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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意见稿

2012年02月09日 12:32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为了规范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的实施,强化对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询栏点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nanj@aqsiq.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

(邮编:1000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9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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