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光临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今天我们有幸请到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邬建平司长就“新形势下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话题接受在线访谈。欢迎大家积极参与![05-12 10:01]
【邬司长】: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能够借这个机会和广大网友就食品安全有关问题进行交流,同时也非常希望各位网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05-12 10:02]
【网友】:最近我的几个朋友都喜欢上了国内的老品牌化妆品,价格比进口品牌低不少,我想了解一下国内化妆品的质量,国家有控制质量的管理措施吗?[05-12 10:42]
【邬司长】:我国化妆品质量总体水平相对稳定,以2006年和2007年为例,我局分别对洗面奶、润肤乳液、膏霜、染发剂、沐浴剂、祛斑美白化妆品、香皂、牙膏、唇膏等类别的718个批次的产品进行国家监督抽查和专项抽查,平均合格率达到97%以上。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质检部门对化妆品有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对化妆品实施市场准入管理,主要措施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质量监督抽查、日常监督等。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已发放化妆品生产许可证4029张,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以珠江三角洲最密集。 [05-12 11:34]
【网友】:中国政府是否有能力保障奥运食品安全,是如何保障奥运食品不出问题的?[05-12 10:13]
【邬司长】: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保障奥运食品安全,为参加奥运会的所有运动员、官员、嘉宾和各国游客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首先,供奥运会的所有食品都将来自经过认真挑选的生产加工企业和种、养殖基地,入选企业在质量安全控制方面必须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我们同时兼顾国际上最严格的标准。其次,我们对所有的供奥运食品企业都采取了驻厂监管、批批留样和批批检验,对原料采购、贮藏、加工、包装等关键环节严格监控,检验合格食品采取生产厂和奥运场所“点对点”式运输,运输车辆全部加装GPS系统。同时,我们通过奥运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已经实现对奥运食品供应商、赞助商、定点供应基地、企业及物流配送中心进行了全程监控,最大程度保障了奥运食品安全。[05-12 11:32]
【网友】:我现在看到商场里几乎所有食品上面都有了QS标志,贴有这些标志的产品都是安全的吗?[05-12 10:41]
【邬司长】:我国自2002年开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生产许可、强制检验、加贴QS标志等三项内容。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对于获得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产品贴有QS标志)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我们要求各级质监部门严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各项监管制度,通过巡查、回访、年度报告、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措施,实行企业分级、产品分类监管,监督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生产条件持续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05-12 11:31]
【网友】:作为普通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些食品安全问题?该怎样注意?在选购食品时应该注意哪些细节?[05-12 10:29]
【邬司长】: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严格的准入门槛和监督管理制度,可以说绝大多数食品的是有安全卫生保障的。但消费者具备正确选购食品常识,还是可以有效加强自我保护的。我的建议是,一定要选用带有QS标志的食品,一般带有中国名牌、国家免检标志的食品质量会更好。其次是要去正规超市、商场或商店购买食品,其对进货渠道把关比较严。此外,挑选产品时要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涨袋现象等。万一发现食品质量问题要及时向销售商、生产企业反馈,或者向各地质监部门12365、工商部门12315投诉,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05-12 11:30]
【网友】:听说国家2008年将对所有无证食品进行查处,所有没有QS标志的产品都将被拒绝进入市场,是这样吗?[05-12 10:26]
【邬司长】:为加大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力度,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在食品销售环节,凡发现销售无证食品、未加贴QS标志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已流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从2008年4月1日以后,凡是发现无证生产销售食品、未加贴QS标志的,一律依据《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处罚,净化市场,确保消费者选购优质安全的产品。[05-12 11:29]
【网友】:我现在看到绝大部分食品上都有QS标志,但是我怎么知道他的标志是不是假冒的呢?[05-12 10:23]
【邬司长】:根据国家规定,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上加贴加印质量安全(QS)标志,并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号(QS号),消费者可以直接看食品上是否有QS标志来买到优质安全的食品。可按以下方法查询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号(QS号码)真伪:进入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点击首页顶部的“食品监管”栏目,然后进入“食品获证企业”子栏目,按网页提示即可查询。[05-12 11:27]
【网友】:国家去年颁布实施了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请问目前的实施情况如何?[05-12 10:20]
【邬司长】:质检总局自07年全国专项整治期间发布实施《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在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对发现存在致病菌、化学性污染、使用非食品原料等重大安全隐患的食品,加大了召回力度。初步统计,共对辣椒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面米制品等16大类产品实施了召回,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了食品生产许可证。[05-12 11:26]
【网友】:我居住周边有很多小摊点、小作坊,我也经常买他们的东西,但我也常常担心这些食品的安全卫生,国家在食品小作坊安全上有什么治理措施啊?[05-12 10:17]
【邬司长】:目前,我国约有35万家左右为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这些小作坊散乱分布于各处,一方面方便了周边群众生活,为社会提供了就业机会,但同时也是我国食品安全隐患的主要所在,我们也一直在积极探索创新有效的小企业小作坊管理制度。08年我们将在深入巩固07年全国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一是扩大监管覆盖面,将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实施分类管理。二是将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行质量安全承诺书年审更换制度,并严格管理。三是探索和实施在小作坊食品上加贴限制销售专用标志、将小作坊承诺书纳入流通单位“索证索票”范围等做法,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销售区域。四是健全小作坊原料进货和产品销售台帐、生产记录等制度,实现溯源管理;五是加强对区域性生产小作坊及生产量较大的小作坊监管力度,督促尽快取证。六是探索创新食品小作坊监管新模式,建立龙头带动、园区管理、联小做大、集中生产、等管理模式,加快食品产业结构调整。[05-12 11:25]
【网友】:我公司生产食用玉米淀粉,产品只有玉米淀粉一种成分,还需要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吗?另外,食品生产企业的地址跟食品的产地是一样的,还需要分别标注吗?[05-07 10:10]
【邬司长】:根据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清单,单一配料除外。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食品标识应当一并标注食品产地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05-12 11:21]
【网友】:你好!我们夫妻下岗后,于2005年开了一个小面包店,我们俩人在店内自做自销。请问像我们这种经营方式属不属于现做现卖?需不需要备案?谢谢![05-07 10:11]
【邬司长】:具体情况应具体分析,请你们就有关问题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咨询,你反映的这种情况需要当地质监部门现场核查。[05-12 11:20]
【网友】:各位领导:我们在执法检查时发现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乌江榨菜标注了果蔬罐头的生产许可证时编号,后来经过查询,重庆涪陵有很多榨菜生产企业,有的取得了罐头(果蔬罐头)的生产许可证,有的取得了蔬菜制品(酱腌菜)的生产许可证,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如果从工艺上说,酱腌菜也有真空包装制品,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里也有榨菜罐头的提法,也就是说榨菜是否就应该属于酱腌菜类?还有,这些申领罐头生产许可证的榨菜生产企业当初申办时是否办理的就是榨菜产品生产许可证?[05-07 10:12]
【邬司长】:采用罐头工艺生产的榨菜,可按《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审查发证。获证企业的相关信息,可从总局或省局网站上进行查询。[05-12 11:19]
【网友】:尊敬的领导!我公司生产一种固态粉状产品叫“嫩肉淀粉”其成分主要为玉米淀粉,添加了木瓜蛋白酶(食品添加剂)用于强化淀粉的嫩肉效果。该产品标准在北京市大兴区技术监督局已备案。请问该产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应该属于哪个大类?非常感谢![05-07 10:14]
【邬司长】:“嫩肉淀粉”产品属加工食品用的辅料,不是加工食品,未纳入市场准入的管理。[05-12 11:18]
【网友】:我是桂林市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我们公司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专业生产厂家。我们的产品食品添加剂膨松剂2006年8月就获得了由贵局发放的生产许可证(证号是XK13-217-00251)。该证由贵局网站的查询系统,发现该证号是另外一家公司,奇怪的是这家云南公司的地址写的却是我公司的地址“广西桂林市甲山路南巷28号”,不知是该证号发重了还是其他原因? 盼尽快给予解决,因为最近已有多位顾客及外地的监管部门对此产生疑问了。[05-07 10:19]
【邬司长】:网站录入数据有误,已改,抱歉。[05-12 11:18]
【网友】:我想咨询以下,我公司已经取得了糕点的生产许可证,当时获证产品是月饼,现我们增加了一项熟粉类糕点,我想请问一下,是否还需重新进行申报?[05-07 10:20]
【邬司长】:可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05-12 11:16]
【网友】:领导好: 我厂是一个外商独资企业,生产食品保鲜膜内的塑料添加剂。请问我厂在申请申办生产许可证时,能否申请为“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类的生产许可证,谢谢。[05-07 10:15]
【邬司长】:关于“袁”“韩”两位网友所问的问题是同一类问题,都是关于塑料包装所用的加工助剂是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问题。我在这里一并作答。为保证食品安全,我们自2006年7月开始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度管理。在这项制度中,我们要求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所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和安全卫生要求,要求原辅材料必须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或报告,必须使用食品用原辅材料。还要求企业要制定原辅材料使用台帐。但是对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用的加工助剂和添加剂的生产,目前尚无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因此无需申办生产许可证。[05-12 11:15]
【网友】:我在超市经营化妆品,近日超市突然要求化妆品每单品必须出具一年内<质量检测报告>,否则不许上架销售.请问:化妆品必须每单品都要有<质量检测报告>才能出厂上市销售吗?每单品每年都要送检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吗?在哪里可以查到厂家提供的<质量检测报告>是真实的? 谢谢![05-07 10:22]
【邬司长】: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第五条中明确规定:“……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质检总局《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中第六部分明确规定: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可以包括以下三种检验报告:1. 依法设置或授权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2. 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或许可的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中介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具有相应检验能力的企业内部检验机构,依法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根据以上法律,您可以向您进货的的厂家索要检验报告,并可以到出具报告的单位进行真伪的查询。[05-12 11:11]
【网友】:邬司长您好:我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在去年的专项整治期间,我积极响应国家的要求,积极改进生产条件,投入了很多钱,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是,有一些生产加工户还是维持原装,没有取证,当地质监部门就让他们当小作坊,签订了质量承诺书。现在,这些小作坊和我们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样,照样生产,产品销得也很好。我们花了那么多钱取证,跟不取证的结果一样,我觉得很吃亏。早知这样当初就不费那么大劲取证了。请问领导对这个问题是如何考虑的[05-09 14:24]
【邬司长】:在全社会高度关心食品安全的今天,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前提。企业应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为消费者更多、更好、更安全的食品。[05-12 11:10]
【网友】:按照你们去年专项整治的目标,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承诺书,这目标不是都已经实现了吗,你们怎么还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呀,无证查处的对象是谁呢????[05-09 14:23]
【邬司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状况是不断变化的,也会不断出现新的食品企业、小作坊和无任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这些都需要持之以恒的加强监管。[05-12 11:07]
【网友】:小作坊有确切的界定吗?比如生产瓶装饮用水的能作为小作坊吗?[05-07 10:50]
【邬司长】:根据我国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现状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特点,目前,所界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范围的产品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按照有关要求,不允许生产瓶装饮用水的小作坊存在。[05-12 11:06]
【网友】:您好; 我是一名代理商,我的厂商交给我的商品检验报告是“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检验的 我想查询厂商交给我的报告是否真实,请问我怎么查询。谢谢![05-07 10:52]
【邬司长】:请直接与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联系,核实检验报告真伪。[05-12 11:05]
【网友】:邬司长您好!我们宁夏有几个甘草膏企业今年进行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但这几家生产卫生条件特别落后,我反宁夏局反应,宁夏局没有答复而且还给宁夏飞云添加剂厂办理了卫生注册登记号,这些企业甘草原料存储是露天的,下雨发霉后继续生产,生产车间苍蝇满天飞。可是宁夏局还是给办理证件。[05-07 15:46]
【邬司长】: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事宜请联系我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05-12 11:03]
【网友】:邬司长你好,我是一名基层工作者,有一个问提咨询你,国家免检产品指的是质量免检,计量是否免检主要指的是定量包装商品,请答复谢谢。[05-07 16:17]
【邬司长】:国家免检事宜请咨询我局产品质量监督司。[05-12 11:03]
【网友】:我们是6人的小厂,有一个检验员可以了吗?[05-07 16:19]
【邬司长】: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保能够做好进货的验收、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即可。[05-12 11:00]
【网友】:小作坊要实行定检吗?[05-07 16:21]
【邬司长】:当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仍大量存在,无证无照,不具备基本质量保证能力的小作坊仍然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隐患,质检部门深感责任重大,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小作坊监管工作始终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指导思想和“全面监管、分类实施、重心下移、打扶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黑窝点,积极帮扶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关闭一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工作目标。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措施主要有:制定规划、普查建档、目录管理、条件改造、生产报告、从业培训、公开承诺、限制销售、日常巡查、产品检验、定期公示、添加物质备案、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区域整治、依法查处等十六项措施。[05-12 10:58]
【网友】:邬司长:你好,请问您对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组织审查权限下放市级技术监督部门,以及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发证质量如何? 从基层情况看,情况不容乐观,发证质量差以及基层技术监督部门违规收费咨询现象很严重,希望得到总局在此方面给与关注。[05-07 17:28]
【邬司长】:总局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需要,分批下放了食品许可审查权,采取两级发怔的工作模式。同时,总局也建立了发证前企业抽查,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的培训、考试、注册、再培训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制度,确保发证的质量。说到乱收费,国家质检总局于2007年1月29日发出的《关于严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机构和人员参与有偿咨询服务的通知》(质检办食监函〔2007〕41号)明确规定严禁有关人员参与有偿咨询服务,严禁借行政审批变相搭车收费。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收费,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生产许可证的收费是每张证书2200元,产品检验所需要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生产许可检验收费标准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备案的标准执行。希望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监督。有乱收费现象的,我们一定会认真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于严肃处理,决不姑息。[05-12 10:56]
【网友】:今年是奥运年,对食品安全我们总局有什么新举措 ?[05-07 18:08]
【邬司长】: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保障条件,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具体做法为:一是配合奥组委做好奥运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奥运食品安全;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小作坊监管成果,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严格证后监管制度的落实,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四是实施食品召回制度,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强化应急机制建设;五是加大食品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假力度,促进区域性食品质量不断提高。[05-12 10:55]
【网友】:我是一名超市的采购,想了解冷冻的分割肉、肉片,鲜活农副产品,现做现买的食品是否需要有QS?[05-12 10:36]
【邬司长】:这位网友问的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超市里的食品品种繁多,但并不是都要有QS,如提到的分割肉、肉片,鲜活农副产品属于初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不实施市场准入管理。超市里现做现买的食品也不需要有QS。[05-12 10:52]
【网友】:我是一名消费者,在超市见到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有XK编号的,想问问,到什么时候XK编号就不能在使用了?[05-12 10:34]
【邬司长】:这位网友你好!看来你很关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已由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XK编号)转为食品生产许可证(QS编号),证书转换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关于做好婴幼儿配方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07〕72号)的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持有原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XK编号)的企业未换证的,禁止生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05-12 10:51]
【网友】:邬司长您好:一是国家规定的28大类实行市场准入(QS)食品及新纳入的实行市场准入的食品到2008年4月1日起全部进入查处阶段,但是面对流通领域令郎满目的食品,真是让我们无从下手;二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记录日期是2007年12月27日,是否存在记录不全,之后新获证企业去哪里查询?[05-07 19:49]
【邬司长】:面对琳琅满目的食品,要进行无证查处工作,是有一定的难度,需要我们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行政工作能力。我想应掌握以下几点,级农产品、现做现卖的食品、进口食品不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范围;保健食品可暂不纳入市场准入管理。更详细的内容可参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法规的规定。[05-12 10:49]
【网友】:我是一名企业主,经人介绍我在西安商惠酒精有限公司购得一些酒精,我之所以选择这家公司是因为该公司2005年8月获得贵局发放的食用酒精生产许可证,但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他们的检测手段十分落后,有些检测还送到别的企业检测,而且质量也不达标.就是价格便宜,最后我才知道,该企业与2006年初又建设了一条2.5万吨的食用酒精生产线,但是一直没有从新办理生产许可证,将老线的许多装置都裁到了新线,老的生产线现在就是一堆废铁,他们一有客户就拿2005年8月的证给人看,这是不是弄虚作假,请你们调查,不要再有饺子事件[05-08 08:14]
【邬司长】:您反映的情况很重要。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不得降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变更、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审查机构或者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您所反映情况我们会责成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05-12 10:47]
【网友】:听说餐具洗涤剂也属于食品相关产品,也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能介绍一下吗?你们采取了什么监管措施?[05-12 10:32]
【邬司长】:餐具洗涤剂是指用于洗涤餐具、食品生产设备及食品包装容器表面上的油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或这些物质的热分解物,也用于洗涤蔬菜和水果的产品。虽然餐具洗涤用品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不像食品那样直接,但是餐具洗涤剂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不加以控制,不仅起不到洗涤作用,而且会污染餐具等,长期吸收这些物质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因此,餐具洗涤剂的质量安全问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十分显著。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都已相继出台了表面活性剂使用规定及明示标签制度。目前,我们对餐具洗涤剂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产品范围是符合GB14930.1和GB9985标准规定的洗涤剂产品(含食品工业、餐饮业用)。其目的是通过科学设定企业及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强化监管,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劣质产品生产行为,从而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保证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促进餐具洗涤剂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05-12 10:45]
【网友】:总局第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七条(四)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请问质检局的领导,“分装”字样如何标注为佳。[05-08 08:16]
【邬司长】:企业可跟据自己产品标签的具体情况进行标注。[05-12 10:44]
【网友】:现在许多食品在生产制作过程中添加大量的食品添加剂,据说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没有什么好处,真是令人担忧,国家为什么不禁止使用食品添加剂呢?[05-12 10:27]
【邬司长】: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按照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是安全的,真正有危害的是违反标准规定滥用添加剂和各种非食品原料。目前,我们已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环节都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并不断完善。目前社会上关于食品添加剂有些说法过于夸大,并无根据,不必过多担忧。[05-12 10:43]
【网友】:我经常使用各种各样的化妆品,但我一直担心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请问,我该如何选购化妆品呢?[05-12 10:25]
【邬司长】:首先在选择化妆品的时候要注意不要选购含有自己容易过敏的那些成分的化妆品;其次对从未使用过的产品,可在小部分皮肤先试用,然后再大量使用,以确保安全。第三,要尽量在正规的商场选购商品,并认真查看其标识标注是否清晰、完整(具体标注要求可以参见《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和《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最后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保留好出问题的化妆品和发票凭证,一旦发生了所购买的化妆品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发生时,可以要求厂家退货进行赔偿,或到消协、工商、质检部门进行投诉,甚至可以到司法部门起诉。如果是化妆品质量问题,违反标准或者是违反添加其他东西造成的,不仅消费者要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行政部门也要追究其行政违法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05-12 10:40]
【网友】:我想了解一下,花草茶出台有QS认证标准吗?[05-08 08:18]
【邬司长】:花草茶产品定义不清。如果是代用茶,可参见《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05-12 10:37]
【网友】:食品包装容器也直接影响到食品的安全,你们有什么管理措施吗?[05-12 10:23]
【邬司长】:为了让消费者放心使用安全合格的食品包装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保证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顺利和有效实施,需要监管部门、技术机构、行业学协会、企业甚至消费者方方面面的参与:首先质检部门正努力构建完善食品相关产品标准体系、构建完善市场准入法律法规体系、构建完善管理机制体系以及构建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其次,市场准入制度既涉及生产企业、消费者、有关行业协会等方方面面的利益,又涉及十分复杂的技术和经贸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有各有关方面的充分参与,以保证各方合理利益的充分保护,保证各项制度的科学设置和有效落实。第三,强化企业责任,促进产业发展。包括强化企业的质量责任,强化企业的信用责任,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为食品安全多尽一份力。第四,加强宣传力度,广泛推进食品包装市场准入制度,让广大消费者参与其中。[05-12 10:34]
【网友】:听说食品相关产品也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了,请问食品相关产品都包括什么?对食品安全有什么影响?[05-12 10:20]
【邬司长】:目前食品相关产品已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管理。食品相关产品是指与食品直接接触,从而可能会影响到食品安全的各类产品。具体包括三类:一是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和制品。如: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加工设备以及涂料等。二是食品添加剂。如:食用香精香料、食用色素、酵母等。三是食品生产加工用化工产品。如:洗涤剂、润滑剂等。食品相关产品是食品安全不可分割的、重要的组成部分,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安全有着重大的影响。有些食品本身没有问题,但是由于与它接触的相关产品的影响而发生不安全问题。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相关产品自身在生产制造中发生问题。如设计问题、制造问题;第二,相关产品自身没有问题,但是在与食品接触后发生问题。如:不同材质的相关产品与不同的食品接触以及不同的保质期和保存方法等,会引发食品的酸碱的、物理的或其他化学的方面的变化。这类问题大多是潜在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蓄积,进而凸显出来。[05-12 10:32]
【网友】:我公司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烘焙专用奶粉”、“植脂末”产品是其中的两类,烘焙专用奶粉配料为:牛奶(乳粉)、麦芽糊精、蔗糖、精炼植物油、乳清粉、植物蛋白,主要添加在烘焙行业的烘焙食品中。植脂末配料为:精炼氢化植物油、麦芽糊精、奶粉、乳化剂、稳定剂等,用于冷饮行业、乳制品行业、麦片等产品的添加。目前我公司的固体饮料、玉米淀粉、淀粉糖产品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请问:以上两种产品是否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列入哪一类产品的单元?[05-08 08:19]
【邬司长】:你提到的“烘焙专用奶粉”等产品多属加工食品用的生产原料,不是加工食品,未纳入市场准入的管理。[05-12 10:29]
【网友】:已经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如果要增加分装产品是否重新申请许可增加许可范围?如果需要而未申请的话是否属于无证行为?[05-08 10:27]
【邬司长】:如果您的企业在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时候,现场实地核查已经审查了您现在进行分装产品所使用的设备,则无需重新增加许可范围,也不算无证行为。[05-12 10:27]
【网友】:公司采用鸡肉白煮(适当添加食盐、味精等调味料)熬成汤汁,按照一斤汤料加半斤到一斤鸡肉丁(已经过熟制)的比例配合,灌装入PP塑料盒中,再用复合膜封口后,采用类似巴氏杀菌的方式进行杀菌处理,然后出售,保质期为一个月;食用方法为:简单加热,直接食用。 请问该产品是以肉制品(酱卤肉制品)、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还是调味料单元申报QS。[05-08 10:28]
【邬司长】:根据你的情况看,可按肉制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05-12 10:26]
【网友】:邬司长,我想请问您三个问题。 一是奥运将至,监管司是否有针对酿酒行业的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相关的食品法规是否有望在年底颁布?如何确保落实? 三是奥运食谱已公布,针对葡萄酒企业部门质检已派出相关人员进厂监督生产,但据了解部分白酒企业并未派员入驻,原因为何? 期待您的回答,谢谢![05-08 10:28]
【邬司长】:质检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所有食品行业、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实施了全面有效监管,针对酿酒行业暂无区别于其他行业的不同规定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已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法律的颁布和实施的具体时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奥组委关于供奥运食品实行当地政府负总责、供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第一责任的要求,奥运举办城市人民政府采取了积极措施,确保奥运食品质量安全。具体工作部署由各地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和实施。[05-12 10:24]
【网友】:感觉《食品安全法》已经制订很长时间了,到底什么时候能出来啊?[05-12 10:15]
【邬司长】:食品安全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起草至今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了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我们也期待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并积极做好该法颁布实施后的有关准备工作。[05-12 10:21]
【网友】: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中建立食品添加剂项,并按照有关要求在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产品使用的添加剂具体名称(或者种类名称、代码)。那如果没有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只是使用了其他食品添加剂,是否也应单列食品添加剂项。 如果这样的话,调味品企业的配料表以食品添加剂为主,比如某产品:原配料表:谷氨酸钠、食用盐、白砂糖、呈味核苷酸二钠、抗氧化剂,如果根据GB7718按添加量大小顺序排列,则配料表为:食品添加剂:增味剂,食用盐、白砂糖,食品添加剂:抗氧化剂,则食品添加剂项出现多次,如果只列一次,则违背[05-08 12:38]
【邬司长】: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及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中建立食品添加剂项,且在该项下一并标注所使用的各种食品添加剂具体名称(或按要求标注种类名称、代码)。[05-12 10:20]
【网友】:自己办了个小厂。我们这地方是个小县级市。你们界定超市有标准吗?我也申请了QS。正在办理中。地方就那么大。人们买东西主要还是在市场上。小超市不能进,大市场却可以卖,这合逻辑吗?我真的希望你们能给那些怀揣创业理想,诚信善良的经营者发展的机会。我们的产品没出本镇,能在所谓的超市销售吗?[05-08 12:39]
【邬司长】: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没有QS标志的食品不得进入商场、超市进行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我们相信只要诚信经营,创业的理想一定会实现。[05-12 10:16]
【网友】:我公司QS认证正在审核过程中,近几天来有很多公司号称是质量监督总局下属杂志单位致电给我公司,说我公司已经取得QS认证,并附上了QS认证码,但是我公司在贵局网站中的获证单位列表没有查到,他们解释原因说因为是他们是在总局的内部网站先查到,需要要求我公司预先缴纳发布工作费用,否则不会公布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上的获证企业列表中。请问是否有此收费?如果不缴纳是否不给发证书?在贵局网站上是否也查不到?[05-08 12:40]
【邬司长】: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由审批单位免费公告,企业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05-12 10:15]
【网友】:油炸面食如油条油炸麻花油炸花生糖等等属于哪类申证单元和产品种类因为申证单位和产品种类只有油炸肉类和油炸方便面但未见油炸面食类[05-08 12:40]
【邬司长】:现做现买的油条、油炸麻花食品,不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管理范围,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的油炸麻花可按糕点类审查发证。具体情况请询问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05-12 10:07]
【网友】:我厂与08年3月通过现场考核,与今天收到关于获市场准如质量合格产品集中发布企业登记表的传真,要求我厂交0.25万发布费,收款单位位北京中创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开户行为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并以告知我厂QS编号QS33-10301-00260,尚未告知我厂另一个申请编号。在总局相关网站查询后,没发现这个编号。请问是否需要交发布费,该QS编号是否存在?谢谢答复。[05-08 14:35]
【邬司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等在各地质检部门许可办事大厅都有明示。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获证企业名单由行政许可部门免费向社会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质量技术监总局不会要求获证的企业交纳公告费。企业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05-12 10:05]
【邬司长】: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来不及一一回答你们的问题,非常报歉!但是我们会认真研究,适当时间再与大家交流。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以及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广大网友能够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谢谢主持人! [05-12 11:34]
【主持人】:非常感谢邬建平司长在百忙之中接受广大网友的提问!同时也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再见![05-12 11:35]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光临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今天我们有幸请到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邬建平司长就“新形势下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话题接受在线访谈。欢迎大家积极参与![05-12 10:01]
【邬司长】: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能够借这个机会和广大网友就食品安全有关问题进行交流,同时也非常希望各位网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05-12 10:02]
【网友】:最近我的几个朋友都喜欢上了国内的老品牌化妆品,价格比进口品牌低不少,我想了解一下国内化妆品的质量,国家有控制质量的管理措施吗?[05-12 10:42]
【邬司长】:我国化妆品质量总体水平相对稳定,以2006年和2007年为例,我局分别对洗面奶、润肤乳液、膏霜、染发剂、沐浴剂、祛斑美白化妆品、香皂、牙膏、唇膏等类别的718个批次的产品进行国家监督抽查和专项抽查,平均合格率达到97%以上。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质检部门对化妆品有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对化妆品实施市场准入管理,主要措施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质量监督抽查、日常监督等。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已发放化妆品生产许可证4029张,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以珠江三角洲最密集。 [05-12 11:34]
【网友】:中国政府是否有能力保障奥运食品安全,是如何保障奥运食品不出问题的?[05-12 10:13]
【邬司长】: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保障奥运食品安全,为参加奥运会的所有运动员、官员、嘉宾和各国游客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首先,供奥运会的所有食品都将来自经过认真挑选的生产加工企业和种、养殖基地,入选企业在质量安全控制方面必须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我们同时兼顾国际上最严格的标准。其次,我们对所有的供奥运食品企业都采取了驻厂监管、批批留样和批批检验,对原料采购、贮藏、加工、包装等关键环节严格监控,检验合格食品采取生产厂和奥运场所“点对点”式运输,运输车辆全部加装GPS系统。同时,我们通过奥运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已经实现对奥运食品供应商、赞助商、定点供应基地、企业及物流配送中心进行了全程监控,最大程度保障了奥运食品安全。[05-12 11:32]
【网友】:我现在看到商场里几乎所有食品上面都有了QS标志,贴有这些标志的产品都是安全的吗?[05-12 10:41]
【邬司长】:我国自2002年开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生产许可、强制检验、加贴QS标志等三项内容。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对于获得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产品贴有QS标志)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我们要求各级质监部门严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各项监管制度,通过巡查、回访、年度报告、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措施,实行企业分级、产品分类监管,监督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生产条件持续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05-12 11:31]
【网友】:作为普通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些食品安全问题?该怎样注意?在选购食品时应该注意哪些细节?[05-12 10:29]
【邬司长】: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严格的准入门槛和监督管理制度,可以说绝大多数食品的是有安全卫生保障的。但消费者具备正确选购食品常识,还是可以有效加强自我保护的。我的建议是,一定要选用带有QS标志的食品,一般带有中国名牌、国家免检标志的食品质量会更好。其次是要去正规超市、商场或商店购买食品,其对进货渠道把关比较严。此外,挑选产品时要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涨袋现象等。万一发现食品质量问题要及时向销售商、生产企业反馈,或者向各地质监部门12365、工商部门12315投诉,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05-12 11:30]
【网友】:听说国家2008年将对所有无证食品进行查处,所有没有QS标志的产品都将被拒绝进入市场,是这样吗?[05-12 10:26]
【邬司长】:为加大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力度,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在食品销售环节,凡发现销售无证食品、未加贴QS标志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已流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从2008年4月1日以后,凡是发现无证生产销售食品、未加贴QS标志的,一律依据《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处罚,净化市场,确保消费者选购优质安全的产品。[05-12 11:29]
【网友】:我现在看到绝大部分食品上都有QS标志,但是我怎么知道他的标志是不是假冒的呢?[05-12 10:23]
【邬司长】:根据国家规定,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上加贴加印质量安全(QS)标志,并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号(QS号),消费者可以直接看食品上是否有QS标志来买到优质安全的食品。可按以下方法查询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号(QS号码)真伪:进入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点击首页顶部的“食品监管”栏目,然后进入“食品获证企业”子栏目,按网页提示即可查询。[05-12 11:27]
【网友】:国家去年颁布实施了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请问目前的实施情况如何?[05-12 10:20]
【邬司长】:质检总局自07年全国专项整治期间发布实施《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在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对发现存在致病菌、化学性污染、使用非食品原料等重大安全隐患的食品,加大了召回力度。初步统计,共对辣椒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面米制品等16大类产品实施了召回,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了食品生产许可证。[05-12 11:26]
【网友】:我居住周边有很多小摊点、小作坊,我也经常买他们的东西,但我也常常担心这些食品的安全卫生,国家在食品小作坊安全上有什么治理措施啊?[05-12 10:17]
【邬司长】:目前,我国约有35万家左右为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这些小作坊散乱分布于各处,一方面方便了周边群众生活,为社会提供了就业机会,但同时也是我国食品安全隐患的主要所在,我们也一直在积极探索创新有效的小企业小作坊管理制度。08年我们将在深入巩固07年全国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一是扩大监管覆盖面,将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实施分类管理。二是将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行质量安全承诺书年审更换制度,并严格管理。三是探索和实施在小作坊食品上加贴限制销售专用标志、将小作坊承诺书纳入流通单位“索证索票”范围等做法,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销售区域。四是健全小作坊原料进货和产品销售台帐、生产记录等制度,实现溯源管理;五是加强对区域性生产小作坊及生产量较大的小作坊监管力度,督促尽快取证。六是探索创新食品小作坊监管新模式,建立龙头带动、园区管理、联小做大、集中生产、等管理模式,加快食品产业结构调整。[05-12 11:25]
【网友】:我公司生产食用玉米淀粉,产品只有玉米淀粉一种成分,还需要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吗?另外,食品生产企业的地址跟食品的产地是一样的,还需要分别标注吗?[05-07 10:10]
【邬司长】:根据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清单,单一配料除外。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食品标识应当一并标注食品产地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05-12 11:21]
【网友】:你好!我们夫妻下岗后,于2005年开了一个小面包店,我们俩人在店内自做自销。请问像我们这种经营方式属不属于现做现卖?需不需要备案?谢谢![05-07 10:11]
【邬司长】:具体情况应具体分析,请你们就有关问题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咨询,你反映的这种情况需要当地质监部门现场核查。[05-12 11:20]
【网友】:各位领导:我们在执法检查时发现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乌江榨菜标注了果蔬罐头的生产许可证时编号,后来经过查询,重庆涪陵有很多榨菜生产企业,有的取得了罐头(果蔬罐头)的生产许可证,有的取得了蔬菜制品(酱腌菜)的生产许可证,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如果从工艺上说,酱腌菜也有真空包装制品,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里也有榨菜罐头的提法,也就是说榨菜是否就应该属于酱腌菜类?还有,这些申领罐头生产许可证的榨菜生产企业当初申办时是否办理的就是榨菜产品生产许可证?[05-07 10:12]
【邬司长】:采用罐头工艺生产的榨菜,可按《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审查发证。获证企业的相关信息,可从总局或省局网站上进行查询。[05-12 11:19]
【网友】:尊敬的领导!我公司生产一种固态粉状产品叫“嫩肉淀粉”其成分主要为玉米淀粉,添加了木瓜蛋白酶(食品添加剂)用于强化淀粉的嫩肉效果。该产品标准在北京市大兴区技术监督局已备案。请问该产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应该属于哪个大类?非常感谢![05-07 10:14]
【邬司长】:“嫩肉淀粉”产品属加工食品用的辅料,不是加工食品,未纳入市场准入的管理。[05-12 11:18]
【网友】:我是桂林市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我们公司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专业生产厂家。我们的产品食品添加剂膨松剂2006年8月就获得了由贵局发放的生产许可证(证号是XK13-217-00251)。该证由贵局网站的查询系统,发现该证号是另外一家公司,奇怪的是这家云南公司的地址写的却是我公司的地址“广西桂林市甲山路南巷28号”,不知是该证号发重了还是其他原因? 盼尽快给予解决,因为最近已有多位顾客及外地的监管部门对此产生疑问了。[05-07 10:19]
【邬司长】:网站录入数据有误,已改,抱歉。[05-12 11:18]
【网友】:我想咨询以下,我公司已经取得了糕点的生产许可证,当时获证产品是月饼,现我们增加了一项熟粉类糕点,我想请问一下,是否还需重新进行申报?[05-07 10:20]
【邬司长】:可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05-12 11:16]
【网友】:领导好: 我厂是一个外商独资企业,生产食品保鲜膜内的塑料添加剂。请问我厂在申请申办生产许可证时,能否申请为“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类的生产许可证,谢谢。[05-07 10:15]
【邬司长】:关于“袁”“韩”两位网友所问的问题是同一类问题,都是关于塑料包装所用的加工助剂是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问题。我在这里一并作答。为保证食品安全,我们自2006年7月开始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度管理。在这项制度中,我们要求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所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和安全卫生要求,要求原辅材料必须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或报告,必须使用食品用原辅材料。还要求企业要制定原辅材料使用台帐。但是对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用的加工助剂和添加剂的生产,目前尚无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因此无需申办生产许可证。[05-12 11:15]
【网友】:我在超市经营化妆品,近日超市突然要求化妆品每单品必须出具一年内<质量检测报告>,否则不许上架销售.请问:化妆品必须每单品都要有<质量检测报告>才能出厂上市销售吗?每单品每年都要送检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吗?在哪里可以查到厂家提供的<质量检测报告>是真实的? 谢谢![05-07 10:22]
【邬司长】: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第五条中明确规定:“……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质检总局《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中第六部分明确规定: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可以包括以下三种检验报告:1. 依法设置或授权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2. 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或许可的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中介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具有相应检验能力的企业内部检验机构,依法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根据以上法律,您可以向您进货的的厂家索要检验报告,并可以到出具报告的单位进行真伪的查询。[05-12 11:11]
【网友】:邬司长您好:我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在去年的专项整治期间,我积极响应国家的要求,积极改进生产条件,投入了很多钱,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是,有一些生产加工户还是维持原装,没有取证,当地质监部门就让他们当小作坊,签订了质量承诺书。现在,这些小作坊和我们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样,照样生产,产品销得也很好。我们花了那么多钱取证,跟不取证的结果一样,我觉得很吃亏。早知这样当初就不费那么大劲取证了。请问领导对这个问题是如何考虑的[05-09 14:24]
【邬司长】:在全社会高度关心食品安全的今天,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前提。企业应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为消费者更多、更好、更安全的食品。[05-12 11:10]
【网友】:按照你们去年专项整治的目标,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承诺书,这目标不是都已经实现了吗,你们怎么还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呀,无证查处的对象是谁呢????[05-09 14:23]
【邬司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状况是不断变化的,也会不断出现新的食品企业、小作坊和无任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这些都需要持之以恒的加强监管。[05-12 11:07]
【网友】:小作坊有确切的界定吗?比如生产瓶装饮用水的能作为小作坊吗?[05-07 10:50]
【邬司长】:根据我国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现状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特点,目前,所界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范围的产品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按照有关要求,不允许生产瓶装饮用水的小作坊存在。[05-12 11:06]
【网友】:您好; 我是一名代理商,我的厂商交给我的商品检验报告是“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检验的 我想查询厂商交给我的报告是否真实,请问我怎么查询。谢谢![05-07 10:52]
【邬司长】:请直接与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联系,核实检验报告真伪。[05-12 11:05]
【网友】:邬司长您好!我们宁夏有几个甘草膏企业今年进行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但这几家生产卫生条件特别落后,我反宁夏局反应,宁夏局没有答复而且还给宁夏飞云添加剂厂办理了卫生注册登记号,这些企业甘草原料存储是露天的,下雨发霉后继续生产,生产车间苍蝇满天飞。可是宁夏局还是给办理证件。[05-07 15:46]
【邬司长】: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事宜请联系我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05-12 11:03]
【网友】:邬司长你好,我是一名基层工作者,有一个问提咨询你,国家免检产品指的是质量免检,计量是否免检主要指的是定量包装商品,请答复谢谢。[05-07 16:17]
【邬司长】:国家免检事宜请咨询我局产品质量监督司。[05-12 11:03]
【网友】:我们是6人的小厂,有一个检验员可以了吗?[05-07 16:19]
【邬司长】: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保能够做好进货的验收、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即可。[05-12 11:00]
【网友】:小作坊要实行定检吗?[05-07 16:21]
【邬司长】:当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仍大量存在,无证无照,不具备基本质量保证能力的小作坊仍然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隐患,质检部门深感责任重大,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小作坊监管工作始终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指导思想和“全面监管、分类实施、重心下移、打扶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黑窝点,积极帮扶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关闭一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工作目标。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措施主要有:制定规划、普查建档、目录管理、条件改造、生产报告、从业培训、公开承诺、限制销售、日常巡查、产品检验、定期公示、添加物质备案、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区域整治、依法查处等十六项措施。[05-12 10:58]
【网友】:邬司长:你好,请问您对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组织审查权限下放市级技术监督部门,以及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发证质量如何? 从基层情况看,情况不容乐观,发证质量差以及基层技术监督部门违规收费咨询现象很严重,希望得到总局在此方面给与关注。[05-07 17:28]
【邬司长】:总局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需要,分批下放了食品许可审查权,采取两级发怔的工作模式。同时,总局也建立了发证前企业抽查,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的培训、考试、注册、再培训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制度,确保发证的质量。说到乱收费,国家质检总局于2007年1月29日发出的《关于严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机构和人员参与有偿咨询服务的通知》(质检办食监函〔2007〕41号)明确规定严禁有关人员参与有偿咨询服务,严禁借行政审批变相搭车收费。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收费,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生产许可证的收费是每张证书2200元,产品检验所需要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生产许可检验收费标准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备案的标准执行。希望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监督。有乱收费现象的,我们一定会认真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于严肃处理,决不姑息。[05-12 10:56]
【网友】:今年是奥运年,对食品安全我们总局有什么新举措 ?[05-07 18:08]
【邬司长】: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保障条件,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具体做法为:一是配合奥组委做好奥运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奥运食品安全;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小作坊监管成果,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严格证后监管制度的落实,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四是实施食品召回制度,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强化应急机制建设;五是加大食品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假力度,促进区域性食品质量不断提高。[05-12 10:55]
【网友】:我是一名超市的采购,想了解冷冻的分割肉、肉片,鲜活农副产品,现做现买的食品是否需要有QS?[05-12 10:36]
【邬司长】:这位网友问的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超市里的食品品种繁多,但并不是都要有QS,如提到的分割肉、肉片,鲜活农副产品属于初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不实施市场准入管理。超市里现做现买的食品也不需要有QS。[05-12 10:52]
【网友】:我是一名消费者,在超市见到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有XK编号的,想问问,到什么时候XK编号就不能在使用了?[05-12 10:34]
【邬司长】:这位网友你好!看来你很关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已由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XK编号)转为食品生产许可证(QS编号),证书转换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关于做好婴幼儿配方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07〕72号)的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持有原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XK编号)的企业未换证的,禁止生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05-12 10:51]
【网友】:邬司长您好:一是国家规定的28大类实行市场准入(QS)食品及新纳入的实行市场准入的食品到2008年4月1日起全部进入查处阶段,但是面对流通领域令郎满目的食品,真是让我们无从下手;二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记录日期是2007年12月27日,是否存在记录不全,之后新获证企业去哪里查询?[05-07 19:49]
【邬司长】:面对琳琅满目的食品,要进行无证查处工作,是有一定的难度,需要我们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行政工作能力。我想应掌握以下几点,级农产品、现做现卖的食品、进口食品不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范围;保健食品可暂不纳入市场准入管理。更详细的内容可参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法规的规定。[05-12 10:49]
【网友】:我是一名企业主,经人介绍我在西安商惠酒精有限公司购得一些酒精,我之所以选择这家公司是因为该公司2005年8月获得贵局发放的食用酒精生产许可证,但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他们的检测手段十分落后,有些检测还送到别的企业检测,而且质量也不达标.就是价格便宜,最后我才知道,该企业与2006年初又建设了一条2.5万吨的食用酒精生产线,但是一直没有从新办理生产许可证,将老线的许多装置都裁到了新线,老的生产线现在就是一堆废铁,他们一有客户就拿2005年8月的证给人看,这是不是弄虚作假,请你们调查,不要再有饺子事件[05-08 08:14]
【邬司长】:您反映的情况很重要。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不得降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变更、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审查机构或者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您所反映情况我们会责成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05-12 10:47]
【网友】:听说餐具洗涤剂也属于食品相关产品,也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能介绍一下吗?你们采取了什么监管措施?[05-12 10:32]
【邬司长】:餐具洗涤剂是指用于洗涤餐具、食品生产设备及食品包装容器表面上的油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或这些物质的热分解物,也用于洗涤蔬菜和水果的产品。虽然餐具洗涤用品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不像食品那样直接,但是餐具洗涤剂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不加以控制,不仅起不到洗涤作用,而且会污染餐具等,长期吸收这些物质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因此,餐具洗涤剂的质量安全问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十分显著。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都已相继出台了表面活性剂使用规定及明示标签制度。目前,我们对餐具洗涤剂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产品范围是符合GB14930.1和GB9985标准规定的洗涤剂产品(含食品工业、餐饮业用)。其目的是通过科学设定企业及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强化监管,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劣质产品生产行为,从而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保证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促进餐具洗涤剂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05-12 10:45]
【网友】:总局第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七条(四)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请问质检局的领导,“分装”字样如何标注为佳。[05-08 08:16]
【邬司长】:企业可跟据自己产品标签的具体情况进行标注。[05-12 10:44]
【网友】:现在许多食品在生产制作过程中添加大量的食品添加剂,据说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没有什么好处,真是令人担忧,国家为什么不禁止使用食品添加剂呢?[05-12 10:27]
【邬司长】: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按照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是安全的,真正有危害的是违反标准规定滥用添加剂和各种非食品原料。目前,我们已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环节都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并不断完善。目前社会上关于食品添加剂有些说法过于夸大,并无根据,不必过多担忧。[05-12 10:43]
【网友】:我经常使用各种各样的化妆品,但我一直担心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请问,我该如何选购化妆品呢?[05-12 10:25]
【邬司长】:首先在选择化妆品的时候要注意不要选购含有自己容易过敏的那些成分的化妆品;其次对从未使用过的产品,可在小部分皮肤先试用,然后再大量使用,以确保安全。第三,要尽量在正规的商场选购商品,并认真查看其标识标注是否清晰、完整(具体标注要求可以参见《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和《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最后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保留好出问题的化妆品和发票凭证,一旦发生了所购买的化妆品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发生时,可以要求厂家退货进行赔偿,或到消协、工商、质检部门进行投诉,甚至可以到司法部门起诉。如果是化妆品质量问题,违反标准或者是违反添加其他东西造成的,不仅消费者要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行政部门也要追究其行政违法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05-12 10:40]
【网友】:我想了解一下,花草茶出台有QS认证标准吗?[05-08 08:18]
【邬司长】:花草茶产品定义不清。如果是代用茶,可参见《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05-12 10:37]
【网友】:食品包装容器也直接影响到食品的安全,你们有什么管理措施吗?[05-12 10:23]
【邬司长】:为了让消费者放心使用安全合格的食品包装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保证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顺利和有效实施,需要监管部门、技术机构、行业学协会、企业甚至消费者方方面面的参与:首先质检部门正努力构建完善食品相关产品标准体系、构建完善市场准入法律法规体系、构建完善管理机制体系以及构建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其次,市场准入制度既涉及生产企业、消费者、有关行业协会等方方面面的利益,又涉及十分复杂的技术和经贸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有各有关方面的充分参与,以保证各方合理利益的充分保护,保证各项制度的科学设置和有效落实。第三,强化企业责任,促进产业发展。包括强化企业的质量责任,强化企业的信用责任,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为食品安全多尽一份力。第四,加强宣传力度,广泛推进食品包装市场准入制度,让广大消费者参与其中。[05-12 10:34]
【网友】:听说食品相关产品也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了,请问食品相关产品都包括什么?对食品安全有什么影响?[05-12 10:20]
【邬司长】:目前食品相关产品已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管理。食品相关产品是指与食品直接接触,从而可能会影响到食品安全的各类产品。具体包括三类:一是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和制品。如: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加工设备以及涂料等。二是食品添加剂。如:食用香精香料、食用色素、酵母等。三是食品生产加工用化工产品。如:洗涤剂、润滑剂等。食品相关产品是食品安全不可分割的、重要的组成部分,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安全有着重大的影响。有些食品本身没有问题,但是由于与它接触的相关产品的影响而发生不安全问题。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相关产品自身在生产制造中发生问题。如设计问题、制造问题;第二,相关产品自身没有问题,但是在与食品接触后发生问题。如:不同材质的相关产品与不同的食品接触以及不同的保质期和保存方法等,会引发食品的酸碱的、物理的或其他化学的方面的变化。这类问题大多是潜在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蓄积,进而凸显出来。[05-12 10:32]
【网友】:我公司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烘焙专用奶粉”、“植脂末”产品是其中的两类,烘焙专用奶粉配料为:牛奶(乳粉)、麦芽糊精、蔗糖、精炼植物油、乳清粉、植物蛋白,主要添加在烘焙行业的烘焙食品中。植脂末配料为:精炼氢化植物油、麦芽糊精、奶粉、乳化剂、稳定剂等,用于冷饮行业、乳制品行业、麦片等产品的添加。目前我公司的固体饮料、玉米淀粉、淀粉糖产品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请问:以上两种产品是否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列入哪一类产品的单元?[05-08 08:19]
【邬司长】:你提到的“烘焙专用奶粉”等产品多属加工食品用的生产原料,不是加工食品,未纳入市场准入的管理。[05-12 10:29]
【网友】:已经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如果要增加分装产品是否重新申请许可增加许可范围?如果需要而未申请的话是否属于无证行为?[05-08 10:27]
【邬司长】:如果您的企业在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时候,现场实地核查已经审查了您现在进行分装产品所使用的设备,则无需重新增加许可范围,也不算无证行为。[05-12 10:27]
【网友】:公司采用鸡肉白煮(适当添加食盐、味精等调味料)熬成汤汁,按照一斤汤料加半斤到一斤鸡肉丁(已经过熟制)的比例配合,灌装入PP塑料盒中,再用复合膜封口后,采用类似巴氏杀菌的方式进行杀菌处理,然后出售,保质期为一个月;食用方法为:简单加热,直接食用。 请问该产品是以肉制品(酱卤肉制品)、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还是调味料单元申报QS。[05-08 10:28]
【邬司长】:根据你的情况看,可按肉制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05-12 10:26]
【网友】:邬司长,我想请问您三个问题。 一是奥运将至,监管司是否有针对酿酒行业的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相关的食品法规是否有望在年底颁布?如何确保落实? 三是奥运食谱已公布,针对葡萄酒企业部门质检已派出相关人员进厂监督生产,但据了解部分白酒企业并未派员入驻,原因为何? 期待您的回答,谢谢![05-08 10:28]
【邬司长】:质检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所有食品行业、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实施了全面有效监管,针对酿酒行业暂无区别于其他行业的不同规定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已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法律的颁布和实施的具体时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奥组委关于供奥运食品实行当地政府负总责、供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第一责任的要求,奥运举办城市人民政府采取了积极措施,确保奥运食品质量安全。具体工作部署由各地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和实施。[05-12 10:24]
【网友】:感觉《食品安全法》已经制订很长时间了,到底什么时候能出来啊?[05-12 10:15]
【邬司长】:食品安全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起草至今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了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我们也期待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并积极做好该法颁布实施后的有关准备工作。[05-12 10:21]
【网友】: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中建立食品添加剂项,并按照有关要求在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产品使用的添加剂具体名称(或者种类名称、代码)。那如果没有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只是使用了其他食品添加剂,是否也应单列食品添加剂项。 如果这样的话,调味品企业的配料表以食品添加剂为主,比如某产品:原配料表:谷氨酸钠、食用盐、白砂糖、呈味核苷酸二钠、抗氧化剂,如果根据GB7718按添加量大小顺序排列,则配料表为:食品添加剂:增味剂,食用盐、白砂糖,食品添加剂:抗氧化剂,则食品添加剂项出现多次,如果只列一次,则违背[05-08 12:38]
【邬司长】: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及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中建立食品添加剂项,且在该项下一并标注所使用的各种食品添加剂具体名称(或按要求标注种类名称、代码)。[05-12 10:20]
【网友】:自己办了个小厂。我们这地方是个小县级市。你们界定超市有标准吗?我也申请了QS。正在办理中。地方就那么大。人们买东西主要还是在市场上。小超市不能进,大市场却可以卖,这合逻辑吗?我真的希望你们能给那些怀揣创业理想,诚信善良的经营者发展的机会。我们的产品没出本镇,能在所谓的超市销售吗?[05-08 12:39]
【邬司长】: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没有QS标志的食品不得进入商场、超市进行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我们相信只要诚信经营,创业的理想一定会实现。[05-12 10:16]
【网友】:我公司QS认证正在审核过程中,近几天来有很多公司号称是质量监督总局下属杂志单位致电给我公司,说我公司已经取得QS认证,并附上了QS认证码,但是我公司在贵局网站中的获证单位列表没有查到,他们解释原因说因为是他们是在总局的内部网站先查到,需要要求我公司预先缴纳发布工作费用,否则不会公布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上的获证企业列表中。请问是否有此收费?如果不缴纳是否不给发证书?在贵局网站上是否也查不到?[05-08 12:40]
【邬司长】: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由审批单位免费公告,企业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05-12 10:15]
【网友】:油炸面食如油条油炸麻花油炸花生糖等等属于哪类申证单元和产品种类因为申证单位和产品种类只有油炸肉类和油炸方便面但未见油炸面食类[05-08 12:40]
【邬司长】:现做现买的油条、油炸麻花食品,不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管理范围,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的油炸麻花可按糕点类审查发证。具体情况请询问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05-12 10:07]
【网友】:我厂与08年3月通过现场考核,与今天收到关于获市场准如质量合格产品集中发布企业登记表的传真,要求我厂交0.25万发布费,收款单位位北京中创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开户行为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并以告知我厂QS编号QS33-10301-00260,尚未告知我厂另一个申请编号。在总局相关网站查询后,没发现这个编号。请问是否需要交发布费,该QS编号是否存在?谢谢答复。[05-08 14:35]
【邬司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等在各地质检部门许可办事大厅都有明示。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获证企业名单由行政许可部门免费向社会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质量技术监总局不会要求获证的企业交纳公告费。企业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05-12 10:05]
【邬司长】: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来不及一一回答你们的问题,非常报歉!但是我们会认真研究,适当时间再与大家交流。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以及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广大网友能够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谢谢主持人! [05-12 11:34]
【主持人】:非常感谢邬建平司长在百忙之中接受广大网友的提问!同时也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再见![05-12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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