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声明公开试点工作
[主持人](2015-07-17 09:31)
网友们,上午好!现在为您直播的是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在线访谈。本期和网友们互动交流的内容是“企业标准声明公开试点工作”,访谈嘉宾是福建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陆军。陆处长,您好!
[陆军处长](2015-07-17 09:32)
主持人好!网友们好!
[主持人](2015-07-17 09:35)
2014年10月,福建被列为全国首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省份(5省2市之一),率先开展改革。2015年1月5日正式发布了试点工作的配套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新制度的出台,标志着福建质监系统“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又一重要举措开始实施。首先请您谈谈福建省质监局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的背景?
[陆军处长](2015-07-17 09:39)
好的。在制度建设方面,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始于上世纪90年代。2000年福建省政府发布实施《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后,福建省质监局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标准备案管理规定》,并于2001年5月起实施。该规定在实施初期,对提升企业的标准化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其规范指导作用愈发被削弱,部分条款设计还与相关新利18国际路线不相一致。
[陆军处长](2015-07-17 09:42)
例如,福建省规定中明确要求对备案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即对技术性指标、文本格式等全面审查。而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印发的《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中,只要求对备案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即形式审查。此外,福建省规定推行的标准化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了门槛,增设了企业产品备案条件。
[陆军处长](2015-07-17 09:46)
在工作有效性上,根据2014年4月福建省质监局开展的对2013年全省各市、县备案企业产品标准文本质量监督抽查的统计结果:“完全有效”和“有效但建议修改”的标准占抽查总数的91.59%、“无效”的标准占抽查总数的8.41%,可以看出,目前经由基层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质量仍还存在较大问题,不符合《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规定》中符合性审查的要求,备案工作的有效性不足。
[主持人](2015-07-17 09:47)
您能谈谈不足的具体原因么?
[陆军处长](2015-07-17 09:51)
好的。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政府的事前审查行为弱化了企业的主体作用,从而导致不仅无法提高企业的标准化水平,甚至降低了企业对标准化的认识和开展标准化的能力;另一方面则在于政府“保姆”式的管理方式与县级标准化管理部门的能力已不相适应,人力资源和专业支撑不足,从而导致基层标准化管理部门不仅无法做到有效地开展事前审查,还使得其影响到事中、事后的监管。
[陆军处长](2015-07-17 09:52)
在此背景下,为消除福建省当前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上的缺陷、提高备案工作有效性,福建省质监局第一时间响应、并参与进国家标准委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
[主持人](2015-07-17 09:53)
那么,福建省质监局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给福建企业及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好处?
[陆军处长](2015-07-17 09:59)
新的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改变了福建质监系统对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旧形式。以往是企业制定产品标准后,到所在地质监部门备案,有13类产品还需到省级质监部门备案。备案时企业需提交相关规定要求的多种材料,质监部门还要对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间较长,有时还要多次往返。现在企业只要在全国统一开放的标准公共服务平台上声明公开产品标准全文或主要技术指标等信息,即可视同企业完成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新制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市场的杠杆调节作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让企业可以随时随地上网声明公开其产品的特征、优势,不用大老远地跑到质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陆军处长](2015-07-17 10:02)
质监部门简化事前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核查、处理投诉、举报,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让广大企业、消费者、标准化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化组织参与企业产品标准的实施和监督,逐步形成社会各界参与的共治机制。真正将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大会上提出的“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是中国质量的硬承诺”要求落到实处。
[主持人](2015-07-17 10:03)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与旧的备案制度对比,福建省质监局有哪些方面的创新或亮点?
[陆军处长](2015-07-17 10:07)
为确保试点实施不走样,福建省质监局紧紧围绕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改革精神,根据《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做到五个明确。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在规定中明确指出“企业是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应当对其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承担责任”。二是明确监管方式。提出采取“行政检查、社会监督、群众举报、行业引导、失信公开”等多渠道、多手段、多方面监管方式,强化对企业产品标准的管理。
[陆军处长](2015-07-17 10:11)
三是明确属地管理。强调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按属地原则进行管理,以满足目前分级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四是明确应用范围。要求省局内设机构在受理企业申报名牌产品、标准贡献奖、政府质量奖等良好行为活动中须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进行审查。五是明确服务优先。特别设计了《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证明书》,以满足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招投标或在非改革试点省份使用等实际应用中的需求。
[主持人](2015-07-17 10:12)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以来,福建省质监局取得了哪些成效?
[陆军处长](2015-07-17 10:17)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省已有764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其产品标准2661项(涉及4929个产品),按规定需到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100%在平台上声明公开。同时,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的建立,成功打造了“放管治”福建经验。试点期间,国家质检总局陈钢副局长、国家标准委田世宏主任几次莅临福建考察指导,并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推广福建做法。吉林、江苏、黑龙江、天津等十余个省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接踵而来调研取经。国家标准委门户网站首页专题报道福建省率先全面试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事宜。
[陆军处长](2015-07-17 10:23)
国家标准委重点肯定了“福建省质监局积极参加国家标准委组织的专题研讨活动,广泛征求了各级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类企业的意见,主动协调省政府法制办修订《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规定》”等做法。全文转载了福建省质监局印发的《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质监标〔2015〕2号)、《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闽质监标〔2015〕3号)两份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福建省作为全国首批5个试点省份之一,全面启动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此外,《东南快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品质传媒网、腾讯网、光明网等多家主流媒体也纷纷对福建省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主持人](2015-07-17 10:24)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以来,福建省质监局有什么好的工作做法?
[陆军处长](2015-07-17 10:28)
健全制度,配套“事前”计划。改革的起点在于制度的完善。在明确改革思路的基础上,省质监局立即着手对旧的备案制度进行修订,并在修订工作中做到“三多”(多部门参与、多方面协调、多频次论证),保证“三性”(严谨性、有效性、准确性)。最终于2015年1月5日正式发布了新制度的配套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新制度的出台,标志着福建质监系统“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又一重要举措开始实施。
[陆军处长](2015-07-17 10:32)
统一思想,提高“事中”控制。改革的难点在于思想认识的提高、转变和统一。一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行政服务窗口等渠道,宣传企标备案制度改革,让全社会认识到新制度是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改革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举措。二是对已声明公开产品标准的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及时了解企业对新制度的认识及平台的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升平台的使用性能。三是适时开展动员、宣贯、研讨、座谈、培训等系列活动,推动系统内部的学习不断深入,由最初的疑虑转变为坚定的支持和积极的实践,确保思想认识的提高贯穿整个改革的始终。
[陆军处长](2015-07-17 10:37)
主动作为,强化“事后”治理。改革的重点在于管用的作为,有效的引导。一方面持续抓好对往年依据旧制度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对声明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产品标准。另一方面根据福建省企业实施标准化情况,先行引导饲料、塑料、纺织服装三个行业出台声明公开的指导意见,逐步推动各个行业探索制定团体标准,从而提升整体的声明公开质量。通过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激励等措施,建立声明公开比对评价监督奖励制度,从而调动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和消费者参与评价、监督企业产品标准的积极性,倒逼企业主动声明公开质量较高的产品标准。
[主持人](2015-07-17 10:38)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以来,存在哪些问题?有没有好的意见、对策?
[陆军处长](2015-07-17 10:39)
从上半年新制度实施情况上看,存在社会各界对新制度的认知还处于初级阶段、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质量参差不齐、管理引导推动的有效手段停留在省级、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陆军处长](2015-07-17 10:43)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主动声明公开标准。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宣传工作力度,引导企业、消费者、标准化专业机构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参与到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改革中来,为企业产品标准公开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探索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激励等措施,如在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要求承担单位自我声明公开其产品标准,建立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评价监督奖励制度,从而通过调动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和消费者参与评价、监督企业产品标准的积极性,倒逼企业主动声明公开标准。
[陆军处长](2015-07-17 10:46)
落实行政监管,探索建立标准公开监督机制。一方面持续抓好对往年依据原制度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通知经检查备案无效或建议修改的企业修订其标准,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开展福建省企业实施标准化情况分析,为更好地推进全省标准化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另一方面,建立完善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不实的自我声明。
[陆军处长](2015-07-17 10:50)
搭建诚信平台,着力构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纳入企业质量诚信体系中,并将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质量诚信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质量诚信体系中的奖惩措施,如采取优先宣传推荐质量信用优良的企业、曝光质量信用较差的企业和产品的方式,在鼓励企业主动声明公开产品标准的同时,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确立企业对市场的硬承诺,从而保证以标准为载体的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优质优价,切实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陆军处长](2015-07-17 10:54)
引导社会共治,加快推进完善质量治理格局。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中的配置作用,探索建立完善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服务体系。鼓励标准化研究、产品质量检验等机构开展对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评价工作,以更好地引导社会消费行为。另一方面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广大企业、消费者参与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逐步形成社会各方参与标准化工作的共治机制,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质量治理格局。
[主持人](2015-07-17 10:55)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以来,福建质监局有什么工作体会?
[陆军处长](2015-07-17 11:00)
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有助于更明晰地确定责任定位。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随意制定、公开标准,简政放权也并不代表政府放弃监督和管理。恰恰相反,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和简政放权的目的都在于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以倒逼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促使政府更加有效、更加到位地履职监管。一方面通过建立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确立企业对市场的硬承诺,有助于引导企业落实自身质量主体责任,从而不断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新的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制度有助于促使政府部门转变“保姆式”管理方式,更加明确自身在市场活动中的职能定位,变事前审查为事中、事后监管,从而为质量治理格局的完善和质量诚信体系的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陆军处长](2015-07-17 11:05)
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有助于更有效地实现标准引领。标准化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标准引领。即通过制定更加严格、先进的标准,促使企业生产出质量更高、功能更先进的产品。再通过市场竞争,促使全行业升级标准,从而实现整个行业、乃至国家质量的升级、技术的进步。然后,在原有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中,行政干预较多,弱化了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主体责任。同时,封闭的企业产品标准,使得在市场竞争中无法直接通过比较产品的性能指标来判断优劣,因而无法做到完全的市场竞争。上述原因限制了标准引领作用的实现。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可以更加直观的引导社会消费行为,进而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优质优价,形成质量提升的正向激励,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更高的标准,从而更有效地实现标准引领。
[陆军处长](2015-07-17 11:10)
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有助于更全面地落实简政放权。福建省在开展试点前,企业办理标准备案往往需要等候较长时间,若是遇到标准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的,企业还须重新组织专家审定,并再次发布。而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使得企业无须再将产品标准报至质监部门进行备案,而是采取自我声明公开替代,此举极大简化了企业的“备案”手续。对于正在进行的行政体制改革而言,此项制度有助于更全面地落实简政放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新的制度在实现标准化管理部门简政放权的同时,也对行政部门如何开展好事中事后的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局正根据新制定的《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中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并组织基层标准化管理部门落实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监督。
[主持人](2015-07-17 11:11)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网络平台上网友们提出的问题。
[plzz](2015-07-16 12:12)
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具体怎么申报的?
[陆军处长答复](2015-07-17 11:14)
企业在完成了企业内部起草、审查、批准发布等标准制定的程序后,可以直接登陆国家产品标准申明公开平台http://tbxt.cpbz.gov.cn/或者登陆福建省质监局官方网站http://www.fjqi.gov.cn/进入企业标准声明公开试点工作专栏,按规定的流程填写申报。
[老豆腐机](2015-07-16 20:30)
简政放权后,福建省质监局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将如何监督?
[陆军处长答复](2015-07-17 11:19)
监督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的企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企业标准文本的省级抽查。今年上半年,对已经声明公开的795项企业产品标准,组织专家进行监督抽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企业标准予以限期整改。二是发动标准化专业组织、行业主管、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和主管部门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分析比较,并提出管理意见。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新闻报道等方式,发动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检查。
[绾绾的月亮](2015-07-17 09:16)
我们企业想具体咨询一下,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有没有相关的指南或引导,我们企业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资讯,有哪些渠道?
[陆军处长答复](2015-07-17 11:22)
从7月15日起,省质监局网站已正式上线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公开声明”专栏,里面包括有法律法规、标准编写基础标准、标准依据、监督检查方案、实时动态,其中对塑料、饲料、纺织三个领域的部分产品有制定了企业产品标准编写指南。福建的企业可以随时点击查看。
[主持人](2015-07-17 11:23)
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陆处长做客本期访谈,也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我们下期访谈见!
[陆军处长](2015-07-17 11:24)
谢谢大家,再见!
[主持人](2015-07-17 09:31)
网友们,上午好!现在为您直播的是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在线访谈。本期和网友们互动交流的内容是“企业标准声明公开试点工作”,访谈嘉宾是福建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陆军。陆处长,您好!
[陆军处长](2015-07-17 09:32)
主持人好!网友们好!
[主持人](2015-07-17 09:35)
2014年10月,福建被列为全国首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省份(5省2市之一),率先开展改革。2015年1月5日正式发布了试点工作的配套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新制度的出台,标志着福建质监系统“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又一重要举措开始实施。首先请您谈谈福建省质监局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的背景?
[陆军处长](2015-07-17 09:39)
好的。在制度建设方面,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始于上世纪90年代。2000年福建省政府发布实施《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后,福建省质监局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标准备案管理规定》,并于2001年5月起实施。该规定在实施初期,对提升企业的标准化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其规范指导作用愈发被削弱,部分条款设计还与相关新利18国际路线不相一致。
[陆军处长](2015-07-17 09:42)
例如,福建省规定中明确要求对备案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即对技术性指标、文本格式等全面审查。而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印发的《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中,只要求对备案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即形式审查。此外,福建省规定推行的标准化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了门槛,增设了企业产品备案条件。
[陆军处长](2015-07-17 09:46)
在工作有效性上,根据2014年4月福建省质监局开展的对2013年全省各市、县备案企业产品标准文本质量监督抽查的统计结果:“完全有效”和“有效但建议修改”的标准占抽查总数的91.59%、“无效”的标准占抽查总数的8.41%,可以看出,目前经由基层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质量仍还存在较大问题,不符合《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规定》中符合性审查的要求,备案工作的有效性不足。
[主持人](2015-07-17 09:47)
您能谈谈不足的具体原因么?
[陆军处长](2015-07-17 09:51)
好的。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政府的事前审查行为弱化了企业的主体作用,从而导致不仅无法提高企业的标准化水平,甚至降低了企业对标准化的认识和开展标准化的能力;另一方面则在于政府“保姆”式的管理方式与县级标准化管理部门的能力已不相适应,人力资源和专业支撑不足,从而导致基层标准化管理部门不仅无法做到有效地开展事前审查,还使得其影响到事中、事后的监管。
[陆军处长](2015-07-17 09:52)
在此背景下,为消除福建省当前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上的缺陷、提高备案工作有效性,福建省质监局第一时间响应、并参与进国家标准委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
[主持人](2015-07-17 09:53)
那么,福建省质监局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给福建企业及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好处?
[陆军处长](2015-07-17 09:59)
新的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改变了福建质监系统对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旧形式。以往是企业制定产品标准后,到所在地质监部门备案,有13类产品还需到省级质监部门备案。备案时企业需提交相关规定要求的多种材料,质监部门还要对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间较长,有时还要多次往返。现在企业只要在全国统一开放的标准公共服务平台上声明公开产品标准全文或主要技术指标等信息,即可视同企业完成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新制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市场的杠杆调节作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让企业可以随时随地上网声明公开其产品的特征、优势,不用大老远地跑到质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陆军处长](2015-07-17 10:02)
质监部门简化事前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核查、处理投诉、举报,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让广大企业、消费者、标准化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化组织参与企业产品标准的实施和监督,逐步形成社会各界参与的共治机制。真正将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大会上提出的“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是中国质量的硬承诺”要求落到实处。
[主持人](2015-07-17 10:03)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与旧的备案制度对比,福建省质监局有哪些方面的创新或亮点?
[陆军处长](2015-07-17 10:07)
为确保试点实施不走样,福建省质监局紧紧围绕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改革精神,根据《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做到五个明确。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在规定中明确指出“企业是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应当对其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承担责任”。二是明确监管方式。提出采取“行政检查、社会监督、群众举报、行业引导、失信公开”等多渠道、多手段、多方面监管方式,强化对企业产品标准的管理。
[陆军处长](2015-07-17 10:11)
三是明确属地管理。强调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按属地原则进行管理,以满足目前分级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四是明确应用范围。要求省局内设机构在受理企业申报名牌产品、标准贡献奖、政府质量奖等良好行为活动中须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进行审查。五是明确服务优先。特别设计了《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证明书》,以满足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招投标或在非改革试点省份使用等实际应用中的需求。
[主持人](2015-07-17 10:12)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以来,福建省质监局取得了哪些成效?
[陆军处长](2015-07-17 10:17)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省已有764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其产品标准2661项(涉及4929个产品),按规定需到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100%在平台上声明公开。同时,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的建立,成功打造了“放管治”福建经验。试点期间,国家质检总局陈钢副局长、国家标准委田世宏主任几次莅临福建考察指导,并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推广福建做法。吉林、江苏、黑龙江、天津等十余个省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接踵而来调研取经。国家标准委门户网站首页专题报道福建省率先全面试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事宜。
[陆军处长](2015-07-17 10:23)
国家标准委重点肯定了“福建省质监局积极参加国家标准委组织的专题研讨活动,广泛征求了各级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类企业的意见,主动协调省政府法制办修订《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规定》”等做法。全文转载了福建省质监局印发的《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质监标〔2015〕2号)、《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闽质监标〔2015〕3号)两份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福建省作为全国首批5个试点省份之一,全面启动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此外,《东南快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品质传媒网、腾讯网、光明网等多家主流媒体也纷纷对福建省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主持人](2015-07-17 10:24)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以来,福建省质监局有什么好的工作做法?
[陆军处长](2015-07-17 10:28)
健全制度,配套“事前”计划。改革的起点在于制度的完善。在明确改革思路的基础上,省质监局立即着手对旧的备案制度进行修订,并在修订工作中做到“三多”(多部门参与、多方面协调、多频次论证),保证“三性”(严谨性、有效性、准确性)。最终于2015年1月5日正式发布了新制度的配套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新制度的出台,标志着福建质监系统“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又一重要举措开始实施。
[陆军处长](2015-07-17 10:32)
统一思想,提高“事中”控制。改革的难点在于思想认识的提高、转变和统一。一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行政服务窗口等渠道,宣传企标备案制度改革,让全社会认识到新制度是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改革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举措。二是对已声明公开产品标准的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及时了解企业对新制度的认识及平台的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升平台的使用性能。三是适时开展动员、宣贯、研讨、座谈、培训等系列活动,推动系统内部的学习不断深入,由最初的疑虑转变为坚定的支持和积极的实践,确保思想认识的提高贯穿整个改革的始终。
[陆军处长](2015-07-17 10:37)
主动作为,强化“事后”治理。改革的重点在于管用的作为,有效的引导。一方面持续抓好对往年依据旧制度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对声明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产品标准。另一方面根据福建省企业实施标准化情况,先行引导饲料、塑料、纺织服装三个行业出台声明公开的指导意见,逐步推动各个行业探索制定团体标准,从而提升整体的声明公开质量。通过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激励等措施,建立声明公开比对评价监督奖励制度,从而调动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和消费者参与评价、监督企业产品标准的积极性,倒逼企业主动声明公开质量较高的产品标准。
[主持人](2015-07-17 10:38)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以来,存在哪些问题?有没有好的意见、对策?
[陆军处长](2015-07-17 10:39)
从上半年新制度实施情况上看,存在社会各界对新制度的认知还处于初级阶段、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质量参差不齐、管理引导推动的有效手段停留在省级、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陆军处长](2015-07-17 10:43)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主动声明公开标准。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宣传工作力度,引导企业、消费者、标准化专业机构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参与到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改革中来,为企业产品标准公开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探索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激励等措施,如在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要求承担单位自我声明公开其产品标准,建立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评价监督奖励制度,从而通过调动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和消费者参与评价、监督企业产品标准的积极性,倒逼企业主动声明公开标准。
[陆军处长](2015-07-17 10:46)
落实行政监管,探索建立标准公开监督机制。一方面持续抓好对往年依据原制度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通知经检查备案无效或建议修改的企业修订其标准,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开展福建省企业实施标准化情况分析,为更好地推进全省标准化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另一方面,建立完善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不实的自我声明。
[陆军处长](2015-07-17 10:50)
搭建诚信平台,着力构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纳入企业质量诚信体系中,并将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质量诚信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质量诚信体系中的奖惩措施,如采取优先宣传推荐质量信用优良的企业、曝光质量信用较差的企业和产品的方式,在鼓励企业主动声明公开产品标准的同时,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确立企业对市场的硬承诺,从而保证以标准为载体的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优质优价,切实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陆军处长](2015-07-17 10:54)
引导社会共治,加快推进完善质量治理格局。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中的配置作用,探索建立完善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服务体系。鼓励标准化研究、产品质量检验等机构开展对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评价工作,以更好地引导社会消费行为。另一方面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广大企业、消费者参与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逐步形成社会各方参与标准化工作的共治机制,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质量治理格局。
[主持人](2015-07-17 10:55)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以来,福建质监局有什么工作体会?
[陆军处长](2015-07-17 11:00)
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有助于更明晰地确定责任定位。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随意制定、公开标准,简政放权也并不代表政府放弃监督和管理。恰恰相反,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和简政放权的目的都在于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以倒逼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促使政府更加有效、更加到位地履职监管。一方面通过建立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确立企业对市场的硬承诺,有助于引导企业落实自身质量主体责任,从而不断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新的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制度有助于促使政府部门转变“保姆式”管理方式,更加明确自身在市场活动中的职能定位,变事前审查为事中、事后监管,从而为质量治理格局的完善和质量诚信体系的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陆军处长](2015-07-17 11:05)
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有助于更有效地实现标准引领。标准化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标准引领。即通过制定更加严格、先进的标准,促使企业生产出质量更高、功能更先进的产品。再通过市场竞争,促使全行业升级标准,从而实现整个行业、乃至国家质量的升级、技术的进步。然后,在原有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中,行政干预较多,弱化了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主体责任。同时,封闭的企业产品标准,使得在市场竞争中无法直接通过比较产品的性能指标来判断优劣,因而无法做到完全的市场竞争。上述原因限制了标准引领作用的实现。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可以更加直观的引导社会消费行为,进而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优质优价,形成质量提升的正向激励,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更高的标准,从而更有效地实现标准引领。
[陆军处长](2015-07-17 11:10)
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有助于更全面地落实简政放权。福建省在开展试点前,企业办理标准备案往往需要等候较长时间,若是遇到标准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的,企业还须重新组织专家审定,并再次发布。而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使得企业无须再将产品标准报至质监部门进行备案,而是采取自我声明公开替代,此举极大简化了企业的“备案”手续。对于正在进行的行政体制改革而言,此项制度有助于更全面地落实简政放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新的制度在实现标准化管理部门简政放权的同时,也对行政部门如何开展好事中事后的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局正根据新制定的《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中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并组织基层标准化管理部门落实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监督。
[主持人](2015-07-17 11:11)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网络平台上网友们提出的问题。
[plzz](2015-07-16 12:12)
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具体怎么申报的?
[陆军处长答复](2015-07-17 11:14)
企业在完成了企业内部起草、审查、批准发布等标准制定的程序后,可以直接登陆国家产品标准申明公开平台http://tbxt.cpbz.gov.cn/或者登陆福建省质监局官方网站http://www.fjqi.gov.cn/进入企业标准声明公开试点工作专栏,按规定的流程填写申报。
[老豆腐机](2015-07-16 20:30)
简政放权后,福建省质监局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将如何监督?
[陆军处长答复](2015-07-17 11:19)
监督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的企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企业标准文本的省级抽查。今年上半年,对已经声明公开的795项企业产品标准,组织专家进行监督抽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企业标准予以限期整改。二是发动标准化专业组织、行业主管、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和主管部门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分析比较,并提出管理意见。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新闻报道等方式,发动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检查。
[绾绾的月亮](2015-07-17 09:16)
我们企业想具体咨询一下,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有没有相关的指南或引导,我们企业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资讯,有哪些渠道?
[陆军处长答复](2015-07-17 11:22)
从7月15日起,省质监局网站已正式上线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公开声明”专栏,里面包括有法律法规、标准编写基础标准、标准依据、监督检查方案、实时动态,其中对塑料、饲料、纺织三个领域的部分产品有制定了企业产品标准编写指南。福建的企业可以随时点击查看。
[主持人](2015-07-17 11:23)
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陆处长做客本期访谈,也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我们下期访谈见!
[陆军处长](2015-07-17 11:24)
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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