问为什么要对木质包装加贴IPPC标志?怎样做才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007-09-20 11:07:00)
俞司长: 为有效控制木质包装传带有害生物,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制定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建议成员国家和地区对出境木质包装按国际标准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许多国家已相继采纳该国际标准并制定了本国进出境木质包装相关规定。2005年1月我国也根据该国际标准,出台了《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为了符合进口国要求,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请使用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检疫处理并加贴了IPPC标志的木质包装。 (2007-09-20 11:13:00)
网友: 水果出口到东南亚、欧盟、俄罗斯等国家都是传统贸易,请问在这次注册登记过程中,出口到这些国家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应符合什么样的要求? (2007-09-20 10:42:55)
俞司长: 出口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注册登记条件应符合《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令第91号)中的有关规定。该办法可在总局网站上查询。 (2007-09-20 11:09:00)
网友: 你好,俞司长,貉出口最近有什么新动向 (2007-09-20 11:03:27)
俞司长: 请问,您是什么地方的企业,打算向哪个国家或地区出口? (2007-09-20 11:07:00)
网友: 俞司长:您好! 据称:澳大利亚食品检疫之严格是世界闻名的。澳大利亚食品法规中有对鸡饲料必须具备的营养成分的规定,有对某些原料添加量的标准,有禁止使用的成分等等,非常细致;对高密度集中居住鸡群的养鸡场,防范的不光是禽流感,还要防范其他病菌。 我国有准备制定相关法规吗? (2007-09-20 10:42:42)
俞司长: 澳大利亚是畜牧业大国,有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生物资源,为了保护本国畜牧业生物安全,采取了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在畜禽养殖和饲料管理方面,我国发布了《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对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疫情防控、饲料生产、使用以及包装等都有一系列管理要求,在饲料营养、药物残留、微生物指标等方面也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详细信息请您从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网站查询。 (2007-09-20 11:04:00)
网友: 我是一家出口企业,迫切需要向台湾出口大闸蟹,听说现在还不能出口,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出口? (2007-09-20 10:42:08)
俞司长: 我们正通过适当的方式与台湾地区有关方面磋商,目前尚未就有关标准达成一致,还不能出口。一旦达成一致,我们会通知有关直属局,请与各直属局保持联系。 (2007-09-20 10:59:00)
网友: 你好,请问:国家质监总局从2002年开始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以来,目前已将所有28大类525种食品全部纳入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到(——)什么时候,将对其实行无证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准生产销售食品。请问这个问题在哪里可以找到 (2007-09-20 10:06:12)
俞司长: 此问题请咨询食品生产监管司。 (2007-09-20 10:54:00)
网友: 输往香港、澳门的水果是否也要来自注册的果园和包装厂? (2007-09-20 10:33:53)
俞司长: 自今年11月1日起,所有出口水果均需来自注册的果园和包装厂,输往香港、澳门、台湾的水果也应当符合这项要求。 (2007-09-20 10:51:00)
网友: 听说质检总局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太了解在进出口农产品方面都整治什么?通过这次整治要达到什么目的呀? (2007-09-19 19:31:13)
俞司长: 总体而言,要把多年来在进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当前工作的热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对于出口农产品要坚持从源头抓起,构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实施全面注册登记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监管制度、严格出口农产品产地检验检疫责任制度、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建立安全隐患产品的召回制度等。对进口农产品要严把入境关,构筑外来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防控体系,包括完善风险分析制度、强化进口检疫审批制度、建立进口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完善生产经营者诚信制度、严格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检疫处理制度、加强对进口水果、小麦、大豆、饲料、种子苗木和活动物、木质包装等高风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提高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出率。专项整治的目的就是要全面提高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贸易的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消费者健康,保护农牧渔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2007-09-20 10:48:00)
网友: 我国是否允许进口转基因农产品,如大豆、玉米? (2007-09-20 10:31:52)
俞司长: 进口国外的转基因农产品,首先要申请并获得农业部签发的转基因安全证书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批准文件。货物到达入境口岸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核查有关证书和标识,并抽样进行转基因成份符合性检测。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境。 (2007-09-20 10:43:00)
网友: 我们是一家出口盐渍菜的企业,请问司长,出口到日本的盐渍菜(原料)包装为500KG木箱,在加施标志的工作中发现标志有脱落,原因为木箱有水分,在移动运输中难免会脱落,是不是可以不加贴,在证稿中说明本批货物未加贴标志.特急,请明确答复可以吗? (2007-09-19 22:56:41)
俞司长: 为打击食品非法出口行为,维护我出口食品信誉,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07年第85号公告,要求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企业与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积极想办法,确保加施的检验检疫标志牢固、持久。 (2007-09-20 10:41:00)
网友: 肯定列表专题中关于查找日本扣留中国食品的内容为什么要设置什么网站会员登录 ?是真的为企业服务/还是要创收?让人难以理解!!!!!!网页是 http://jpmrl.tbt-sps.gov.cn/Pages/Channel_2/Class/42.html版权所有©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另作他用,否则追究法律责任技术维护: 北京铭日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40036号Tel:010-82000278/79 Fax:010-82000730 E_mail:service@tbtsps.com日期在日本的网页http://www.mhlw.go.jp/topics/yunyu/tp0130-1.html中 就有輸入届出における食品衛生法違反事例(速報)輸入食品監視業務ホームページ食品安全局这样做是为了什么?根本不为企业着想的........ (2007-09-17 14:22:40)
俞司长: 你所谈的信息查询系统是委托事业单位和专业公司联合开发的服务系统,有较多的成本投入。建议出口企业申请注册成为会员,以便获得及时、全面的信息服务。 (2007-09-20 10:39:00)
网友: 我想从国外进口水果,不知要办理哪些检疫手续? (2007-09-20 10:30:41)
俞司长: 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你想进口的某个国家的某种水果已允许进境,需要经过以下检疫程序:一是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进境检疫许可证。二是货物到达入境口岸时,凭进境检疫许可证和出口国植物检疫证书等单证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配合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查验,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以,予以放行。第二种情况,如果这个国家的这种水果目前还不允许进境,那么就需要出口国家官方检疫部门向我局提出申请和提交有关技术资料,经过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并确定进境检验检疫条件后,方允许开展贸易。 (2007-09-20 10:36:00)
网友: 我是一家企业,我们想出口一些肉用马,请问如何办理手续? (2007-09-20 10:19:55)
俞司长: 首先需要跟您说明的是开展出口活动物贸易时,要确定我国是否已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双边检疫协定。如果没有双边检疫协定,则需我国与对方官方检疫机构协商签署,而后方可开展贸易,在此我可以向您介绍一下我国出口动物的一般程序。首先出口企业应在动物出境前向动物饲养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双边协议要求,核实产地动物疫情是否符合输入国的要求,对拟出口动物进行临床检查、实验室检测,必要时还要开展有关项目的免疫;动物出口前要在符合条件的设施中隔离检疫,隔离检疫的时间根据输入方的要求或根据流行病学规律及实验室检测所需时间确定;经检疫合格的动物,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有关检疫合格证明,允许出口。(2007-09-20 10:34:00)
网友: 据说质检总局要对出口的种子苗木实施全面注册登记,是否属实? (2007-09-20 10:22:46)
俞司长: 种子苗木作为植物繁殖材料属于高风险产品,为加强进出口种子苗木的检疫管理,根据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的种子苗木实施全面注册登记。目前,我局正组织有关专家起草有关实施方案。 (2007-09-20 10:31:00)
网友: 我公司想向欧盟国家出口宠物食品,请问有什么规定吗? (2007-09-20 10:21:31)
俞司长: 根据欧盟1774号指令和中国有关检验检疫法律规定,出口宠物食品必须在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检查并按1774号指令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质检总局根据企业申请,不定期向欧盟国家推荐出口宠物食品的企业名单,只有得到欧盟国家认可后才能开始宠物食品贸易。目前经国家质检总局推荐,我国已经有一批注册企业获得了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荷兰等国的认可,并已经与欧盟国家有了实质性贸易,企业名单见质检总局动植司网站http://dzwjyjgs.aqsiq.gov.cn/fwdh/qymd/dwqymd/。 (2007-09-20 10:26:00)
网友: 司长您好,我是一名科研工作者,因科研工作需要最近想从美国带两株大豆疫病菌株回国,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007-09-19 18:34:09)
俞司长: 你所提到的大豆疫病菌株属于我国禁止进境物。因科研需要从国外引进禁止进境物的,需要办理特殊检疫审批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请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到质检总局网站上查询。 (2007-09-20 10:21:00)
网友: 您好,我问一下动植物检疫监管司都管什么呀?听说最近发布了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请问有什么新要求吗? (2007-09-19 19:02:32)
俞司长: 关于动植司的职能刚才我已介绍了。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99号局令公布了《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对所有出口的养殖场和中转场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同时要求企业建立自检自控体系,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要求。详细请查阅质检总局网站2007年99号局令。 (2007-09-20 10:14:00)
网友: 质检总局为什么要求对所有出口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 (2007-09-20 10:00:00)
俞司长: 根据进口国的要求,近年来,出口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以及南美洲的水果果园、包装厂已经实施了注册登记。出口欧盟、俄罗斯、东南亚的水果经常被国外通报发现检验检疫问题,引起进口国的高度关注,如不予以改进,将对我国出口水果采取限制措施。为确保我国出口水果的质量安全和信誉,促进我国水果扩大出口。根据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质检总局决定对所有出口水果果园、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从源头确保出口水果质量安全。 (2007-09-20 10:07:00)
网友: 请问 对俄出口水果蔬菜要求检疫,全国有几家果园菜园适合标准,是不是要停止对俄出口?为什么不提前下达文件,叫出口商作准备,蔬菜全国几家农药达标的 (2007-09-14 16:03:38)
俞司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口的水果蔬菜必须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才能放行。由于输俄水果经常发现检验检疫问题,为确保输俄农产品贸易顺利进行,质检总局要求对输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从11月1日开始,来自非注册登记的果园和包装厂的水果不得出口。 (2007-09-20 10:03:00)
俞司长: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进行直接的网上交流,许多网友提出的问题使我们很受启发。促进农产品贸易发展是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之一,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一道共同努力,进一步做好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希望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 谢谢主持人! (2007-09-20 11:38:00)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非常感谢俞太尉司长在百忙中来到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接受广大网友的提问。在这里,也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参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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